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武隆区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合理配置减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 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重庆市武隆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
2、文本。1.3 工作原则1.3.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自然灾害的预防作为救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 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 2 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3.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和响应,部门分工协作,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1.3.3 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在不改变原有单灾种指挥体系下,充分利用现有机构、网络、队伍、装备等应急资源,汇总集成,综合管理,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社会联动,防灾、抗灾、救灾统一,优化资源配置。人员配备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实行副职接替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全面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1.3.4 专兼结合,社会参与。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为先期处置力量,组织、引导并发挥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辅助救援作用,逐步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1.3.5 实行替补负责制。根据现场处置的需要
4、,如果正职不在,由副职接替,如果担任指挥长的分管副区长不在,则由该副区长的 AB 角替 补负责处 置各类自然灾害突 发事件。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水旱灾害;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高温、干旱、大雾、寒潮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 3 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农作物、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其他自然变异造成的灾害。1.5 预案体系按照武隆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自然灾害应急专项预案包括:重庆市武隆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重庆市武隆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重庆市武隆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重庆市武隆区地震应急预案、 重
5、庆市武隆区森林火灾灾害应急预案、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共 7 个子预案。1.6 风险分析我区地处渝东南乌江下游,位于武陵山系与大娄山系结合部,集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和三峡库区淹没区之一。影响和威胁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有: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农作物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1.6.1 暴雨洪涝。我区每年都要发生 24 次暴雨灾害,集中在 6 月下旬至 7 月中旬,8 月上旬至 9 月中旬,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因降暴雨形成山洪、地质灾害和部分地区淹没;二是因降暴雨形成中、小河流及乌江的洪水灾害,这类洪灾一般涉及到乡镇,
6、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大;三是周边区县和贵州省区域暴雨,在乌江形成的过境洪水灾害。1.6.2 干旱。我区旱灾严重,各个季节均有发生,其中以 6 月 4 下旬至 9 月上旬的伏旱发生频率最高,危害最大,平均持续时间约为 26 天,最长达 76 天。伏旱造成农作物受灾减产,火险等级升高、人蓄饮水困难、用水用电紧张、热病蔓延,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1.6.3 高温。我区历年平均高温(35)日数为 27.1 天/年站(最多的 2013 年达 67 天),其中严重高温(40)日数为 0.8 天/年 站(最多的 2006 年达 10 天)。极端最高气温出现在 2006 年 8月 15 日,达 42.7。1
7、.6.4 地质灾害。我区境内的地质灾害中,以滑坡为主,此外,还有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库岸再造、危岩等地质灾害形式。截止 2016 年底,全区有 376 处地质灾害点,其中三峡库区 106处,库区外 270 处,有 472.2 平方公里的高易发区和 889.7 平方公里的中易发区。1.6.5 森林火灾。全区林地面积 220157.75 公顷,占幅员面积的 76.4%,森林总面积 170666.27 公顷,森林覆盖率 60.1%,林木蓄积 10909911 立方米。林区内人口稠密,生产、生活等用火频繁,加之山高坡陡,交通不便,信息不灵,防火设施简陋,监测手段差,扑火队伍不足,扑火工具落后,森林
8、火灾多发且扑救难度较大。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专项应急指挥部2.1.1 武隆区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 5 挥部),由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区政府救灾办(应急办)主任,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委、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区公安消防大队、事发地乡镇政府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区政府救灾办(应急办),区政府救灾办(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救灾办(应急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区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
9、府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全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处置全区自然灾害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部署和总结年度全区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区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警、预防等重要项目建设;在发生自然灾害和跨区域、影响面宽、隐患十分突出的自然灾害时,决定按照分级响应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抢险救灾。2.1.2 专项应急指挥部各相关部门职责(1)区政府救灾办(应急办)职责:统筹协调全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应急委提出自然灾害处置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处理区政府领导的有关批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协调有关部门
10、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年度减灾规划。 6 (2)区水务局职责(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全区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制定重要水利设施度汛、抢险和分洪方案;检查汛期抢险队伍、物资、器材等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向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有关江河水情及水文信息;组织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帮助灾区开展防汛抗旱服务工作,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指导帮助各乡镇政府做好抗旱和抗洪工作;统计、核实旱灾、洪灾并向区应急指挥部和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3)区气象局职责:为区政府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气
