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设计 竞争性谈判 文件 (自行采购) 项目编号: SDTASJ2018-0442-00 采购 人: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 2018年 05月 03日 项目名称: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设计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 2 第二章 供应 商须知 . 4 2.1 总则 .4 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 7 3.1 评审过程 .7 3.2 价格扣除 .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11 4.1 签订合同 . 11 4.2 追加合同金额 . 11 4.3 质量与验收 . 11 4.4 合同主要条款
2、. 12 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 15 5.1 服务期限 . 15 5.2 服务地点 . 15 5.3 服务成果验收 . 15 5.4 质量保证期 . 15 5.5 后续服务 . 15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16 6.1 项目说明 . 16 6.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 16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7 7.1 报价文件 . 18 7.2 商务文件 . 23 7.3 技术文件 . 31 项目名称: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 目设计 2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受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的委托,对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
3、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设计 以 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 参加谈判 。 1、项目编号: SDTASJ2018-0442-00 2、项目名称: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设计 3、项目内容 :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设计 , 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 4、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 预算控制价 为 1.3万元 5、 供应商 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建筑幕墙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6、 评审 办法 :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 谈判
4、 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 2018年 05月 08日起至 2018年 05月 14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时 30分至 4时 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7.3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 24号(东岳大街与唐訾路交汇处东行 20米路南二楼 216室); 7.4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复印件一套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报名并获取文件。 7.5售价:每份人民币 150元整,售后不退。 8
5、、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 2018年 05月 17日 14时 00分起至 14时 30分止; 8.2截止时间: 2018年 05月 17日 14时 30分; 8.3 递交地点: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 项目名称: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设计 3 8.4地址: 泰安市长城路北段立交桥南 150米路西 ;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响应文件 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泰安市长城路北段立交桥南 150米路西 电话 /传真 : 0538-8489826 联系人: 牟 科长 10、公告
6、媒 体 :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网 11、附件:谈判文件电子版 项目名称: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 目设计 4 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 2.1 总则 供应商 应仔细阅读本 谈判文件 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 谈判文件 要求以及格式编制 响应文件 ,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 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 谈判文件 所称 服务 , 是指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7、设计 。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及 要求 1 采购人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3 项目名称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设计 4 标段名称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设计 5 项目内容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设计 , 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6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1.3万元。 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第 5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 ” 8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 9 踏勘现场 不组
8、织,自行踏勘。 10 提出谈判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 05月 11日 16时 30分。 11 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8年 05月 14日 11时 30分。 12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答 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48小时内。 项目名称: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设计 5 13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 15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7 响应文件电子 版 /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9、 不接受。 19 响应文件装订 响应文件为 A4幅面,装订成册。 20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4份。 2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同第一章第 8条“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 22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3 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24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5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6 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构成: 3人( 由采购人 业务、技术、财务科室人 员组成 )。 27 评审办法 比照 最低
10、评标价法 28 报价轮次 本次谈判共 2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 29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 30 成交供应商确定 确定成交供应商 31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 80%,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并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以上款项由采购人支付)。 32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信用山东(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项目名称: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
11、目设计 6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3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34 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在做预算时已将代理服务费计算在总预算内,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按成交金额的 1.5%计取。 2.1.2 当事人 2.1.2.1采购人 :系指 泰安市旅
12、游发展委员会 。 2.1.2.2供应商 :是指 响应采购要求 且符合 谈判文件 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 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谈判小组 :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 法律法规规定,由 采购人 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 成交供应商 的临时组织。 2.1.2.4成交供应商 : 系指经谈判确定的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 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项目名称: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设计 7 第三章 评审 办法 (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 3.1 评审过程 3.1.1 第一阶段: 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 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
13、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 商务部分 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 、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 谈判 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1.2第二阶段: 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 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 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 ,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 的 裁定。 3.1.3 第三阶段: 技术和商务评审 3.1
14、.3.1按照 谈判文件 要求,审查 供应商 相关服务 ,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3.1.3.2按照 谈判文件 要求,审查 供应商 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3.1.3.3谈判小组针对 技术部分 进行评审, 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 , 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 , 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 报价无效 的裁定 。 当 供应商 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 / 项的或者未提供符合 谈判文件 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 报价无效 。 3.1.
15、3.4 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 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项目名称: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 目设计 8 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谈判小组
16、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3.1.4 谈判 3.1.4.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 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1.4.2 谈判文件 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终报价 。 最终报价 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1.4.3 谈判实行 2 轮报价
17、法,第 2 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公开唱价 为第一轮报价 (即首轮报价)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据此确定 其为无效报价, 提交 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3.1.5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在 最终 轮次报价中 相同 且 最低 的, 以 服务方案 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 3.1.6 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 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 结果的违
18、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 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2 价格扣除 3.2.1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 2011 18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项目名称: 市疾控中心完善卫生大厦综合楼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设计 9 供应商 须 提供 相关证明 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 2) 大中型企业 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
19、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须同时 提供 相关证明 原件和联合 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2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 1)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 8%的价格扣除。 ( 2)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 6%的价格优惠扣
20、除政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 采购。 ( 3)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 6%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3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 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