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翰辉局长在全省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的讲话(2011 年 1 月 17 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省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10 年全省保险业主要情况和 2011 年保险监管的有关工作。刚才海晖同志传达了全国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关于 2010 年全省保险业的主要情况2010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在中国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保险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年初全国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转方式、 调结构、防风险 、促发展” 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
2、贵州实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保险市场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据快报统计,全省实现保费收入 116.77 亿元,同比增长 22.62%,增速全国排名第 10 位。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 46.92 亿元,同比增长 30.15%;人身险保费收入 69.85亿元,同比增长 18.04%。保险赔付 31.63 亿元。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坚持科学发展,推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一是深化行业关于“转方式” 的思想认识 。按照保监会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引导行业增强转变发展方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从“优化结构、满足需求、强化内控、改善服务、规范经营、提高效益”六个方面深化对转方
3、式的理解,形成转方式的行业共识。各公司科学发展的主动性不断提高,转变发展方式的动力逐步增强。二是以调整结构推动“转方式” 。坚持寿险业务结 构调整月度监测及通报制度,将结构调整情况纳入分类监管指标评价体系,引导和督促人身险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业务品质。重点深化银保业务结构调整,推动人身险公司全面实现银邮代理业务协议签订、手续费支付省级集中,规范银保业务销售管理。人身险公司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寿险期交保费同比增长45.5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10.78 个百分点;银保业务中的期交业务占比达 30.8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10.29 个百分点。支持财产险公司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拓宽服务领域,优
4、化业务结构,工程保险、保证保险、家财险加快发展,同比分别增长 155.59%、118.35%、34.12%。三是以提高效益推动 “转方式”。整 顿保险市 场违规降费、贴费行为,引导公司强化承保风险管理和理赔管控、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堵塞各种“跑、冒、滴、漏”,进一步降低 经营成本。财产险公司经营效益持续向好,账面承保利润率达 7.3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4.68个百分点,12 家公司中有 11 家实现盈利。人身险公司的费用结余约为上年的 3 倍。四是以改善服务推动“转方式” 。指导行业开展车险理赔服务标准执行情况检查,推动车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强化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执行情况的
5、监督检查,督促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规范、快捷、优质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更加注重依托服务提升竞争力。部分公司开展电话、网络销售业务,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投保服务。财产险公司纷纷推出“车险小额案件资料齐全限时赔付”的快速理 赔服务。人身险公司广泛推进柜面标准化服务和个性化理赔服务,窗口形象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二)防范化解风险,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定一是健全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将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纳入车险“ 见费出 单” 范围,推动车险 “赔款直付”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参与全国第二批集中车险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推进“零 现金” 收付 费管理制度,从机制上防范虚挂 应收、资金侵占挪用等风险。截至 201
6、0 年底,财产险公司应收保费率 2.1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0.2 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收付费综合转账率 83.17%,较年初提高 6.07 个百分点。二是加强风险监测和排查。制定全省保险业月度风险监测制度,按月对结构、风险、规模、效益等 4 大类 38 项指标进行系统性分析。建立行业情况季度通报会制度,按季对保险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加强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建立人身险公司季度退保数据报送制度,对退保件的相关指标实施重点监测,做好退保风险防范。人身险公司退保率仅为 2.32%,较全国平均水平低 0.36 个百分点。督促人身险公司开展对营销员侵占客户资金、非法集资等六类突出风险排查,发现风险
7、点217 项,针对查出的风险点督促公司整改。三是做好个别突出风险处置工作。针对部分地区群众反映的拖拉机、摩托车交强险“投保 难” 问题 ,及时采取措施,疏堵 结合,促使相关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针对个别保险案件受害群众群访、个别保险公司员工涉嫌参与非法集资等事件,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指导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有效控制了风险。(三)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财产险方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保监会 2008 年 70 号文件,对 12 家产险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司保费收入、赔案赔款、经营成本费用、准备金计提等方面数据真实性。对 2 家产险机构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专项检查,重点检
