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疾控中心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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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宜市疾控2016 23 号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心各所科室:根据气象和水文部门预测,今年我市汛期降水总体偏多,极端天气事件时有发生,主汛期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可能性较大,灾害防范应对形势十分严峻。按照宜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宜昌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宜卫生计生发2016 32 号)文件要求, 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 年 6 月 15 日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洪涝灾害- 2 -卫生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开展洪涝灾害

2、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做好救灾防病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湖北省洪涝灾害卫生应急技术方案(卫生防疫2010 年版)、宜昌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二、工作原则及要求(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遵循“预防 为主,常 备不懈” 原则,做好洪 涝灾害发生前各项工作。1汛期前,对本辖区内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及其所引发的伤病风险、传染病疫情等健康危害因素和应对洪涝

3、灾害卫生应急能力等,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和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队伍,作好本单位应急人员培训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各项应急工作准备。应急队成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实行 24 小时待令。2加强应急值守。各应急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关于应急值班的一系列相关规定,中心组织不定期抽查,并对应急值班室的值班情况予以通报。- 3 -3、建立与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灾害风险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并根据汛期变化,组织相关人员分析研判,切实做好应对准备。(二)依法规范,快速反应遵循“依法 规范,快速反 应” 原则,做好洪 涝灾害卫生应急各项工作。1洪涝灾害发生时,中心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

4、洪涝灾害发生时运转机制,明确人员和职责,指挥、协调中心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队各专业小组的各项应急工作。2中心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队各专业小组根据领导小组命令,以最快速度赶赴灾区,按照各专业洪涝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详见附件),开展传染病监测、饮用水和水源监测、饮水消毒和环境消毒杀虫、食品卫生监测和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源监测、灾民安置点的环境卫生清理等处置工作,并对当地灾情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能力做出评估。3在各级政府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做好与民政、气象、水利、农业、交通等相关部门风险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气象、水情、汛情、灾情信息,定时分析评估灾害形势及疫情防控形势,不断调整工作措施。4

5、认真做好灾区的疫情控制工作。灾害期间,灾区要加强重视对霍乱、钩体、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伤寒、痢疾、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认真抓好本地区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传染病监测工作,防止疫情的蔓延。(三)持续监测,分类指导- 4 -洪涝灾害控制工作结束后,遵循“持续监测,分类指导” 原则,做好灾区后期各项工作。1指导群众对被洪水淹没水源全面、彻底的清洁消毒;加强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动员指导广大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处理垃圾、人畜粪便和动物尸体,做到洪水退到哪里,环境清理就进行到哪里,消、杀、灭工作就跟到哪里。2在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后,继续加强灾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

6、事件监测工作等各项疾病控制措施,确保洪涝灾害之后无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确保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及时组织开展总结评估。总结报告洪涝灾害的发生情况,受灾基本情况,卫生防疫系统损失情况,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控制情况,救灾防病工作情况及评估,相关卫生防疫资源消耗和需要补充的情况,经验及教训。三、洪涝灾害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 徐 勇 副组长:潘会明、马蓓蓓、张 培、裴 松成 员:余凤苹、余青、余枫华、李贵文、胡池、朱彬彬、方敏、刘晓俊、周红雨、毛国强、程云舫、陈军(女)、陈丹、曹亚军、张 皓、白春林(二)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7、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和流调、消杀、信息、检验、健教及后勤八个协调工作组。- 5 -1应急办(组长曹亚军):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害前应急准备、洪涝灾害中期和后期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总结评估及日常管理事务工作。2流调组(组长余青、余凤苹):负责灾区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及各项措施效果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洪涝灾害之后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包括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疫情监测与评估等,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卫生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消杀组(组长朱彬彬、李晓明):负责全市灾区环境清理消杀工作技术指导。4信息组(组长张皓):负责全市灾区和非灾区疫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收集、分析

8、和报告管理。5检验组(组长余枫华、白春林):做好传染病、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样品采集准备工作,负责现场样本采集、送检和检测。6健教组(组长方敏):负责组织开对群众开展灾前、灾中、及灾后健康教育宣传和风险沟通。7后勤组(组长陈军、陈丹):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小分队人员及物资机动。(三)救灾防病工作队员名单第 1 分队 队长:曹亚军成 员:赵 鑫、杨忠诚、余云芳、李晓明、邹春栋第 2 分队 队长:张 皓成 员:魏 婷、李芳芳、吴谨呈、杜 平、李 群第 3 分队 队长:张慧琦- 6 -成 员:陈宏平、王 蕾、马 静、薛宏俊、胡兆明第 4 分队 队长:

