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综2011 11 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2011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现将福建省教育厅 2011 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主题词:教育 工作 要点 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 年 2 月 23 日印发2福建省教育厅 2011 年工作要点2011 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 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
2、、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大局”的方针,以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着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十二五” 时期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围绕上述总体要求,2011 年全省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确保全省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 99.5%以上,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 98%以上,三类残疾儿童
3、义务教育入学率达 91%以上,成人文盲率降至 8%以下,青壮年文盲率降至 2%左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 84%以上;适龄幼儿入园率达91%以上;力争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 29以上。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一)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1.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级教育部门3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制订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地各校和有关部门落实相关任务和责任。建立贯彻落实与监测评估机制,开展约束性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评估。编制福建省教育事业“十二五”
4、专项规划,指 导各地各高校科学编制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十二五” 事业发 展规划。加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2.精心实施重大教育发展项目。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特殊教育学校提升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社区教育行动计划、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扩大教育开放行动计划等 10 项重大项目,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研究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力求可操作、可监测、可评估。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效益。3.稳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积极动员全社会支持教育改
5、革发展,稳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构建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重点抓好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探索闽台高校教育交流合作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办法等 6 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组织实施 10 个方面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指导各地各校科学制订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4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及时跟踪了解,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加强分类指导,总结成功经验,积极宣传推广。鼓励各地各校因地(校)制宜,找准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形成上下结合、全面联动的教育改
6、革局面。4.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持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调动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10-2020 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扩大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和党建工作的覆盖面。继续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纪念建党 90 周年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第十一届文明学校考评推荐工作。完善具有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5.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先行学校、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学校
7、安全管理和安防能力建设,完善学校安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开展“ 三 项教育 ”和各类 防灾抗灾应急演练 ,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好寄宿制学校安全、校车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重大校园治安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工作,依法按政策及时化解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教育新闻宣传和舆论引5导。(二)加快发展学前教育6.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指导县(市、区)编制幼儿园三年建设规划。
8、加快发展公办园,重点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实现农村每个乡镇、城市每个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园目标。扶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7.多渠道补充幼儿师资。制订并颁布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全省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工作。通过扩大幼教师资培养规模、转岗培训农村小学学科富余教师、招聘非幼教专业师范毕业生、引导培训非幼教专业高校毕业生等方式,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启动实施“ 农村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园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 。8.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制订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实行幼儿园年检制度,坚决治理无证办园和乱收费。坚持科学保教,推进 0-3 岁婴幼儿教育
9、指导工作,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 倾向。(三)深入推进素质教育9.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构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建立教学质量诊断、反馈指导和改进教学质量监测机制。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推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初中校做法。依托省市农村课改基地校,抓好课改样本校建6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继续加强课改网站建设,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参与网络学习交流。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10.加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制订中职中小学德育三年提升计划,全面实施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方案
10、,持续开展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学校德育工作动态管理数字平台,健全学校德育考评机制。在全省中职学校全面开展“文明风采 ”竞赛活动 。启动万名骨干班主任、千名心理健康和生管教师、百名德育名师培养培训计划,建立一批中职中小学德育骨干实训基地。制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出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指南,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评选省级示范基地。制订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规范管理办法。加强青少年养成教育和网络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档案,加大帮扶力度。11.加强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高校
11、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制订公共体育课程教学评价标准。组织举办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组团参加全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公布 2010 年全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结果,重视改善学生体质状况。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加大对传染病防控、食品(饮用水)卫生的督查力度,开展控烟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福建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庆祝教师节文艺晚会及新春音乐会,推进高雅艺术和乡土艺术进校园活动。完善大学新生军训和高7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制度。(四)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2.切实缩小校际差距。推动中小学布局与城镇发展同步规划、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按标准配置教学仪器设备、体育艺术
12、教学器材和图书资料。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推行义务教育“ 小片区” 管理,鼓励 优质学校组建教育集团,促进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倾斜,改善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完善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升初中招生划片或电脑派位等办法。妥善处置闲置校舍。13.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加强远程教育硬件建设,探索构建以县为中心的资源建设和共享机制,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丰富省级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条目,力争覆盖省内中小学主要学科和主要版本。构建高效开放的农村教师远程培训体系,完善项目县(市、区)远程教育工程服务体系。1
13、4.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适当增加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制度,继续实施“免费营养早餐工程” 。指 导县市做好中小学 预算编制工作。(五)创新发展中等职业教育15.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推动职教集团实质性运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制度,扩8大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规模。创新教学环境和教学方式,深化课程和教学内容改革,探索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评价模式。办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加强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职业培训的管理和指导,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
14、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继续抓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16.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设区市为单位,统筹规划中职学校布局和建设,强化资源整合及综合利用,使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加快推进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积极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示范专业和改革创新重点专业。鼓励校企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加强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重点推进机械、通信、建工等省级行业公共实训基地及设区市综合性或区域特色专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17.完善职业教育运行机制。贯彻省政府批转的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协调各地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
15、措施和优惠政策,指导中职学校用足用好政策。加强中职学校规范化管理,开展办学资质重新登记注册工作。启动新一轮中职学校合格评估和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评估。进一步加强专业设置统筹管理,指导各设区市制订区域专业结构调整工作规划,增设紧缺专业。加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教学工作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学校学籍变动每月“零 报 告” 制度和教育行政部门学籍变动 定期巡查制度。918.全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鼓励各地各中职学校开展职业教育改革试点。指导泉州市和晋江市开展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18 个县(市、区)开展职业教育专项改革试点及 70 所中职学校 21 个专业的专业规范化建设、
16、专业改革和课程改革试点。组织 7 所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开展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推进中职与高职教育贯通。支持和指导平潭综合实验区职教园区建设。(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19.推进高水平高等学校建设。深入实施重点建设高校建设工程,启动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厦门大学“985工程 ”、“211工程” 和福州大学 “211工程”建设。推进新一轮省部(办)共建厦门大学、华侨大学工作,推动农业部与省政府共建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组织实施一般本科院校和民办本科院校办学水平提升计划。推进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遴选4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推动厦门大学建立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加快推进
17、高校债务化解工作。20.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公布支持高校重点增设专业名单,组织开展年度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组织开展人才培养培训调研,制订实施海洋经济、文化创意产业、师范教育等人才培养培训专项规划。2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教学团队等,资助1000个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深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10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建立高校内涵建设主要指标监测机制。组织开展教授为本科低年级学生授课情况、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本科高校教学水平和高职院校
18、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新建院校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检查。组织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专业的评估工作。推进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资源共享平台建设。22.开展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技师、医生、教师、优秀文科人才培养计划等,推动高校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实施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项目,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轻纺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领域,推动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办学,建设一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推进福州大学“ 政府、高校、企业和中介” 四位一体的工程教育模式探索与实践试点工作、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23.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研究制订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2011-2015年)、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的意见。组织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开展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推进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点建设与高校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硕士点工作。组织开展优秀博士论文评选工作。24.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实施高校科技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