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校园停车场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依据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246号)、山东建筑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学校新校区正门(南北两侧)、东北门、西门设立门禁及车辆收费管理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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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建筑大学校园停车场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依据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246号)、山东建筑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学校新校区正门(南北两侧)、东北门、西门设立门禁及车辆收费管理系统。一、门禁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根据校园客观需要,学校门禁系统设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车道功能。机动车(专指汽车)进出校园,备案车辆主要以车辆号牌识别自动放行,因天气等原因车牌无法识别时,以校园一卡通绑定车牌号的方式。
2、 1 厦门大学 专利和专有技术 申请、 维护 、 转化 管理 暂行 办法 厦大科 2011 40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更好地保护学校 以 专利和专有技术 为主的知识产权 , 规范 专利和专有技术 申请、维护、 转化 的 工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 科技成果 转化法、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 法律和 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 二 条 学校对 专利和专有技术 的申请、维护、 转化实行统一管理。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 是 专利和专有技术 申请 备案 、维护、 确认成果 权。
3、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表彰先进,促进校风及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科生。
4、1厦门大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改善校园交通状况,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根据厦门大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对厦门大学本部校园范围内(包括生活区)所有停车场(位)的收费和管理。漳州校区、曾厝垵学生公寓、海韵园区、校园外生活区等相对独立区域的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三条 学校委托后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校内停车场(位)的收费和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收费。第四条 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校内停。
5、厦门大学停车场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改善校园交通状况,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营造“平安、优美、节约、文明”的校园环境,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厦门大学校本部校园内(包括生活区)的所有停车场和由校保卫处施划的停车位。校园内禁止乱停车。二、本办法所称停车费,是指因停放车辆占用场地所发生的场地租金。三、校内停车场收费实行进校门取卡,出校门计时收费的办法。全校统一标准,统一收费,各停车场(位)不得另行收费。四、车辆进出校。
6、 1 厦门大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改善校园交通状况,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根据厦门大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对厦门大学本部校园范围内(包括生活区)所有停车场(位)的收费和管理。漳州校区、曾厝垵学生公寓、海韵园区、校园外生活区等相对独立区域的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三条 学校委托后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校内停车场(位)的收费和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收费。 第四条 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规划、科 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