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庆阳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 施方案为切实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省安委会将 2018 年确定为“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落实年” ,按
山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DOCTag内容描述:
1、- 1 -庆阳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 施方案为切实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省安委会将 2018 年确定为“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落实年” ,按照省安委会统一安排,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 32 号)和 庆阳市推进安全。
2、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303号令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2021 年 2 月 2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60 号公布 根据 2021 年 6 月 7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
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题库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已经2013年1月16日省政府第139次常务。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在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台账。。
5、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第一条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职业危害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6、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2013年2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公布 根据2016年6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二次修订 第。
7、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
8、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2013年2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公布 根据2016年6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二次修订 第。
9、 1 2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清单责任事项及依据序号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依据追责依据及情形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
10、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2013年2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公布 根据2016年6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
11、1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一条 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物质资金、教育培训、安全管理等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
12、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一条 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职业危害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主体,应按照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
1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3 年 2 月 2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60 号公布 根据 2016 年 6 月 7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03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 2018 年 1 月 24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11 号第二次修订)第一条 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
14、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 2013 年 2 月 2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60 号公布 根据 2016 年 6 月 7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 另有规定的,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