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外派人员管理规定(初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明确外派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休假及考核等情况,使外派人员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如期完成公司赋予外派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派遣至合作公司和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公司任职的所有工作人员。第三条 本规定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总部统一派遣至合作公司或全资公司、参股公司、控股公司、项目公司(以下简称“派驻公司”)任职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拟外派工作地为入职时约定工作地点以外的(以分公司管辖区域为单位);(二)拟外派工作地为家庭常驻地以外的(家庭常驻地指未婚者与父母或已婚者与配偶居住地);(三)外派时间连续一个月(不含)以上并办理相关异动手续的。备注:外派时间连续一个月(含)以内的依出差手续办理。第四条 不属于外派人员的情形:(一)轮岗学习人员不属于外派,工资仍在原派出公司核算发放,考勤及考核等相关资料需由轮岗公司提供。(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