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保留登记(油气类)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无特别说明,以下简称油气)探矿权保留的申请和办理。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勘查矿产资源审批(二)子项名称:探矿权保留登记(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四)项目编码:12004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办理依据1.
探矿权注销登记非油气类服务.DOCTag内容描述:
1、探矿权保留登记(油气类)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无特别说明,以下简称油气)探矿权保留的申请和办理。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勘查矿产资源审批(二)子项名称:探矿权保留登记(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四)项目编码:12004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 152 号)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0 号)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1 号)5.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
2、1探矿权延续登记(油气类)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简称油气)探矿权延续项目的申请和办理。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勘查矿产资源审批(二)子项名称:探矿权延续登记(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四)项目编码:12004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 152 号)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0 号)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1 号)5.探矿权采矿权转让。
3、探矿权转让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申请和办理下列勘查项目的探矿权转让登记:(一)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二)根据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 200 号)规定,按审 批权限改由国土资源部办理登记的勘查项目。黑龙江、贵州、陕西、新疆等省区的煤炭勘查项目及有关探矿权整合等规定中已授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勘查项目除外。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勘查矿产资源审批(二)子项名称:探矿权转让登记(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四)项目编码。
4、 新设探矿权登记(油气类)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 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 (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简称油气)探矿权新立项目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二)子项名称 :新设探矿权登记 (三)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四)项目编码 : 12004 三、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 152号) 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0 号) 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 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1 。
5、 探矿权保留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申请和办理下列勘查项目的探矿权保留登记: 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 黑龙江、贵州、陕西、新疆等省(区)的煤炭勘查项目及有关探矿权整合等规定中已授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勘查项目除外。 已按关于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等 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国土资源部第 75号令)规定,委托山西、福建、江西、湖北、贵州、新疆等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勘查项目除外。 二、项目。
6、探矿权注销登记(油气类)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探矿权注销的申请和办理。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勘查矿产资源审批(二)子项名称:探矿权注销登记(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四)项目编码:12004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 152 号)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0 号)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1 号)5.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2 号)6.地。
7、 探矿权延续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申请和办理下列勘查项目的探矿权延续登记: (一)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 (二)根据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5 200 号)、关于调整钨和稀土矿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登记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7 92 号)规定,按审批权限改由国土资源部办理登记的勘查项目。 黑龙江、贵州、陕西、新疆等省(区)的煤炭勘查项目及有关探矿权整合等规定中已授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勘查项目除外。 已按关于委托山西。
8、探矿权转让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申请和办理下列勘查项目的探矿权转让登记:(一)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二)根据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 200 号)、 关于调整 钨和稀土矿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登记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92 号)规定,按审批权限改由国土资源部办理登记的勘查项目。黑龙江、贵州、陕西、新疆等省区的煤炭勘查项目及有关探矿权整合等规定中已授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勘查项目除外。已按关于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9、探矿权 注销登记 (油气类)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探矿权注销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二)子项名称: 探矿权注销登记 (三)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四)项目编码: 12004 三、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152 号) 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0 号) 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1 号) 5.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
10、1探矿权注销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申请和办理下列勘查项目的探矿权注销登记:自然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黑龙江、贵州、陕西、新疆等省(区)及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煤炭勘查项目及有关探矿权整合等规定中已授权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勘查项目除外。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勘查矿产资源审批(二)子项名称:探矿权注销登记(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四)项目编码:12004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审批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0 号)第二十一条。
11、 1 探矿权注销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申请和办理下列勘查项目的探矿权注销登记: 自然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 黑龙江、贵州、陕西、新疆等省(区) 及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 的煤炭勘查项目及有关探矿权整合等规定中已授权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勘查项目除外。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二)子项名称: 探矿权注销登记 (三)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四)项目编码: 12004 三、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 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