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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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六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和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精神,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力度,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六安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想为指导,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全面提升地表水水质为工作核心,规范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把六安打造成安徽优质水源地、华东地区生态后花园、大别山区转型发展示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

2、行区。(二)工作目标到 2020 年,六安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 93.3%以上,大别山区水库群水质保持在类,引江济淮区域水质达到工程规划要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2到 2030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市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 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优良。到本世纪中叶,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部达到优良,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二、主要任务(一)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1. 保障饮用水安全

3、。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卫计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落实。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落实,不再列出)2016 年底前完成城市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县区于 2018 年底前完成。(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水质检测,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对小水厂、老管网和制水工艺进行提升改造。(市水利局牵头,市卫计委依职责分工负责)2. 深化重点流域污染

4、防治。落实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汇入巢湖的丰乐河、杭埠河实施总氮排放控3制。(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3.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公布六安市区大雁河等 11 条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明确各黑臭水体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6 年起启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水体日常维护与监管,建立或委托专业化的城市水体养护单位,负责城市黑

5、臭水体整治后的日常养护,到 2017 年底前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做到水清、岸绿、景美。2020 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委、市重点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4. 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整改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石化生产企业和工业园区(市经信委牵头,市安监局依职责分工负责)、石化存贮销售企业(市商务局牵头,市安监局依职责分工负责)、矿山开采区(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经信委依职责分工负责)、垃圾填埋场(市城管局牵头)等区域应进行必

6、要的防渗处理。新建油库、加油站地下油罐应采用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全市 273 个加油站和 91 个加油点地下油罐于 2017 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市商务局牵头)。报废矿井、4钻井(市国土局牵头,市安监局协办)、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和未经批准的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市水利局牵头)。(以上工作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均应依职责分工负责)5.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对现状水质或目标水质达到或优于类的河流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流域污染源治理等项目,严禁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保护水生态系统完整性,确保良好水体水质和生态服务功

7、能不降低。对已纳入中央财政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瓦埠湖、佛子岭水库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引导建立健全我市河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6. 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编制六安市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健全湿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市林业局牵头

8、,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重点局、市水利局、市农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5(二)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7.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 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发改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

9、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 年底前,造纸行业纸浆禁止采用元素氯漂白,并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新建废水排放量较大的羽绒加工、农副食品加工、酿造等企业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原有企业必须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依职责分工负责)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开展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水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推行园区内企业废水量、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

10、、垃圾6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现有工业集聚区 2017 年底前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直至整改完成。(市环保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8.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稳定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到 2020 年,城市和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市城管局牵头)。以建制镇、乡集镇和中心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水处理设施。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到 2020 年,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11、 45%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市住建委牵头)。(以上工作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推进六安市建成区范围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提高雨污分流管网覆盖率。新建城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并因地制宜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严禁将污水直接排入城市雨水管网内。到 2020 年底基本实现市县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市城管局牵头,市重点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12、等依职责分工负责)72017 年底前完成六安污泥处置厂项目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按照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要求,综合考虑我市污泥泥质特征、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选择污泥处理处置方式。自 2016 年起,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时,污泥处理设施应与污水处理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投入运行。目前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尽快研究污泥处理处置方案,对污泥实行无害化处理,确保污泥安全处置。到 2020 年底,六安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达到 100%,各县区的污泥无害化

13、处理处置率应达到 60%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100%。(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农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9.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2016年 6 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科学划定工作,2017 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 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14、8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强化投入品管控,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产地环境污染治理,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大力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环保农药。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 2020 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

15、 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40%以上。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机制。促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到 2020 年达到 90%。(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工商质监局、市科技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市农委牵头,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9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

16、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美好乡村建设、“农村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和“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到 2020 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 480 个。(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美好办、市文明办等依职责分工负责)10. 加强河湖养殖区污染管控。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在引江济淮沿线、大别山水库群、水质良好湖泊等区域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水产养殖池塘网箱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集约化养殖。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

17、学药品。到 2020 年,全市池塘健康养殖比重达到 80%以上,大别山水库群、水质良好湖泊实现生态增殖友好型渔业,我市十大水域划定限养区,实现湖库限养面积 54.4 万亩以上,稻田综合养鱼规模示范面积达到 10 万亩。(市农委负责)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 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农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11.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依据相关环保标准要求,102021 年起投入使用的河流船舶

18、执行新的环保标准,其他船舶于 2020 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市交通局牵头)。造船厂应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市经信委牵头)。(以上工作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工商质监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编制实施六安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对港口、码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对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六安市 4 家港口码头 2020 年底前达到环保要求。港口、码头的经营人应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预案。强化内河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严格落实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船舶报告制度,严格查处危险货物瞒报、谎报和匿报,以及超等级、超品类、超数量靠泊作业的行为。(市交通局牵头,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三)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12. 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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