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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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二九年三月1目 录前 言第一章 规划背景 .1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1第二节 上轮规划回顾 .2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3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原则 .4第一节 指导思想 .4第二节 基本原则 .4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 .5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5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6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6第四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7第一节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7第二节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8第三节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9第四节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11第五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12第一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2第二节

2、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14第三节 市州土地利用调控 .19第六章 土地用途管制 .19第一节 用途管制分区 .19第二节 用途管制导则 .19第七章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22第一节 高产农田建设工程 .22第二节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 .23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4第一节 法律措施 .24第二节 行政措施 .24第三节 技术手段 .25第四节 利益调节机制 .26第五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6第六节 公众参与机制 .262附表 规划主要指标表1前 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 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 、利用和保护,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又好又

3、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要求,湖北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根据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和土地利用的供需状况,确定 20062020 年全省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重点任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全省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土地宏观调控、用途管制、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 20062020 年为规划期,以 2005 年为基期年,以 2010 年为近期目标年,以 2020 年为远期目标年。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土地

4、利用现状湖北省地处我国中部腹地,长江横贯东西,省域地势呈三面高、中间低、向南敞开的态势。西、北、东三面被武陵山、巫山、大巴山、桐柏山、大别山、幕阜山诸山环绕;中南部为江汉平原,地势平坦开阔,与洞庭湖相连。东西长约 740 公里,南北宽约 470 公里,土地总面积 18.59 万平方公里,辖 12 个省辖市、1 个自治州,38 个市辖区、24 个县级市(其中 3 个直管市)、37 个县、2个自治县、1 个林区。2005 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 6484.5 亿元,产业结构为 16.5:42.8:40.7;粮食种植面积 392.68 万公顷,粮食总产量 2177.38 万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34

5、.75 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374.18 亿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64.58 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 90.92 亿美元。2005 年末,全省常住总人口5710 万人,城镇人口 2467 万人,城镇化率为 43.2%。一、土地利用结构及分布湖北省土地利用呈“七山一水两分田 ”的格局。根据 2005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省农用地面积 1466.38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8.88%;建设用地面积 136.76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36%;未利用地面积 255.74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3.76%。(一)农用地耕地面积 467.52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5.

6、15%,主要分布在江汉平原、鄂北岗地和鄂东沿江平原。园地面积 42.66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29%,主要分布在长江山峡河谷地带、清江流域和鄂南幕阜山区。林地面积 793.89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2.71%,主要分布在山区和丘陵地区,平原地区分布较少,与湖北省的地貌特征基本一致。牧草地面积 4.45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4%,主要零星分布在十堰、恩施和黄冈等地。2其他农用地面积 157.87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49%。(二)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24.18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30%,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98 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72.07

7、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88%,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 202 平方米。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 40.51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8%。(三)未利用地全省未利用地面积 255.74 万公顷,扣除河流、湖泊水面、沼泽地、苇地和部分滩涂等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湿地,宜耕后备土地十分有限。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人地矛盾日益尖锐。19972005 年间,全省耕地累计减少 27.44 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耕地 3.05 万公顷。同期我省人口净增加205.9 万人,人均耕地从 1.27 亩下降到 1.16 亩。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与农业生产用地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保

8、障发展和保护资源面临两难矛盾。水土流失与污染较重,耕地质量总体偏低。2005 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的比例为 34.4%,山地丘陵地区,特别是鄂西山区和大别山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耕地污染范围不断扩大,土壤耕作环境呈恶化趋势,存在重用轻养、占优补劣现象,耕地质量总体偏低。全省中低产田数量占耕地面积的 73.4%。土地利用较为粗放,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不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益不高,闲置土地、废弃工矿用地较多,存在着土地征而不用、征多用少的现象;村庄建设缺乏规划引导,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村庄用地不减反增,出现了大量的“ 空心村 ”、“路边店” 、“独家院” 。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潜力有限。截止

9、 2005 年,全省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26.67 万公顷,且分布不均衡,大部分分布在偏远山区,生态脆弱,开发利用难度大,易引发水土流失。第二节 上轮规划回顾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在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发挥了规划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土地规划已经成为政府进行社会经济发展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为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我省重点保障了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规划实