11、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4)区农委职责: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灾民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协助区政府做好农业灾害的救灾工作;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农作物病虫害情况和农业因灾损失情况。(5)区林业局职责(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区森林防火预案,指导各乡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掌握森林火灾动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情况,并及时汇总灾情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和防治森林
12、病虫灾害的物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扑救 7 工作。(6)区国土房管局职责:负责全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的行政管理,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灾预案;负责全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并对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和组织抢险应急治理;负责核实、统计全区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评估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对地质灾害治理方案进行审定;负责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武隆区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指导乡镇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维护仙女山地震监测台、石桥地震监测台的运行管理。(7)区民政局职责:负责灾民生活安排,做好灾
13、民的转移安置和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物资的储备、调集、分配、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会同区政府救灾办(应急办)提出分配方案报区政府审批;负责自然灾害的灾情统计,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负责民政救灾救济资金的管理。(8)区财政局职责: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调度,负责区级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监督救灾资金使用。(9)区发改委职责:负责全区重大防灾减灾项目的研定,帮助灾区做好因灾毁坏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对灾区市场物价的检查,提出平抑物价的对策措施,防止不法商贩哄抬物价,借机敛财。 8 (10)区教委职责: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及时帮助
14、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统计核实灾情,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和市教委报告。(11)区公安局职责: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12)区监察局职责:负责对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违纪违规和渎职行为的单位、个人进行查处。(13)区城乡建委职责:负责组织建设系统开展应急抢险和救灾工作;组织专家评估全区因灾造成重要建筑物的损失,并提出恢复重建意见。(14)区市政园林局职责:负责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和灾后修复,参与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计核实市政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
15、(15)区交委职责: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公路、水路并协调铁路等部门组成应急抢险和运输队伍,尽快恢复灾毁的交通设施,开通救灾物资运送“绿色通道” ,优先保证抢险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疏散运输;负责交通设施损毁情况统计,并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16)区商务局职责:负责商贸系统灾情的核实、上报,帮助商贸受灾企业搞好生产自救,及时恢复生产和营业;向灾区及时 9 调运粮油等生活必需物资。(17)区卫计委职责: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治病工作;负责受灾地区卫生部门、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
16、工作;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统计卫生行业自然灾害损失,向区应急指挥部和市卫计委报告。(18)区审计局职责: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19)区环保局职责:负责灾后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并提出整治意见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20)区广播电视部门职责:负责本系统的应急救灾工作,及时恢复灾毁广播电视设施,确保广播电视信号畅通;负责自然灾害及抗灾救灾措施宣传报道,根据需要制作灾情和救灾工作专题片。(21)区政府新闻办职责:负责灾情的对外发布、新闻媒体稿件的审核工作,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22)区扶贫办职责:结合扶贫开发,
17、负责帮助支持重灾贫困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23)区通信部门职责:保证应急救灾通信畅通;调用有关通信企业的通信系统,经批准可调用非通信企业的通信系统;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 10 (24)区供电公司职责: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保证灾区(特别是抢险救灾指挥部等重点部门)应急电力供应。(25)充分发挥驻武部队、武警中队、预备役民兵以及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等力量在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减少和弥补灾害损失。(26)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自然灾害先期处置工作,履行以下职责: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并采取落实措施;动员和组织灾区群
18、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及时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灾民和安顿无家可归者,确保灾民有衣、食、住,并防止流行疾病的发生。2.2 现场指挥部2.2.1 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区政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区政府救灾办(应急办)主任,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委、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区公安消防大队、事发地乡镇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副指挥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由市政府建立,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工作,区现场指挥部在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