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新余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2018 年,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有及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备案管理,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加强环保举报办理,为确保环境安全提供有力支撑。一、加强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科学修订完善,定期开展演练,确保预案完备、可操作性强。(一)预案修订备案。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规范本级和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
2、订工作,鼓励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定期开展预案编修评比。2018 年 8 月 25日前, 各级环 保部门完成市级以上重点排 污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和公开工作。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完成长江干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沿江沿岸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订与备案。各级环保部门要提请并协助本级政府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年底前配合政府完成新余市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修编与备案。2()强化风险评估。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风险评估,2018年 12 月 25 日前各地完成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为实施环境安全隐患整
3、治奠定基础。积极开展主要河流及湖库等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推动沿江重大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定期开展演练。要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各地年内原则上应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应急救援队伍实现一专多能,切实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要督促各企业事业单位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搞好检验性演练,并建立演练档案,如实记录演练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四)随机组织抽查
4、。市环境保护局将于今年 6 月 10 日前和 12 月 10 日前随机抽查各地备案情况。备案资料包括: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2.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3环境风险评估报告;4.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5.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3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扎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一)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要加强环境应急值守。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7 号),健全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同志带班和专人值班,确保责任落实到人,24 小时待命。市环境保护局将不定
5、期抽查各地应急值守情况。要拓宽信息获取渠道。进一步加强舆情跟踪研判,推进区域间、部门间信息共享,做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尽早获取迅速核实和及时报告。对敏感信息、预警信息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加强分析研判并迅速报告。要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认真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上报制度,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岗位培训,严格报送审查程序,指派专人,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各地应于每年 4 月、7 月、10 月的第一周和次年 1月 3 日前向市环境保护局执法支队报送突发环境事件季报信息。()科学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要着力解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应急响应效率不高、信息公
6、开不够及时等突出问题,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得到科学有效处置,力求将事件影响降到最低。要落实领导靠前指挥。对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敏感时期、敏感人群以及容易引发群体性4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领导要快速反应、靠前指挥。一且发生较大以上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市环境保护局将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属地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科学开展应急处置。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针对特征污染物开展监测,针对污染物扩散趋势进行监测布点并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提高应急处置的时效性和科学性。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和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准确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进展、环境影响等权威信息。加强专家解读和舆论引
7、导,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实现全方位、多载体的动态发布,保障公众知情权,为突发环境事件的有效处置创造良好舆论氛围。(三)依法实施调查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事件原因、性质等组织开展调查,特别是对事发单位、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況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送市环境保护局及省环境保护厅。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四)推进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工作。市环境保护局督促指导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环保部
8、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开展环境影响和损失评5估工作,并将评估结论向社会公开。(五)抓好典型案例总结评估和警示教育。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过程的“留痕管理” 。对较大以上和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开展案例分析,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环境管理提出整改措施和政策建议。建立事后评估机制,推动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印发通报、案例回放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防止同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六)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2018 年,生态环境部将召开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阶段性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指导高新区环保分局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市环境保护局拟选取 1 家
9、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较高的化工园区或者企业,指导其开展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三、积极做好环保举报受理工作落实环境保护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环保举报受理和调查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环保诉求,有效化解环境社会风险,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一)推动环保举报规范化管理。要加强环保举报制度建设。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环保举报管理工作制度,开展环保举报专项培训,确保环保举报件的接报、办理和回访工作及时规范。要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度。各级6环保部门要重点查处督办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环境问题举报件,从源头防范化解环境社会风险。市环保局将重点加大对环保举报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按月通报各地相关工作进展及案件办理情况,并适时对重点、热点举报件发布预警通知或进行现场督办。要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公开举报渠道、举报件的办理流程和处理结果,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充分发挥环保举报数据作用。要全面推进环保举报数据联网。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及时将本辖区环保举报数据录入或导入全国环保举报管理平台。要探索开展大数据分析。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充分发挥举报数据“千里眼、风向标” 作用及时发现总结环保举报的苗头性、趋势性特点,结合社会、经济、规划等相关信息,为政策制定和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