9、余枫华成 员:周 博、李 燕、汪艳平、沈 超、汤 勇第 5 分队 队长:白春林成 员:李有军、明小燕、李清元、易 勇、陈 军第 6 分队 队长:严 毅成 员:蒋 蔚、汪伟唯、阮 冈、李 周、雷宏钊第 7 分队 队长:吴周志成 员:田 雨、杜 舟、杨小波、汪 文、杨 娣第 8 分队 队长:朱彬彬成 员:杨佳娟、雷 雯、纪 律、王早霞、闫 军四、工作要求(一)应急办服从中心应急的领导,做好中心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做好各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按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各应急分队要服从卫生应急办调度,及时出警。应急队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应急分队在出警时,一切行动要听从应急办指挥。2

10、应急队员需接受年度卫生应急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调训和考核。3应急队员应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轮班和备班队员离开宜昌城区要向应急分队队长报告,队长离开宜昌城区要向中心分管领导、带班领导和卫生应急办报告。4应急分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在接到应急办的出警通知后,应迅速组织队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集结出发,不得延误。应急队员在接到队长通知后应按照规定的时- 7 -间立即到指定的地点集结,不得互相推诿或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出警。5应急队员执行任务时要严格按照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三)各部门和个人因不接受应急工作任务,未及时规范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对工作推诿拖延,造成工作失误、过错影响工作质量考核或造成

11、不良影响,按照中心规章制度进行处理;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追究相应法律责任。附件:1洪涝灾害卫生应急信息监测报告技术方案2洪涝灾害饮用水卫生技术方案3洪涝灾害食品卫生技术方案4洪涝灾害环境卫生处理技术方案5洪涝灾害环境消毒技术方案6洪涝灾害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7洪涝灾害环境宿主动物鼠类防制技术方案8洪涝灾害相关的细菌性肠道传染病防治方案9洪涝灾害相关的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防治方案10洪涝灾害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11灾民集中安置点医疗救护站设置规范12洪涝灾害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预防控制技术方案13洪涝灾害皮炎防治技术方案14洪涝灾害卫生防病知识要点- 8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20

12、16 年 6 月 15 日印发- 9 -附件 1洪涝灾害卫生应急信息监测报告技术方案为及时了解洪涝灾害的灾情、伤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以及各项卫生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指导灾区卫生应急工作,需做好洪涝灾害相关卫生信息的报告、分析和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和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制定本技术方案。一、信息报告(一)救灾防病信息洪涝灾害所有救灾防病信息均应通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络报告,不具备 条件的地方要使用传真、电话等方式,按照网络直报表格内容和格式及时报告。事件发生地所在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基本责任报告单位,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

13、责数据录入等相关技术支持,责任报告单位应负责确认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收到报告信息。发生洪涝灾害后,接到同级人民政府或民政等部门的成灾信息通报后,灾害发生地所在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预案要求及时开展先期处置、核实卫生系统受灾情况,并将信息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初次报告除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外,必须上报书面报告,时限为县以上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确认发生灾害后 24 小时内上报。阶段 报告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日报;必要时,同时上报书面报告。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救灾防- 10 -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同时必须上报书面报告。灾

14、害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初次报告中附灾民集中安置点医疗救护站汇总表,以后每周一上午 12 时前通过省卫生计生委 OA 系统将 灾民集中安置点医 疗救护站汇总表上报至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后,16 时前报送省卫生计生委。(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与洪涝灾害相关的传染病主要有: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 甲肝、戊肝 )、痢疾、 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血吸虫病、炭疽、感染性腹泻,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灾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加强洪涝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因停电等原因不能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信息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临时改用电话或人工报送的方式报告;甲类和按甲类管理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 2 小时内报告,其它乙类和丙类传染病必须在 24 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当地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并及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二、信息分析洪涝灾害期间受灾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编写灾区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对灾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预测发展趋势,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省、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按周进行动态分析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三、信息监测的实施(一)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拓宽信息报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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