8、查该项业务真实性、理赔服务等情况。人身险方面,对 6 家产、寿险分支机构开展意外险专项检查。与保监会上下联动,对 1 家寿险省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展以内控为核心的全面系统检查及评估。对 6 家寿险机构和 5 家兼业代理单位开展销售误导专项检查。对 7 家寿险机构和 2 家兼业代理单位实施银保业务专项检查。保险中介方面,按照“ 查深查透” 要求,重点对 1 家产险省分公司营业本部开展中介业务检查,延伸检查10 家兼业代理机构和 1 家专业中介机构,对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公司、兼业代理单位分别给予罚款、吊销代理业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罚款;组织开展保险公司落实中介机构、
9、保险营销员管控责任和专业中介机构经营数据真实性专项检查。同时,对辖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保险机构开展“小金库” 治理工作。 进一步推进治理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年,保监局共派出 65 个检查组,对 70 家(次)保险机构及中介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派出 2 个巡查组,对 2 个地区 10 家保险机构及中介机构开展监管巡查。处罚保险机构及中介机构 25 家(次)、个人 18 人(次)。向 26 家机构下发监管函,对 3 名高管实施监管谈话。随着市场整规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全省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全年我局处理的信访投诉件同比下降 36.6%。财产险公司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违规批单退费、截留保费等问题得到基
10、本解决。人身险公司销售行为逐步规范,销售误导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各保险公司对中介渠道管控力度进一步增强,管控责任得到较好落实。(四)加强改进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完善拟任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书面测试制度,将任职资格测试的高管人员范围扩大到支公司、营业部经理一级,将测试提前到任职资格申报前进行,延长测试合格成绩有效期至两年,并公布测试范围指南。明确保险营销部负责人任职条件和申报程序。建立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保险兼业代理管理的通知,督促保险公司核查与其合作的兼业代理单位资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定期报告合作情况及相关数据,规范兼业代理业务管
11、理。根据新修订保险法及新颁布的保险监管规章制度,对现行 167 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了 27 个规范性文件。加强监管基础建设,修订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建立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分离机制;制定监管干部下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监管执行力。认真履行保监局偿付能力监管职责,实现保监会和保监局偿付能力监管工作的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组织保险公司开展分支机构整改工作,全年有 25 家营销服务部改建为支公司,2 家营业部和 15 家营销服务部被撤销,15 家营销服务部规范了营业场所。落实高管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委托保险职业学院对全省在任的 540 余名高管进行集中培训,借助专业师资力量提
12、高培训质量。贯彻落实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 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及实施细则,在全行业开展两个准则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开展保险公司案件清理工作。三是改进监管方式。全面实施分类监管,贯彻实施保监局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办法,对保险省级分公司实行分类评价,实施差异性监管;启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改进监管,认真开展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核查和维护工作,组织推广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及专业中介管理系统上线,完善保险机构、高管人员、保险营销员执业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信息化管理。发挥行业自律在规范市场中的作用,批准成立黔东南、黔西南、安顺、六盘
13、水保险行业协会,实现行业自律组织在全省 9 个地市的全覆盖。建立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协会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全年各行业协会共开展自律检查24 次,检查保险机构 158 家(次),对违约行为实施自律惩戒,促进了相关业务的规范发展。(五)加强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一是支持保险销售队伍建设。针对我省人均受教育水平偏低、少数民族居多的实际,积极向保监会争取,对民族地区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降分照顾政策。将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电子化考点向地市延伸,目前遵义、毕节、铜仁三个地市电子化考点建成投入运行,为当地保险公司增人增效创造良好条件。协调省地税局,将我省营销员营业税起
14、征点由原来的 3000 元/月调 高至 5000 元/ 月,减 轻保险营销员税负,稳定扩大营销员队伍。二是促进交强险稳定发展。针对我省部分拖拉机改变用途、风险增大导致投保难的问题,加强与农机主管部门协调,按照“ 尊重省情、兼顾各方” 的原则,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明确拖拉机机型的界定标准,实施地区性拖拉机交强险费率,解决了拖拉机投保难的问题,促进交强险业务稳定发展。针对基层法院对无证、醉驾等案件裁判标准不一等问题,积极与省高法院沟通,召开专题研讨会,为下一步统一全省机动车交强险案件审理裁判标准奠定基础。三是推动银保业务平稳发展。针对银监会 90 号文对银保业务发展的影响,
