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24KB ,
资源ID:1876968      下载积分:8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87696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浅议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法律界限.doc)为本站会员(99****p)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浅议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法律界限.doc

1、浅议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法律界限摘要: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作为经济犯罪,具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危害性,现今我国多地出现的金融合同诈骗、集资诈骗、股权合同诈骗,融资、融券合同诈骗等,都是合同诈骗的一种,是被列为当前重点打击的经济犯罪之一。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各自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解决,属民事法律调整范围。二者之间罪与非罪的界限有时难以划分,我国刑法 224 条单独增设了合同诈骗罪,将其从诈骗罪中分出,足以表明合同诈骗罪在目前社会危

2、害的严重程度。在当前法律实践中,由于企事业单位因混淆两者间的区别,将明明是犯罪的行为而以民事纠纷来处理,失去了司法机关介入的最佳时机,结果很多案例,都使犯罪分子逃避了制裁,单位自身也因此蒙受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合同纠纷;法律界限 中图分类号:D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12-0058-02 一、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表现形态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手段,可谓多种多样。我国刑法第 224 条中,就列举了合同诈骗罪的五种常用手段: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3、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只要实施了上述五种行为之一,涉及数额较大(符合法定最低数额)的即构成合同诈骗罪。第 5 项的“其它方法骗取”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形式和内容上合同诈骗罪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以假面目出现的合同,即上述手段的第一种和第二种方式,此种诈骗性质容易确认。二是以真面目签订的合同,即以合法的面目和手段签订合同,来掩盖其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的目的。在此种情形的认定上,常会发生与经济合同纠纷的混淆。 我们首先从合同纠纷的效力上讲,不外乎三

4、种情形:合同有效、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债权理论,合同不成立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之间应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原则。合同有效,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适用违约责任制度。据此,我们认为,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经济纠纷的区别,在于明确合同诈骗罪与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纠纷之间的界限。其次,在这里我们必须提一下合同民事欺诈纠纷,是指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的民事欺诈行为,而引起的权利和义务的争议。欺诈行为表现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等。我国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了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第 54 条规定,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订立

5、的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一般认为,民事欺诈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本人不同意这一观点。因为民事欺诈纠纷,既可能存在于违约纠纷之中,如供货方以次充好,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能存在于缔约之际,如恶意磋商,行为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他们都有主观过错,而主观过错又包涵了故意和过失两种方式。因此,因民事欺诈行为可以根据合同效力不同,分别要求欺诈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二、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界定 司法实践中,因合同导致的纠纷大量表现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纠纷。而合同当事人在违约过程中的各种客观表现行为,有时就是合同民事欺诈,也有时形似合同诈骗,甚至出现违约纠纷与合同诈骗罪重合的情形,但合

6、同诈骗行为与合同违约行为之间的根本区别,可以反映出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经济纠纷间的界限。 现实经济生活中,有这样两种情形,其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真实、自愿的、内容也合法,从而使合同成立并合法有效,但在履约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另一方产生了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从而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履行合同交付义务。其二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时主观状态就蒙?不清的,履行合同或最终非法占有,也处于一种随机状态。合同签订后,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内心意图日渐明确。对此性质的认定,罪与非罪界限也有时会出现模糊。一般认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利用合同骗取了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但客观上

7、“骗取”财物的认定,归根到底还是主观上故意的问题。 合同诈骗罪的核心在行为人主观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必须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客观上占有了对方的财物,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为此,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就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 在实践中,要正确揭示出犯罪分子的主观目的,区分合同诈骗行为上的主观故意与违约过错确有困难。他们的行为会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能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而仍然进行这种行为,希望或放任违法后果的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在主观目的难以揭示的情形下,应通过客观标准予以确认,下面通过一案例的分析,谈谈本人的看法与观点。 2013

8、 年 9 月,某外国公司(买方)与某合资企业(卖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 T/T 付款方式,买方在见到卖方的提单复印件后即付款。9月 28 日,卖方电传提单复印件至买方,买方遂依约定电汇货款 5 万美元,9 月 30 日卖方又要求买方额外支付运费,买方即办理了运费电汇。次日,卖方工作人员称因公司负责人不同意此项交易,请买方停止支付运费,但此时买方货款已付出。此后经买方多次请求卖方返还货款未果,遂诉至法院。审理期间卖方主张正本提单已交买方,货物灭失的责任应由船运公司承担,卖方已履行了合同的备货和交付义务。查明,卖方产品长年由其合资的外方合资者包销,此合同项下的货物已被卖方的外方合资者在境外提走,提单号与卖方传真给买方的提单号相同。据此,买方又向公安机关举报了卖方涉嫌合同诈骗。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