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兴华人才工程学科团队和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华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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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华南工人201164 号关于印发第四期 “兴华人才工程”学科团队和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我校第四期“兴华人才工程” 团队建设,现将第四期“ 兴华人才工程” 学科团队和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华 南 理 工 大 学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第四期“兴华人才工程”学科团队和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为巩固“兴华人才工程” 团队建设成果,激发团队活力,开创团队建设新局面,围绕学校总体目标和定位,结合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学校“ 五位一体” 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三大计划” ,以“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为契入点,“高原上建高

2、峰 ”,打造一批能支撑学科群和创新基地建设、创新能力与攻坚能力强、以大师级和拔尖人才领衔的创新团队,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团队类型2“兴华人才工程” 团队分为重点学科团队、公共教学团队和一般团队。重点学科团队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三大计划” 中的创新团队培育对象;公共教学团队主要考虑承担全校性公共基础课和覆盖面广的学科基础课程的团队;一般团队分为一般学科团队和一般教学团队。二、基本原则(一)突出重点在前三期“兴华人才工程” 团队建设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在我校重点学科(群)、重点创新基地选拔一批以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团队和教育部优秀教学团队为培育目标的高水平“兴华人才工程” 团队,重点投入,重点

3、培育。学校在重点建设一批创新团队的同时,鼓励学院结合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申报、重大成果培育等,以培养更多实质性团队为主导,探索适应本学科发展的团队建设新模式。(二)分级管理创新团队管理模式,管理重心下移,建立一套运行高效的团队管理与运行新机制。对“ 兴华人才工程” 团队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学校和学院共同管理重点学科团队和公共教学团队,一般团队由学院自行管理。工科学院须建立实质性团队;承担公共基础课和覆盖面广的学科基础课程的教师须组建教学团队;文科和理科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由学院自主决定本院教师队伍的建设模式。(三)责权一致3团队建设实行合约管理,合约体现责权利相协调的原则,团队或个人目标、学院目标和

4、学校目标相统一,教师贡献与分配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科学考核1学校结合阶段性和长远性发展目标,与学院签订“兴华人才工程” 任务书,并根据“ 兴华人才工程”任务书对学院进行考核;各学院根据“兴华人才工程” 任务书将任务分解到本院所属的团队和个人。2学校根据各学院和学科特点,制定、完善对学院、重点学科团队及成员、公共教学团队及成员的考核办法,突出考核创新指标和标志性成果;充分发挥学院在团队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学院有权制定适用本学院学科特点的一般团队及其成员、未进团队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以签订的聘任合同为考核依据,聘任合同需明确团队和个人考核的合格基本要求,把

5、标志性成果指标作为考核优秀的要求。学校和学院共同考核重点学科团队及其负责人、公共教学团队及其负责人;学院考核学院所属一般团队和个人。三、岗位设置每个重点学科团队和公共教学团队原则上设置团队负责人岗位个,其余层次岗位可参照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 团队建设岗位设置办法设置,也可由团队负责人自行设置。4一般团队岗位设置由各学院参照重点学科团队或公共教学团队岗位设置,也可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四、上岗条件学校制定重点学科团队和公共教学团队设立条件和团队成员上岗条件(见附件 1 和附件 2)。学院参照重点学科团队和公共教学团队的设立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一般团队设立条件和团队成员上岗条件

6、,设立方案和结果报人事处备案;其中一般教学团队设立条件和团队成员上岗条件方案和结果须先提交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五、团队管理.学校负责确定重点学科团队和公共教学团队;制定重点学科团队的配套科研经费方案和团队负责人的岗位津贴分配方案;审定重点学科团队和公共教学团队成员的岗位津贴分配方案;负责重点学科团队及其团队成员、公共教学团队及其团队成员考核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学院配合学校完成以上工作,与学校共同建设和管理重点学科团队和公共教学团队;负责本学院一般团队的组建和管理工作,与团队负责人共同制定团队成员岗位津贴分配方案。.重点学科团队和公共教学团队负责人负责选定和调整团队成员;制定团

7、队成员的岗位职责和岗位津贴分配方案;对团队成员进行考核。5六、聘任合同(一)合同类型聘任合同分为团队合同和个人合同两种类型,团队合同适用于重点学科团队、公共教学团队和一般团队;个人合同适用于团队成员和未进团队教学科研人员。(二)合同内容1.团队合同内容团队合同内容应明确学校、学院与团队各方的责权利,合同内容作为团队或个人考核的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如下:(1)责任重点学科团队合同明确团队的培育目标和建设任务,包括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基地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志性成果指标要求;公共教学团队以完成学校基础教学任务为根本,体现教学改革与创新的成果。一般团队或未进团队教学科研人员的