10、施以来,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新增建设用地占总量的 46.67%。为落实我省区域发展战略,重点支持了以武汉为中心的武汉城市圈、以襄樊为中心的鄂西北经济圈和以宜昌为中心的鄂西南经济圈发展用地。3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维护了国家粮食安全。上轮规划确定我省 2010 年耕地保有量为 476.28 万公顷,2005 年我省实际耕地面积为 467.52 万公顷,如不计农业结构调整减少的 10.08 万公顷耕地,我省耕地面积为 477.6 万公顷,基本实现了耕地保护目标。上轮规划国家批复我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400.91 万公顷,2005 年全省基本农田实际面积为 403.34万公顷,比保

11、护目标多 2.43 万公顷。粮食单产水平由 1996 年的 339.4 千克/亩提高到 2005 年的 356.8 千克/ 亩,提高了 5.13%。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了建设用地产出水平。上轮规划预测至2010 年全省地均产出水平年均增长 4.2%;19972005 年间实际年均增长 5.9%,高出规划预期 1.7 个百分点。全省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由 1996 年的1.15 万元/亩提高到 2.65 万元/ 亩,增长了 2.3 倍。加强了城镇用地管理,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较为合理。19972005 年,全省城镇工矿用地年均增速为 1.83%,同期城镇人口年均增速为 1.68%,城镇工

12、矿用地扩展系数为 1.09,在合理的扩展系数范围(1.12)内。加大了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土地生态环境初步改善。上轮规划实施以来,通过生态退耕、荒山造林、水土整治等,初步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由 1996 年的 42.6%降低至 2005 年的 34.4%。引导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19972005 年间,我省各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4.45 万公顷,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 7.65 万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二、本轮规划需要重点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根据新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以及未来土地利用政策的发展趋势,本轮规划

13、需要重点解决以下五个土地利用问题。1、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按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求,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并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2、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要求,明确节约集约用地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和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3、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大力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建设。4、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围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科学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

14、政策,加强对市州土地利用的调控,促进我省区域发展战略的落实。 5、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按照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求,统筹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用地,制定和落实生态环境建设用地的保护和利用政策,创造人地和谐的宜居环境。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随着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实施,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4友好型社会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建设的推进,国外及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加快向中西部转移,湖北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一体化,国内与国际、城市与农村的经济联系和互动更加密切,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愈显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也愈显

15、突出,土地资源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愈加尖锐,土地利用中深层次的问题也将进一步显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加大,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据预测,到 2020 年,我省户籍总人口将达到 6500 万人,随着人口总量的增加和食物消费结构的变化,保障粮食安全的耕地需求量进一步加大。同时,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生态建设也将需要调整占用一些耕地。但是,由于湖北省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耕地保护形势将更加严峻。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长,建设用地供给压力更加突出。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到 2010 年和 2020 年,城镇化率将分

16、别达到 47.7%和 59%,城镇 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国外及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加快向中西部转移,产业用地需求量将进一步加大;国家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将拉动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将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作为支撑。但是,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我省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行业和区域间用地矛盾加剧,统筹城乡和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民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方式快速转变,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各业土地利用结构;实施湖北省“一带两圈 ”区域

17、发 展战略,实现城乡统 筹和区域协调,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和人民日益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对交通、水利、能源、教育、居住等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长,形成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原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土地基本国策,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有效保障科学发展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18、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规划引导与市场调节、局部与全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提高土地资源对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第二节 基本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坚持从维护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5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严格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19、,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3、统筹各类土地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 ,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合理配置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4、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 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空间,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构建生态文明的城乡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强化土地宏观调控,严把土地闸门。坚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加大对土地资源宏观调控管理力度。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0、,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从严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统筹安排好土地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提高土地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障能力。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经济社会发展定位1、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支点。湖北地处我国中部,是我国东部产业转移和西部资源输出的重要枢纽,是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要支点。2、全国粮棉重要生产基地。湖北江汉平原是全国九大商品粮和五大商品棉生产基地之一,是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3、全国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湖北是我国近代工业的发祥地,也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已形成冶金、机械、纺织、化工、电子、电力等支柱产业。4、全

