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铜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 年)(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 和省委、省政府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铜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
2、、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四个铜川”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总体目标到 2020 年,政府职能全面依法履行,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各项工作实现规范化、法治化,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有效提升; 行政执法体制和执法程序基本完善,行政权力实现有效制约和监督,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全面建立;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全面建成;公民法治素养和参与意识进一步提升,规范、透明、稳定、诚信的法治环境基本完善。
3、二、主要任务(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明确上下级政府、各级政府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的职权,落实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承接、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行政许可项目尽可能下放基层管理。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以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保留项目目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禁止
4、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信息化、公开化。建立各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实行审批监管线上运行并向社会公开。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年审、年检。落实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承诺”等制度,编制细化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大幅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优
5、化政府机构职能。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理顺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部门之间的职责,依法设定职权,避免职能交叉。坚持职权法定原则,部门“三定”规定应当经过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法律审核。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区县政府执行职责。按照中省部署,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取消。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3加强市场监管。深
6、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落实放宽企业住所、名称、经营范围登记条件优惠政策,实行简易退市制度,探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落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探索实行“多证合一” 。(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政府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公示、随机抽查、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诈侵权、垄断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对安全生
7、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监管,引导企业和行业组织自律守法。(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广泛运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法失信惩治力度。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4创新社会治理。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社会组织依法治理。加快发展依法自治、规范运行的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完成相关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的转移。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
8、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2020 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城乡群众基层自治和社区治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自然灾害、网络、群体性事件等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
9、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综治办、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5优化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围绕市政设施、交通水利、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职责分工分别负责)6.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定
10、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推进环境监督体制改革,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推进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开展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市场交易。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立法目标:政府制度建设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
11、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措施:7.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立法法和铜川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坚持立改废并举,建立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制定政府规章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改进政府规章起草方式,有关重要行政管理政府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或者委托第三方起草,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定期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 (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8.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
12、相衔接、相统一,积极开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立法调研,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上升为法规规章,使全市重大改革决策有据可依。重点加强推进新型城镇化、旧城改造、生态治理、污染防治、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址保护建设等方面制度建设,立管用之法、立需要之法。 (市级各有关部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9.提高公众参与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规、规章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 30 日。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
13、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立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制定政府规章听证工作规则 ,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 (市级各有关部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10.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铜川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听证或者公开征询公众意见。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上会或签发。落实规范
14、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 100%。对备案审查中发现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者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或者违法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纠正;对部门职责不清、行政管理措施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每 5 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及时按立法程序处理。 (市政府法制办,市级各部门,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确保行
15、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措施:1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市政府办、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1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建立公众参与平台,认真落实市政府公众意见收集处理、重大事项决策公开、政务会议开放等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
16、、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市级各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13. 规范重大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研究。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邀请相关专家、有序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及风险评估等内容进行论证。公众意见、听证、论证的结果等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市政府法制办、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
17、责)14.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导致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以及决策不能全面、及时、正确实施的,要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加以调整和纠正,减少因决策失误或者情势变更而造成的损失。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15.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实现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全覆盖,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
18、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考核、激励制度。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有效规范成本核算、质量控制、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提高购买质量和效率。 (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措施:1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适应市县政府行政管理实际,强化乡镇政府职能,通过依法委托的方式由乡镇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理顺行政强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