8、工作目标与任务以完成所在学院的总体目标及建设任务为前提,参考重点学科团队和公共教学团队的合同制定。团队职责和任务要求由学院结合与学校签订的“兴华人才工程 ”任务书进行分解。(2)权限按本文第五条中规定的团队管理权限界定。(3)待遇主要包括团队配套科研经费和岗位津贴。6学校对重点学科团队提供配套科研经费支持,相关规定见华南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三大计划 ”实施办法(华南工人20116 号)第十八条。岗位津贴分配实行包干制,重点学科团队和公共教学团队成员的岗位津贴包干到团队;一般团队成员和未进团队教学科研人员岗位津贴包干到学院。包干标准及分配办法学校另行发文。2.个人合同内容个人合同书应明确

9、合同各方的责、权、利。团队成员个人合同需将“ 兴华人才工程 ”岗位职责要求和权利纳入合同条款,“兴华人才工程” 个人岗位的工作任务以完成所在团队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为前提,具体内容由团队负责人制订。未进团队教学科研人员合同具体内容由所在学院制订。个人合同的职责和任务要求结合学院与学校签订的“兴华人才工程” 任务书或所在团队合同书进行分解。(三)合同签订重点学科团队及其负责人、公共教学团队及其负责人与学校和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一般团队及其成员分别与学院和所在团队负责人签订聘用合同,未进团队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不实施团队建设的学院,由学院、系所和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七、其他1.第四期“兴华人才工程”

10、团队聘期为 4 年,自 2011 年 3 月至2015 年 2 月,其中 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2 月为上半期。72.团队及其成员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1)重点学科团队及其成员、公共教学团队及其成员原则上在聘期中期进行调整。团队调整包括中止培育和增补,团队成员人员变动超过 30%或团队负责人更换的,须按新申报重点学科团队或公共教学团队进行评审。在团队聘期内,引进人才和应届毕业生来校工作人员可在来校时申请加入团队。(2)一般团队及其成员调整参照重点学科团队和公共教学团队的方式执行,调整情况须报人事处备案。3.本实施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件:1.第四期“兴华人才工程 ”重点学科团

11、队设立及其成员上岗条件2.第四期“兴华人才工程” 公共教学团队设立及其成员上岗条件主题词: 人事 兴华人才工程 实施办法 印发 通知华南理工大学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1 年 12 月 12 日印发(共印 20 份)8附件 1:第四期“兴华人才工程”重点学科团队设立及其成员上岗条件一、重点学科团队设立条件申请重点学科团队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需要,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围绕国家、广东省和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开展具有开创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或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二)以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群)为主线,以重点研究平台为依托,重点考虑实

12、质性团队,鼓励学科集成。团队应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团队运作机制。(三)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科技成就,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地位。(四)重点考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群体、科技部创新团队、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资助、广东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团队、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团队以及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考核优秀的团队,重点团队申报者原则上应依托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研究基地,具有国家级基地者可优先考虑。(五)鼓励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融合,倡导组建特色

13、鲜明、结构合理的大规模、创新型团队,原则上可跨学院组建。(六)每个重点学科团队至少下设3个学术方向,原则上不超过6个学术方向,学术方向之间应有密切的合作基础和广泛的合作点,能够相互协作,共同发展。在前三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建设中有过合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七)有明确的目标并有完成培育目标的可行措施。二、重点学科团队成员上岗条件申请上岗人员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近一聘期考核合格或符合免考核条件。(一)团队负责人1.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要求年龄小于56岁,博士生导师可放宽到61岁,院士年龄不限。2.一般应为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

14、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学科带头人,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3.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并获得省部级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前两名。4.近五年原则上发表1篇以上A类期刊论文或获得6个以上发明专利。5.如是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负责人,团队及其本人考核合格。(二)其他成员具体上岗条件由团队负责人制定,原则上要求年龄小于58岁。注:1.论文分类及折算办法见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华南

15、工人31号)附件3。2.发表论文未作说明的,均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3.发明专利指授权发明专利,要求排名前两名。9附件2:第四期“兴华人才工程”公共教学团队设立及其成员上岗条件一、公共教学团队设立条件申请公共教学团队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突出学校教学发展的需要,应以承担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为基本前提,团队结构合理,具备承担公共课、基础课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团队运作机制。(二)重点考虑课程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学团队、承担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的教学团队和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考核优秀的团队。(三)有明确的目标并有完成培育目标的可行措施。二、公共教学团队成员上岗条件申报上岗人员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学

16、科研人员,近一聘期考核合格或符合免考核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证且具备3年以上的教学经历。(一)团队负责人1.具有教授职务,原则上要求年龄小于56岁,博士生导师可放宽到61岁,五年以上本科教学(或研究生教学)经历;重点考虑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含提名)指导教师。2.具备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教研项目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3.有明确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思路和目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团结他人,曾指导过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目前为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负责人。4.如是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的首席教授,团队及其本人考核应合格。(二)其他成员具体上岗条件由团队负责人制定,原则上要求年龄小于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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