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攻读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25200一、培养目标基于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在招收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质量标准,我们的核心“培养目标”是:为基层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事业单位等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与时俱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DOCTag内容描述:
1、在职攻读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25200一、培养目标基于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在招收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质量标准,我们的核心“培养目标”是:为基层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事业单位等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与时俱进适应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思维转变之时代要求,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素养、基本的公共政策分析能力,掌握先进的分析方法和技术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基本培养规格(1)能坚持科学理论,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
2、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学生姓名 年级学号 实践单位 起止时间 实践导师 年 月2江西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研究生姓名 学 号工作单位实践单位实践活动起止时间单 位实践指导老师姓名 职务、职称实践单位评语实践单位领导签字:实践单位盖章:年 月 日实践评语成绩实践成绩评定(成绩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实践指导老师签字:年 月 日3续表 1:实践活动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绩效、工作总结,其中工作总结不少于 3000 字)4续表 2:实 践 活 动 记 录 之。
3、1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0 年 1 月 6 日公共管理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自 2009 级起执行)一、培养目标为公共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复合式、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该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并具有公共事务管理领域所必需的管理和政策分析能力。二、学分要求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获得核心课程 21 学分,方向性必修课不少于 6 学分,选修课不少于 14 学分,专业实践。
4、1全日制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公共管理与服务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具体要求为: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遵纪守法,坚持依法治理职业教育。2.具有良好的职业教育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熟悉国内外职业教育领域的公共管理与服务领域政策理论及实践现状,了解相关行业企业发展趋势。3.具有较强的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管理服务的实践能力,胜任公共管理与服务领。
5、1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25200)本方案适用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通过管理、经济、法律、政治、政策等途径,有效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以保障和增进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本质和规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6、 1 2009 年年 公公 共共 管管 理理 硕硕 士士 ( MPA) 专专 业业 学学 位位 研研 究究 生生 招招 生生 简简 章章 2009 年年 6 月月 2 华华 中中 师师 范范 大大 学学 200 年年 公公 共共 管管 理理 硕硕 士士 ( MPA) 专专 业业 学学 位位 研研 究究 生生 招招 生生 简简 章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现有 8 个国家重点学科、 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8 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 12 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 、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2 个、全国人文社。
7、1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25200)本方案适用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通过管理、经济、法律、政治、政策等途径,有效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以保障和增进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本质和规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8、 1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首届全国优秀公共管理教学案例的通知秘书处20132 号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教研2013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工作,全国 MPA 教指委决定从即日起,启动首届全国优秀公共管理教学案例评选。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范围为 MPA 师生编写的可用于 MPA 课堂教学的教学案例。评选范围面向 MPA 培养单位和个人。每所 MPA 培养单位应至少提交 1 个案例,其中,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