. 怀化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2016年度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院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全院人才优势及资源优势,保证勘察、设计等生产技术服务工作的稳步发展,加强技术管理、服务规范生产组织、经营管理、资料归档、等各项管理工作,打造公平、公正的平台,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经营原则 一、全院
某研究院薪酬管理办法Tag内容描述:
1、. 怀化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2016年度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院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全院人才优势及资源优势,保证勘察、设计等生产技术服务工作的稳步发展,加强技术管理、服务规范生产组织、经营管理、资料归档、等各项管理工作,打造公平、公正的平台,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经营原则 一、全院为一个法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统一签订合同,各生产、经营部门为院内部承包管理,对外经营活动接受院里领。
2、激光先进制造研究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浙工大激光院201710 号)为保障教学科研正常开展,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特制订激光先进制造研究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本办法依据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 浙江工业大学安全责任追究办法 、 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服务管理办法制定,适用于研究院各大型仪器设备及相关附件。1. 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由设备管理员专人负责,确保设备正常、完好。使用期间由设备操作人确保其正常、完好,由设备管理员监督。2. 设备操作人应经过研究院培训合格并登记备案后,方可独立操作。
3、 1 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 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2017 年中央 1 号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 2016132 号)和浙江省“十三五” 农业 和农村科技 发展规划(浙科 发农2016105 号)精神,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科技型企业,补齐农业科技短板,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面贯彻“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按照“ 市场 需求。
4、中国(西安) 丝绸之路研究院 科学研究 项目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环境,吸引、聚集国内外优秀 专家、 学者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及时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决策咨询建议,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 年修订 )(教社科 20063 号 )、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国科发基 2008539 号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2013 年 5 月修订)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 2016304 号) 、 国。
5、 1 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2017 年中央 1 号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若 干意见(浙政办发 2016 132 号)和浙江省 “十三五 ”农业 和 农村科技发展规划(浙科发农 2016 105号)精神 , 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科技型企业 , 补齐农业科技短板 ,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 ,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面贯彻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 , 按。
6、 珠江大学联盟教育研究院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珠江大学联盟教育研究院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学术质量与实施成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立 项 管 理第二条 项目分类珠江大学联盟教育研究院项目分为三类,分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对外招标项目。第三条 申报条件珠江大学联盟高校内研究项目申请人须为三所学院在编教职工,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干部。珠江大学联盟院校外招标项目申请人须为联盟外高校教职工或研究机构人员,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干部。项目研究可由个人申报或组成。
7、 1 / 4上海出版传媒研究院招标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上海出版传媒研究院课题招标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招标课题研究水平和成果质量,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在招标课题执行过程中鼓励瞄准国内外印刷、出版、传媒行业领域发展前沿,关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动态,提倡创新、求实的学术风气。第三条 研究院课题招标面向校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相关学科专业研究人员,实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第二章 招标课题的招标、申请与评审第四条 招标课题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8、 1 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整合政产学研用资源,建立功能定位明确、体制机制创新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构建泰安特色塔型科技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和规划,结合泰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产业技术研究院是指具有较高技术研发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的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要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撑,通过组织、优化和整合科技资源,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瓶颈,围绕 “研发、转化、交易、服务 ”,为。
9、研究院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本院向科技企业转制的需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度行职能部门人员(含院级领导,下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旨在克服原事业单位固定职务工资弊端,工作人员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更多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岗位绩效工资由相对比例较小的固定工资部分与相对比例较大、视岗位确定并根据业绩考核浮动的弹性工资部分组成,同时体现激励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