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惠 州 市 政 务 信 息 系 统 整 合 共 享 工 作 方 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739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17623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 “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及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工作总体部署,紧紧
2、围绕惠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需要,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大力提升政府服务网上供给能力,统筹构建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共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二)基本原则按照“六个统一”的总体原则,有效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系统整合共享,切实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1. 统一工程规划。围绕落实国家、省和市政务信息化工程- 2 -相关规划,构建形成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架构,形成覆盖全市、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协同治理大系统。2. 统一标准规范。注重数据和通
3、用业务标准的统一,开展全市政务信息化总体标准统一与应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确保政务信息有序开放、共享和使用。3. 统一需求管理。梳理市直各有关部门内部分散和独立的信息系统建设需求,在统一数据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全市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4. 统一备案管理。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备案制,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审批在同级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的全口径备案。5. 统一审计监督。开展常态化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共享审计,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效的监督检查。6. 统一评价体系。研究提出政务信息共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务信息
4、共享评价与行政问责、部门职能、建设经费、运维经费约束联动的管理机制。(三)工作目标由市审计局牵头组织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审计摸查,全面摸清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底数,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 3 -奠定基础。市直各部门基本完成本部门政务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实现市、县两级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整合。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统筹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整合梳理各自的相关数据资源,按国家、省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建成全市一体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省、市、县
5、三级联通,同级部门数据对接,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初步实现我市政务信息系统和省政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并推进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加强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优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二、主要任务(一)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梳理,加快消除“僵尸”系统。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督察,全面摸清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含大亚
6、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政务信息系统情况。1月底前,由市审计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市直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审计摸查,实现部门全覆盖,全面- 4 -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底数。掌握各部门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承建和运维单位、使用网络、是否清理等,形成自查报告(市审计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 。市直各部门提出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并进一步确认需要其他部门提供共享的信息资源需求(市直各部门负责) 。2月底前,各县、区组织本地区政务信息系统统计,并按时将情况报送到市审计局,由市审计局汇总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审
7、计局,各县、区政府牵头) 。3月底前,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一个或多个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底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深化“大系统”的有关工作(市直各部门负责) 。各县、区初步清理本地区“僵尸”系统(各县、区政府牵头) 。市政府办公室将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二)加快系统联通,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框架下,推进政府政务信息系统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联通。加快推动分散隔离的各类政务专网向市电子政务外网或内网整合,整合后所有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按要求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的
8、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系统联通。6月底前,市和县、区要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实现省、市、县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逐级对接,实现与省平台间的“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 (市政府办公室- 5 -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6月底前,市直各部门原则上要将网络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经必要程序审核或评测审批后,接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机要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 。6月底前,各县、区参照市级做法完成系统和数据联通,县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向上对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横向联通县级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牵头) 。2018
9、年起,凡已明确需接入而实际未接入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市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市级财政原则上不予安排运维经费(市财政局牵头) 。(三)推动设施共建,加快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参照省电子政务外网相关标准规范,完善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技术规范、网络资源分配规划和运行维护质量标准。全面升级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县、镇三级政府全覆盖。12月底前,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完善政务外网,市级公共互联网出口宽带升级到千兆,市到县(区)政务外网带宽升级到千兆,县(区)到乡镇(街道)政务外网带宽升级到百兆;配合省,初步建成电子政务外网物理隔离域和备份网(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10、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 。(四)促进信息共享,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建设与应用。进一步完善我市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与推广应用,构建市、县两级一体化的政- 6 -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覆盖各级政府部门,促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的全市共享与应用,并实现与省数据共享交换枢纽对接。6月底前,完成县级各部门接入与应用,构建“两级平台、三级管理”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体系(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为依托,建成全市人口公用信息资源基础库和法人公用信息资源基础库,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与管理
11、制度,丰富基础库数据服务方式和内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推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建立健全网站建设与应用。推动“开放惠州”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设。基于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构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按照公共数据开放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将原始、可机读、可供社会再利用的数据向社会开放。推进企业监管、市场监管、质量安全、节能降耗、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财税金融、旅游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立项与核准等社会治理和交通运输、社保就业、环境保护、医疗健康、教育、文化、旅游、城建住房、科技创新、食品药品、气象服务、地理空间等民生服务重点
12、领域的政府数据开放。3月底前,依托“开放惠州”平台开放20个以上数据集。12月底前,开放80个以上数据集,形成10个以上数据应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开展政府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构建我市政务- 7 -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结合全国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大普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启动我市政务业务和数据的全面梳理和清查工作,理清部门职能、业务、数据等的关系,识别数据源头和权属,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发改高技20171272号)编制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所掌握信息资源,摸清数据底数,明确可共享的信息资源,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实
13、现目录的有效管理、发布和共享应用。3月底前,初步完成市级部门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 ;各县、区同步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完成本县、区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逐步构建全市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各县、区政府牵头) 。(七)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办函2016108号)为指导,继续推进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的升级改造工作,提升平台能力、优化办事体验,实现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
14、,增加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和覆盖类型,强化事项标准化应用,统一规范完备权责清单要素和办事指南要素,提升在线办理深度和一体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加- 8 -快“一门一网式”服务建设(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建立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制度,强化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的责任,原则上由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
15、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确保全市有关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牵头,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快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国办发201651号) 、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督查工作方案 (国办秘函201721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17623号)的有关要求,统筹推动本县(区) 、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抓紧制定推进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台账和清单管理。从2月起,每月月底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当月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每年1月底前,市直各部门
16、和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上一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情况、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展、数据对接共享和支撑协同应用情况等) ,- 9 -切实保障工作进度。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围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加强经费保障,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按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程序报批后纳入预算,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工作经费按程序报批后纳入部门预算统筹解决(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三)强化评估考评。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常态化机制,督
17、促检查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落实情况。每年由市政府办公室参照省发布的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办法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提供和使用共享信息情况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报告和改进意见(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网信办,市编办、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负责) 。(四)加强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相关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探索政务信息系统审计的方式方法,2月底前,参照省做法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市审计局负责) 。(五)优化建设模式。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投资、运维和项目建设模式改革,
18、鼓励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和服务,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加强对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及立项审批控制力度,从源头上严- 10 -格把关,制定总体规划,控制准入,控制规模,推动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合理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六)加强安全保障。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意识,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落实好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市网信办牵头) 。在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指导下,开展全市运营、使用的政务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在网络整合和数据共享对接的过程中,要做好技术保障、技术支撑(各级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牵头) 。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加强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完善安全防护机制,不断提高核心设备自主可控水平,切实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数据安全。附件:1. 任务分工表2.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