15、与银监局召开联席会议,联合下发会议纪要,对如何执行好银监会 90 号文提出了符合贵州实际的具体要求,做好相关政策执行中的衔接工作,着力维护银保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六)发挥功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是全力支持抗灾救灾。面对我省 2009 年秋至 2010 年春的历史罕见特大旱灾,保险机构在履行赔付责任的同时,积极向灾区捐款捐物,累计捐款金额超过 170 万元。应对汛期全省持续大范围强降雨造成的严重洪涝灾害,承保公司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及时做好受损标的的查勘理赔。特别是针对安顺关岭“6.28”特大山体滑坡灾害,迅速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赶赴灾害现场,及时做好接报案及理赔服务。二是积极服务新农
16、村建设。与省财政厅、林业厅联合下发文件,启动我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农房保险承保面由试点初的 2 个县扩大到 7 个县 27 万户。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共承保 34.89 万人(次)、承担风险保障 72.51 亿元。烟草种植等地方特色保险取得新进展,承保面积 6.31 万亩,保险金额 2524 万元。三是参与社会风险管理。联合公安部门在全省实施酒驾、醉驾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机制,通过费率杠杆作用遏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贵州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共同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加快发展。继续推动承运人、旅行社和校园方责任保险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
17、责任保险业务发展。中心城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全省通过快速处理机制处理事故 43324 起,支付赔款 3631.38 万元,促进了中心城市城区道路交通畅通。建立贵阳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实现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一站式 ”服务。四是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 设。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高养老和健康保险服务水平。发挥保险公司专业优势,大力拓展企业年金市场。以医改为契机,争取把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纳入我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三年重点实施方案。支持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试点,保险机构受托管理六盘水市钟山区新农合基金工作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此外
18、,研究出台贵州保险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保险支持。2010 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我省保 险业取得的各项成绩,不仅是一年来全行业艰苦努力的结果,也是在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 ”期间 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基 础上取得的。尽管行业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但总的来说, “十一五 ”时期是我省保险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全行业经受住了雪凝灾害、国际金融危机和特大旱灾的严峻考验,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发展质量稳步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综合实力迅速提升,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大幅提高,行业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为未来一个时期行业发展再上新台
19、阶奠定了良好基础。五年来,全省保险业立足发展实际,探索完善市场体系,极大地激发了保险市场发展活力。加大市场体系建设力度,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内控严密、资金充足、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保险主体来黔设立机构。采取适当放宽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农村营销员资格授予条件,以及降低少数民族地区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积极支持县乡保险市场发展。全省保险主体已由 2005 年底的 9 家增加到目前的 20 家,保险地市机构、县乡机构达到 110 个和 751 个,分别较“十五” 期末增加 69 个和 416 个,服务网络不断拓展,市场体系逐步完善,有效竞争格局开始形成。五年来,全省保险
20、业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极大地增强了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行业坚持 “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保持了年均 24.09%的快速增长,保费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预计保险密度、保险深度达到 310 元和 2.79%,较“十五” 期末增加 212 元、提高 0.71 个百分点;保 险公司资产总额达到 179.8 亿元,年均增长 15.82%。同时,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财产险公司除 2008 年因雪凝灾害经营亏损外,其余四年都实现了整体赢利,账面承保利润率分别达到4.15%、1.75%、3.05%和 7.36%。人身险 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深入推进,健康、养老等保障性强的传统业务发展不断加强,银行保险业务
21、继续向期交业务转型。此外,行业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人身险业务收付费管理、产险“见费出单”和 车险“ 赔款直付 ”等一系列新制度顺利推行,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保险诚信教育、诚信考评深入开展,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诚信互助、和谐友爱”的保险文化、 “服 务大局、勇担 责任、团结协作、 为民分忧” 的行业精神基本形成,保险业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五年来,全省保险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保险消费者利益得到进一步保护。先后建立健全投保提示、公开服务承诺、机动车理赔服务标准等制度,推行保险理赔(给付)程序公开,行业服务水平和能力显著提升。组织开展销售误导、保险理赔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