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厅字201742 号)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的通知(鲁厅字201714 号) 、 济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济室字201710 号) 、 济宁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生态
邹城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稿.DOCTag内容描述:
1、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邹政字201721 号)等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河长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市全面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永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依法管理与科学治理、河湖资源生态属性与经济等关系,促进河湖休养生息。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一河一策。
立足全市不同地域、不同等级、不同功能的河湖实际,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