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 请 校 园 地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学 生 需 要 提 供 的 材 料 及 填 写 规 范一、需要提供的材料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材料 2. 父(母)亲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父亲、母亲各一份) ;材料 3. 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材料 4.首都师范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DOCTag内容描述:
1、张纸上) ; 材料 6.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材料 7. 已婚学生须提供配偶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二、填写上述材料的注意事项1. 申请材料需按统一 A4 纸格式打印, 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如有涂改需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2.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一致,特别是本人、父母姓名要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人均收入、人口数要与民政部门所开证明一致。
3.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向学校或经办银行提交一份盖章的调查表原件。
本表可复印使用,也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
4.需分别提供贷款人父母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或民政部门。
2、二)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或者职业病诊断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十条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材料;(二)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工作职责或职务证明和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 , “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2 / 3(四)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这司法机关出具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六)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