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学(1)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第一部分 课程概况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及目的刑法学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阶段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必修的 14 门主干课程之一。本课程由“刑法学(1)”和“ 刑法学(2)”两部分构成。“刑法学(1)” 讲授的内容是刑法总论。本课程的开设,旨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其他刑事法律为根据,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讲授与学习研究,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制度,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各种基本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的学时学分本课程课内学时为
2、162 学时,9 学分,分两学期开设。“刑法学(1)”在第一学期开设。三、课程的教学(学习)资源根据远程开放教育的要求和本课程的特点,并考虑到学生的需要及承受力,本课程教学(学习)资源以文字主教材为主,以音像磁带及其他辅助教学(学习)资源为辅。文字主教材是本课程各种教学(学习)资源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主要任务是传递基本教学信息,指导学生自学。本课程的文字主教材名为刑法学(上册刑法总论、下册 刑法各论),由赵秉志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刑法学(1)” 使用的教材是刑法学(上册刑法总论) 。 主教材刑法学(上册刑法总论)为“合一式”教材,即将课程教学内容和自学指导内容有机融合
3、在一起,不仅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及具体规定,而且为学生自学提供了相应的指导,各章内容均由学习目标、内容提要、学习重点、教学内容本文和思考题等几部分组成。它是本课程教学与考核的基本依据。本课程的音像教学(学习)资源为录音录像磁带。现有录音磁带共 18 学时,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黄娜副教授主讲。“刑法学(1)”的音像磁带有 9 学时录音。音像教学(学习)资源的制作采取的是“重点辅导式”,即将全部教学内容划分为数个单元,在概括、归纳每个单元教学内容的基础上,选取其中学生自学较为困难、需要教师予以提示或者进一步解释的问题进行重点辅导。其他辅助教学(学
4、习)资源有刑法学法规汇编(杨毅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刑法学(1)期末复习指导、刑法学(1)综合练习与自我测试及法学专业案例选编(专)中的“刑法学(1)案例分析”等,主要内容为刑事立法司法文件、典型案例分析、综合练习与自我测试等。辅助教学(学习)资源是对主教材的延伸和补充,主要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开拓视野,切实掌握学习方法,深入理解主教材内容,检测掌握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熟练程度和牢固程度等。音像磁带和其他辅助教学(学习)资源及有关本课程的面授、函授辅导等均为辅助性质,不能替代对文字主教材的学习和掌握。第二部分 教学(学习)建议一、教学(学习)的基本要求由
5、于本课程学科体系庞大、内容繁多,为达到本课程的教学(学习)目标,特对本课程的教学(学习)提出以下基本要求:1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2明确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3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掌握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5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各种基本问题。其中,“了解” 是指知道有关情况;“ 明确”是指在“了解”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较为准确地加以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较为准确地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学会”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
6、,能够运用所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二、教学(学习)方法根据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本课程的教学(学习)应注意以下几点:1本课程的教学(学习)应以学生学习文字主教材的内容为主,根据文字主教材提示的学习方法主动开展个别化学习,全面理解和掌握文字主教材的基本内容。试点地方电大应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聘请既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又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进行必要的面授辅导。2在本课程的教学(学习)过程中,教师应根据教学进度适时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开展案例分析或专题讨论,学生应及时完成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的内容和辅导教师布置的作业,并根据文字教材提供的
7、思考练习题不断地进行自我练习和自我检验,以消化和巩固已学知识。 3由于本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学科体系与刑法体系关系密切,因此,学习本课程不能仅仅局限于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掌握,还必须注意研究刑法条文本身的规定,把握刑事司法的最新动态,学会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实际刑事案件中的问题,提高分析能力。三、教学(学习)重点与教学要求(学习目标)绪 论【教学(学习)重点】刑法学的研究对象。【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了解刑法学的研究方法与体系。2、明确刑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第一章 刑法概述【教学(学习)重点】1、刑法的任务。2、刑法的解释。【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了解刑法的创制与发展、刑法的制定
8、根据以及刑法的体系。2、明确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任务,刑法的解释。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教学(学习)重点】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要求。【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明确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界定标准及意义。2、掌握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和基本要求。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教学(学习)重点】1、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2、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的规定。【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了解世界各国关于刑法空间效力和溯及力问题的主要原则。2、明确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和溯及力问题的原则。3、掌握
9、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和溯及力的规定。 第四章 犯罪概念【教学(学习)重点】犯罪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了解犯罪概念的类型。2、明确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犯罪概念的意义。3、掌握犯罪的基本特征。第五章 犯罪构成【教学(学习)重点】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明确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犯罪构成的意义。2、掌握犯罪构成的特征。第六章 犯罪客体【教学(学习)重点】1、犯罪客体的种类。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明确犯罪客体、犯罪对象的概念和意义。 2、掌握犯罪客体的种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
10、别。第七章 犯罪客观方面【教学(学习)重点】1、危害行为。 2、危害结果。3、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了解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对于定罪量刑的意义。2、明确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3、掌握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及其意义。4、学会运用犯罪客观方面理论分析实际案件。 第八章 犯罪主体【教学(学习)重点】1、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内容。2、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了解犯罪主体的分类,犯罪主体的意义,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分类。2、明确犯罪主体的概念,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共同要件,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内容,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犯罪主体特
11、殊身份的概念和意义,单位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3、掌握我国刑法关于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的规定。4、学会运用刑事责任能力的理论分析实际案件。第九章 犯罪主观方面【教学(学习)重点】1、犯罪故意及其类型。2、犯罪过失及其类型。【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了解行为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对解决刑事责任的影响。2、明确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意外事件的概念及其与疏忽大意过失的区别。3、掌握犯罪故意及其类型,犯罪过失及其类型,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概念及意义。4、学会运用犯罪主观方面的理论分析实际案件。 第十章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教学(学习)重点】1、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2、防卫
12、过当和避险过当的构成条件及刑事责任。【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明确排除犯罪性行为的概念和意义。2、掌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构成条件及其刑事责任,刑法关于特别防卫权的规定。3、学会运用正当防卫理论和紧急避险理论分析实际案件。4、了解其他排除犯罪性行为的种类及其成立条件。第十一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教学(学习)重点】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及其相互区别。【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明确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特征、种类、存在的范围及意义。2、掌握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类型、处罚
13、原则及其相互区别。3、学会运用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理论分析实际案件。第十二章 共同犯罪【教学(学习)重点】1、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2、共同犯罪的形式。3、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明确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共同犯罪的形式。2、掌握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3、学会运用共同犯罪理论分析实际案件。 第十三章 罪数【学习重点】 想象竞合犯、连续犯、牵连犯的概念、特征与处断原则。【教学要求(学习目标)】1、明确罪数形态研究的任务和意义,罪数的判断标准,数罪的类型。2、掌握一罪的类型。3、学会运用罪数理论分析实际案件。 第十四章 刑事责任【教学(学习)重点】刑事责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教学要求(学习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