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乳源瑶族自治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2 组织体系2.1 县减灾委2.2 县减灾委办公室2.3 镇级综合协调机构2.4 专家委员会3 运行机制3.1 应急响应3.1.1 信息报告3.1.2 响应启动3.1.3 响应措施3.1.4 响应终止3.2 灾后救助3.2.1 过渡性生活救助3.2.2 冬春救助- 2 -3.3 恢复重建3.4 信息发布4 应急保障4.1 人力保障4.2 资金保障4.3 物资保障4.4 设施保障4.5 通信保障4.6 社会动员保障5 监督管理5.1 预案演练5.2 宣教培
2、训5.3 责任与奖惩6 附则7 附件7.1 级响应7.2 级响应7.3 级响应7.4 级响应- 3 -1 总 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县应对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救灾责任,规范和完善救灾工作程序,提高政府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
3、急预案韶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职能,把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助的首要任务,确保受灾地区人员的基本生活。(2)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减灾委)的指导、指挥、协调作用,加强有关单位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协作和配合,形成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配合密切、运转高效的应急救助机制。(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实现灾民自救、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4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发生干
4、旱、洪涝灾害,台风、暴雨、冰雹、寒冷、高温、雷电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较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实施的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2 组织体系2.1 县减灾委县减灾委是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救助活动,指导各镇开展减灾救助工作。主 任:分管副县长副主任: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武装部、县发改局、县经促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
5、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三防办)、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外事侨务局、县林业局、县食药监局、县公路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武警中队、县供电局、乳源电信、乳源移动、乳源联通、乳源慈善会、乳源汽车站。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1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救灾工作宣传报道。2 县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乳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 5 -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灾区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3 县发改局(含统计、物价、粮食储备中心):负责安排重大防灾及灾后重建基建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局等单位落实冬春救助中以工代赈、灾欠减免等政策。加强价格管理
6、,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必要时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请示县政府实行价格干预措施。负责协助有关单位按照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制订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整理、上报工作;向有关单位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协调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经济社会产生的主要影响。负责协调安排灾区的粮油应急供应。4 县经促局:负责协调灾区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的市场供需衔接和县级医药、冻猪肉储备的应急高度工作,稳定市场。负责组织和协调乳源电信、乳源移动、乳源联通等电信运营企业共同做好灾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通讯保障和灾后通信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相关
7、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基础设施重建、恢复工作,保障相关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对出现的有害无线电干扰予以查处。(5)县教育局:做好灾后学校复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演练工作。- 6 -(6)县人社局:负责做好灾后技校复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技校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演练工作。(7)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指挥疏通灾区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落实查处网络上散布谣言、
8、制造恐慌的人员。(8)县民政局:承担县减灾委办公室相关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组织核查、评估灾情,发布灾情;督促指导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后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会同县财政局联合申请上级救灾补助资金,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单位对灾情的核定情况,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县财政配套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视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赠,统一分配全县性救灾捐赠款物和县本级接收的救灾捐赠款物;指导做好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储备县级灾害救助物资。(9)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救灾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会同县民政局联合申请上级救灾补助资金,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单位对灾情的核定
9、情况,及时下拨中央、省、市和县财政配套的救灾资金;及时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资金迅速到位;会同县发改局、农业局等单位落实冬春救助中的以工代赈、灾欠减免等政策。(10)县国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7 -开展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治理责任;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体系;协助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按规定对灾后重建有关用地审批手续给予优先办理。负责组织协调抗震救灾行动;及时对地震灾害进行损失评估并提出救灾意见,帮助和指导地震灾害的抢险救灾,协调地震灾害紧
10、急救援进行人员搜救;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地震现场地震灾害调查,确定地震烈度;参与制订震区恢复重建规划。(11)县环保局: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镇级以上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研究报告;牵头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重大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受灾期间环境监测和发布相关环境信息;会同县卫计局做好灾区饮用水环境的监测监督,指导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12)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开展重建家园的选址和规划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安全鉴定,督促工程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抗震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灾害期间城镇户外广告招牌、市政道
11、路、桥梁、路灯等公共设施存在险情的协调处理,对县内公园、风景区等游乐设施发生险情的协调处理,负责对县区市政工程设施的防洪排涝抢险、清淤及水毁市政工程设施、照明设施设备的修复,负责组织防洪排涝现场环境卫生的清理和维护。(13)县交通局:负责救灾物资、转移灾民的运输保障;负责协调办理救灾应急运输车辆的免费通行手续;负责组织协调- 8 -被毁公路抢修复工作。(14)县水务局(县三防办):承担县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实施水库联合调度;组织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负责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水上险情的应急反应组织、
12、协调和指挥工作。(15)县农业局:负责动物重大疫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组织种子、化肥、动物疫苗、消毒药品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复产;会同县发改局、物价局保障受灾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会同县发改局、财政局等单位落实冬春救助中以工代赈、灾欠减免等政策。(16)县文广新局:负责指导灾区公共文化设施、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负责抗灾救灾文艺慰问演出工作。(17)县卫计局:负责抢救伤员;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疾病监测,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
13、理治疗。做好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救治工作。(18)县外事侨务局:负责救灾相关涉外工作;协助县民政局接收、管理、分配国际救灾捐赠款物。负责与国际组织救灾联络,并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19)县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储备应急物资;组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发展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9 -(20)县食药监局:负责灾时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21)县公路局:修复被毁损的国、省道公路和桥梁基础设施,保障灾区国、省道公路畅通。(22)县消防大队:协助抢救自然灾害
14、中遇险的群众,消灭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23)县红十字会:负责在救灾救助中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力量,依法开展救灾募捐和灾害救助活动;根据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参与灾后重建工作。(24)县气象局:负责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发布及宣传工作。(25)县武警中队:负责保护重要目标安全,解救、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疫区封控;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公安局的组织协调下,参与处置因灾害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灾区社会稳定。(26)县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以确保灾区电力供应。(27)
15、乳源慈善会:负责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根据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参与灾害救助活动。(28)乳源汽车站:负责受灾期间救灾物资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及时修复因灾损毁公路有关设备。(29)乳源电信、乳源移动、乳源联通:协助县经促局做好灾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通讯保障和灾后通信的恢复重建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基础设施重建、恢复工作,保障- 10 -相关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22 县减灾委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办救灾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核查和统一上报、发布工作;承担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
16、;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指导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减灾规划;承担县减灾委日常事务。23 镇级综合协调 机构各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必要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救助工作。24 专家委员会县减灾委设立专家委员会,由民政、国土、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卫生、林业、气象、地震等领域专家组成,对县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较大以上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3 运行机制31 应急响应311 信息报告(1)灾害预警预报 各有关单位按照 职责收集并及时向县减灾委办公室报告有关灾害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县国土局负责),汛情、旱情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