21、国重要的交通枢纽。湖北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已初步形成通达四方、联系全国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公路、铁路、水运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5、全国重要的人力资源基地。湖北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学校 2.16 万所,在校学生 1169 万人,教职工 70 万人。其中,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 200 多所,智力资源丰富。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宏观经济发展目标。规划近期,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12%左右,62010 年末,生产总值达到 13500 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 2.2 万元以上。到2020 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 25300 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 3.9 万元,力争新增粮食产能 100 亿斤。2、人口和

22、城镇化发展目标。到 2010 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 6215 万人(常住人口 5865 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 47.7%左右;到 2020 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 6500 万人(常住人口 6100 万人)以内,城镇人口 3600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59%左右。3、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 2010 年和 2020 年,高速公路总里程分别达到3500 公里和 6000 公里。到 2020 年,一级公路达到 3645 公里,新增二级公路 14268 公里,改造农村公路近 18000 公里。到 2010 年,铁路通车总里程达到 3400 公里;航道总里程达到 8555 公里;港口吞吐能力达到 2

23、亿吨/年,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 170 万标准箱;高中压输油输气管道总里程达到 2756公里;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10 平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 80%以上;发电总装机达到 5210 万千瓦。4、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到 2010 年,全省污染物排放量比 2005 年减少 2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 34%以上,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至 1.21 吨标准煤。到2020 年,全省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环境容量总量控制要求;森林覆盖率达 40%以上,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规划期间,湖北省土地利用紧紧围绕“一 带两圈” 的区域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24、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保障与保护并举、节约与集约并重的土地利用方针,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协调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构建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家园;保障好科学发展的用地需求,为湖北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撑,促进国家和省区域发展战略的落实。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至 2010 年和 2020 年,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 465.80 万公顷和

25、463.13 万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4.47 万公顷和 15.13 万公顷以内。规划期内,确保 383.33 万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2、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规划期内,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提高农业垦殖率和国土开发利用强度。规划到 2010 年,全省农用地面积预期为1481.15 万公顷,土地农业垦殖率为 79.68%;建设用地总面积预期为 143.30万公顷,国土开发利用强度为 7.71%;未利用地面积预期为 234.43 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比例为 12.61%。 规划到 2020 年,全省农用地面积预期为 1483.96 万公顷,土地农业垦殖

26、率为 79.83%;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 155.71 万公顷,国土开发利用强度为 8.38%;7未利用地面积预期为 219.21 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比例为 11.79%。3、各项合理的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规划到 2010 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 7.13 万公顷。其中,新增城镇工矿用地 4.0 万公顷,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 0.3 万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 2.83 万公顷。到 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 24.18 万公顷。其中,新增城镇工矿用地 14.49万公顷,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 1.5 万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 8.19 万公顷。4、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充分

27、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规划到 2010 年,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1.17 万公顷,复垦废弃工矿地 0.07 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年均提高 12%以上,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年均提高15%以上;人均城镇工 矿用地控制在 103 平方米以内。规划到 2020 年,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4.16 万公顷,复垦废弃工矿地262 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年均提高 9.4%以上,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年均提高 9.5%以上;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04 平方米以内。5、高产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得到全面推进。规划期内,农用

28、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不断推进,产出效益显著提高。规划到 2010 年和 2020 年,全省高产基本农田建设分别达到 66.67 万公顷(1000 万亩)和133.33 万公顷(2000 万亩);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分别不低于 4.47万公顷和 15.13 万公顷。6、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规划期内,土地生态结构和空间布局更趋合理,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荒漠化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水土流失和污染得到控制和治理,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规划到 2010 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80.0 万公顷,治理沙化土地面积 6.97万公顷,治理石漠化土地面积 5 万公

29、顷,湿地保护面积达到 97.58 万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 34%以上。规划到 2020 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90.0 万公顷,治理石漠化土地面积 15 万公顷,湿地保护面积达到 136.64 万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 40%以上。第四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第一节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稳步扩大农用地面积,优化各类农业用地结构,努力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2005 年全省农用地面积为1466.38 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比例为 78.88%。规划到 2010 年,全省农用地面积预期为 1481.15 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比例为 79.68%;到 2020 年,农用地面积预期为 1483.96 万公顷,占土地面积比例为 79.83%。合理增加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2005 年全省建设用地面积为 136.76 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比例为 7.36%。规划到 2010 年,全省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 143.30 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比例为 7.71%;到2020 年,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 155.71 万公顷,占土地面积比例为 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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