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 a )。 A、2006 .9.1 B、2007.1.1 C、2007.9.1 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2014 年 5 月 2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最新义务教育法全文Tag内容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 a )。 A、2006 .9.1 B、2007.1.1 C、2007.9.1 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2014 年 5 月 29 日 四 川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通过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了 保 证 义 务 教 育 的 实 施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义 务 教 育法 , 结 合 四 川 省 实 际 , 制 定 本 实 施 办 法 。第 二 条 四 川 省 实 行 九 年 义 务 教 育 制 度 。义 务 教 育 是 全 省 适 龄 儿 童 、 少 年 必 须 接 受 的 教 育 , 是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府 必 须 予 以 保 障 的 公 益 性 事 业 。实 施 义 务 教 育 不 收 学 费 、 杂 费 。
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1986 年 7 月 8 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 1993 年 11 月 26 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2008年 11月 21 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生 第三章 学校 第四章 教师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七章 督导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4、唐张学校义务教育法学习笔记一、 我国义务教育的涵义、特点和意义1 含义“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2、特点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的特点。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1)实施义务教育,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2)实施义务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的奠基工程。(3)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二、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一。
5、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3篇通过学习与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增强老师和家长的职责意识和对他们的权利责任义务的认识。本文是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心得感悟,欢迎阅读。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篇一中国留学生在和美。
6、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1986 年 7 月 8 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 1993 年 11 月 26 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决定修正2008 年 11 月 21 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生第三章 学校第四章 教师第五章 教育教学第六章 经费保障第七章 督导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7、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四十七号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已由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12 年 11 月 22 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 年 11 月 22 日天 津 市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义 务 教 育 法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8、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题库及答案1、我国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目的是什么?答: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2、国家实行的义务教育制度年限是多少?答:九年。3、实施义务教育的措施是什么?答:不收学费、杂费。4、哪些人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答: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5、义务教育实行什么样的体制?答: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
9、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依法应当入学至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第三条 实施义务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 年修正)(1986 年 4 月 12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 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学 生第三章 学 校第四章 教 师第五章 教育教学第六章 经费保障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 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 生 第三章 学 校 第四章 教 师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年月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综合素质、生存能力,营造活泼、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德、智、体全方面发展的人才,制定本法。第二章义务教育 第二条人才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光荣和财富,而且也是国家的荣耀和资源;不仅对个人和家庭有益,而且也为国家建设和发展出力,人才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国家必须实行义务教育。第三条义。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综合素质、生存能力,营造活泼、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德、智、体全方面发展的人才,制定本法。第二章义务教育。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15 最新义务教育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 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5 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如下:一、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作出修改将第四十条修改为:“教科书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