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16.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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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16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主要内容解析2017年 10月 17日主要内容4.1 一般规定 8条, 强制性条文 1条4.2 冷源与热源 24条 , 强制性 条文 2条 4.3 供暖、空调冷热水输配系统 11条,4.4 通风及空调风系统 17条,4.5 末端系统 5条,4.6 监测、控制与计量 12条, 强制性条文 1条本章合计 77项条文,强制性条文 4条4.1 一般规定 4.1.1 公共建筑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进行热负荷计算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强制性条文)比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15强制性条文第 4.1.1条更加严格

2、。结合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36-2012中强制性条文 5.2.1条和 7.2.1条的规定,明确所有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时都要进行负荷计算。为防止有些设计人员错误地利用设计手册中供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时估算用的单位建筑面积冷、热负荷指标,直接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确定空调的冷、热负荷的依据,特规定此条为强制要求。避免出现装机容量偏大、管道直径偏大、水泵配置偏大、末端设备偏大的 “四大 ”现象。公共建筑由于其体量较大,估算的数值会相差更多,因此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作为设备选型及管道计算的依据。热负荷、空调冷负荷的计算应符合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3、设计规范 GB 50736-2012的有关规定。对于仅安装房间空气调节器的房间,不做空调施工图设计,所以不需进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4.1 一般规定 4.1.2 供暖和空调的室内设计计算温、湿度及新风量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的有关规定。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取值标准的高低,与能耗密切相关。在供热工况下,室内计算温度每降低 1 ,能耗可减少 5 10左右;在供冷工况下,室内计算温度每升高 1 ,能耗可减少 8 10左右。 对集中供暖系统的室内计算温度基于节能的原则,建议采用 18 20 。对舒适性空调的室内计算参数,按照表 1采用。空调系统新风量形

4、成的新风负荷在空调负荷中的比重一般高达 20%40%,对于人员密度高的建筑物,新风能耗通常更高。设计过程中不宜随意提高新风量。4.1 一般规定 4.1.3 公共建筑的供暖方式应根据建筑等级、供暖期天数、能源消耗量和运行费用等因素,经技术经济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对于严寒地区设置空气调节系统的公共建筑,不宜采用热风末端作为唯一的供暖方式。我省气候分区包括严寒 C区和寒冷 A、 B地区,各区公共建筑的冬季供暖问题涉及到很多因素,例如:在供暖期较长的严寒及寒冷地区不论在降低能耗或节省运行费用方面,还是提高室内舒适度,兼顾值班供暖等方面,通常采用热水集中供暖系统更为合理。对于严寒地区设置空气调节系统的公

5、共建筑,在非使用时间内,当利用房间蓄热量不能满足室内温度保持在 0 以上,应结合实际工程通过具体的分析比较、优选后确定是否另设置热水集中供暖系统。4.1 一般规定 4.1.4 冷热媒温度的选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的有关规定。在经济技术合理时,冷媒温度宜高于常用设计温度,热媒温度宜低于常用设计温度。提倡低温供暖、高温供冷的目的:一是提高冷热源效率,二是可以充分利用天然冷热源和低品位热源,尤其在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系统中优势更为明显,三是可以与辐射末端等新型末端配合使用,提高房间舒适度。本条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分析系统设计的技术经济性。例如,对于集中供

6、暖系统,使用锅炉作为热源的供暖系统采用低温供暖不一定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单纯提高冰蓄冷系统供水温度不一定合理,需要考虑投资和节能的综合效益。此外,低温供热或高温供冷通常会导致投资的增加,因而在方案选择阶段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热媒温度是十分必要的。4.1 一般规定 4.1.5 当利用通风可以排除室内的余热、余湿或其他污染物时,宜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复合通风的通风方式。建筑通风被认为是消除室内空气污染、降低建筑能耗的最有效的手段。当采用通风可以满足消除余热余湿要求时,应优先使用通风措施,可以大大降低空气处理的能耗。自然通风主要通过合理适度地改变建筑形式,利用热压和风压作用形成有组织气流,满足室

7、内通风要求、减少能耗。复合通风系统与传统通风系统相比,最主要的区别在于通过智能化的控制与管理,在满足室内空气品质和热舒适的前提下,使一天的不同时刻或一年的不同季节交替或联合运行自然或机械通风系统以实现节能。4.1 一般规定 4.1.6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分散设置的空调装置或系统:1 全年所需供冷、供暖时间短或采用集中供冷、供暖系统不经济;2 需设空气调节的房间布置分散;3 设有集中供冷、供暖系统的建筑中,使用时间和要求不同的房间;4 需增设空调系统,而难以设置机房和管道的既有公共建筑。分散设置的空调装置或系统包括为单一房间服务的水环热泵系统或多联机空调系统。从目前情况看:建议可以以全年

8、供冷运行季节时间 3个月(非累积小时)和年供暖运行季节时间 2个月,来作为上述的时间分界线。当然,在有条件时,还可以采用全年负荷计算与分析方法,或者通过供冷与供暖的 “度日数 ”等方法,通过经济分析来确定。分散设置的空调系统,虽然设备安装容量下的能效比低于集中设置的冷(热)水机组或供热、换热设备,但其使用灵活多变,可适应多种用途、小范围的用户需求。同时,由于它具有容易实现分户计量的优点,能对行为节能起到促进作用。对于既有建筑增设空调系统时,如果设置集中空调系统,在机房、管道设置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时,分散设置空调系统也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4.1 一般规定 4.1.7 采用温湿度独立控制空调系统时

9、,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根据气候特点,经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确定高温冷源的制备方式和新风除湿方式;2 宜考虑全年对天然冷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措施;3 不宜采用再热空气处理方式温湿度独立控制空调系统的设计,需注意解决好以下问题:1 高温冷源的制备方式和新风除湿方式1)人工制取高温冷水、高温冷媒系统、蒸发冷却等方式或天然冷源(如地表水、地下水等),都可作为温湿度独立控制系统的高温冷源。2)我省张北、沽源地区的夏季新风处理方式可采用蒸发冷却进行降温处理;我省其他地区夏季新风处理方式可采用冷却除湿、溶液除湿、固体除湿等新风处理方式进行降温除湿处理。2 考虑全年运行工况,充分利用天然冷源和可再生能源。由于

10、全年室外空气参数的变化,设计采用人工冷源的系统,在过渡季节也可直接应用天然冷源或可再生能源等低品位能源。例如:夏季末端仅需 16 18 的高温冷源供水,当室外空气设计露点温度较低时,应采用间接蒸发冷水机组制取冷水吸收显热,或可通过土壤源换热器、高温冷水机组等高效制冷方式制备高温冷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利用蒸发冷却、天然冷源等制备冷水,以达到节能的目的。3 不宜采用再热方式。无论再热是否利用的废热,但会造成冷量的浪费。4.1 一般规定 4.1.8 使用时间不同的空气调节区不应划分在同一个定风量全空气风系统中。温度、湿度等要求不同的空气调节区不宜划分在同一个空气调节风系统中。温、湿度要求不同的空调区不应划分在同一个空调风系统中是空调风系统设计的一个基本要求,这也是多数设计人员都能够理解和考虑到的。但在实际工程设计中,一些设计人员有时忽视了不同空调区在使用时间等要求上的区别,出现把使用时间不同的空气调节区划分在同一个定风量全空气风系统中的情况,不仅给运行与调节造成困难,同时也增大了能耗,为此强调应根据使用要求来划分空调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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