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对我市职业学校 2014 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批(审核)的通知各职业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增强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现状和特点,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各职业学校(含民办职业学校、行业办职业学校)2014 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批(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批、审核对象审批对象:2014 级中等职业教育(含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综合高中)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对象:2014 级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二、中职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要求1、编制原则
2、应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236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20104 号)、 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 号)等文件要求;立足于规范、优化、指导学校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工作,彰显本校专业特色和专业建设水平;努力体现人才培养与生产、企业、岗位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注重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衔接,统筹安排公共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课程,为学生的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和关键能力培养奠定良好基础。2、专业名称2中职人才培
3、养方案的专业名称应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 年修订)中所列出的“专业名称”命名。由于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的“专业名称”下设置了若干个“专业(技能)方向” ,因此,对于某个专业中不同的“专业方向” ,要分别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其名称均采用该专业名称,并注明专业方向;对于某个专业中不同的技能方向,其人才培养方案可采用同一个专业名称下设置若干个“技能方向”的形式编制,并按“技能方向”分别列出“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 、 “技能训练项目安排表”和“考证安排表” 。3、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1)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附件 1),应本着构建与专业名称、培养目标、职业能力相吻合的课程体系及其课程内容的
4、原则,合理分配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比例,处理好各门课程之间的相互衔接,合理安排实践性教学环节,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关键能力培养得以落实。(2)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课时数比例原则上为 46;对文化基础有不同要求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语文、数学、外语课程的课时数作适当调整。(3)专业核心课程应针对本专业(技能)方向的“培养目标” 、“就业面向”和“职业能力要求” ,在专业目录的“专业教学主要内容”中选择与专业方向或技能方向相符的课程。技能训练课程(或训练模块)的设置,应围绕“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认证要求,并注意训练、考核、认证的系统性、
5、连贯性。实习实训课程须在“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中标明所占的课时数,并在“技能训练项目安排表”中详细填写训练项目及主要内容。(4)中等职业教育实行“2.5+0.5”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5 个学期;教学总时数 30003300 学时;每学年教学时间 40 周(含复习考试),每学期教学周 18 周,机动周 2周。34、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每个职业学校毕业生所必备的证书,应从专业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举例”中选择最适合于本专业(技能)方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还应组织学生参加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和市民英语证书的考核认证,三产类专业还要参加普通话考核认证。有条件的学校,应组
6、织学生进行第二个“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认证;对于特殊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认证,可与市教育局、市职教教研室商定。中职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认证工作原则上安排在第五学期。三、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应按照“4.5+0.5”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总时数约 5000 学时,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总校的相关要求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四、综合高中实施性教学计划依据为高等职业院校输送合格人才,为生产、服务等一线岗位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各专业开设的总课程门数约 12 门,其中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德育、体育等公共基础课程、专业理论课程及技能训
7、练课程。课程设置及其教学时数可侧重于对口单招考试的需要,兼顾学习中途部分学生向就业班分流需要。须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认证,让学生获得本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五、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性教学计划学制一年,总课时数约 1000 学时。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行业、用人单位要求,以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认证需要设置课程,并确定教学内容。所开设的课程以专业技能课程为主,注重技能训练;在公共基础课程中,除了德育、体育必须开设以外,其4它课程可根据就业岗位需要确定。六、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1、请各校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前,将“2014 级中专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 2)及“人才培养方
8、案审批表”(附件 3)各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市职教教研室教管科。新增专业需提供一份专业设置调研论证报告。2、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前,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送市职教教研室教管科。3、中等职业教育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要作较大调整,须填写“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附件 4),并报送市职教教研室。未尽事宜,请与市职教教研室教管科联系。联系电话:84529525。附件 1:中等专业教育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附件 2:“南京市中等专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格式附件 3: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附件 4:南
9、京市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南京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56附件 1:专业方向 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学时数 课程教学各学期周学时一 二 三 四 五 六18 周 18 周 18 周 18 周 18 周 20 周课程类别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职业生涯规划 36 2职业道德与法律 36 2经济政治与社会 36 2必修哲学与人生 36 21德育课限选 心理健康、职业健康与安全、环保教育等 1836 2 语文 252 4 4 3 33 数学 252 4 4 3 34 英语 252 4 4 3 35
10、 计算机应用基础 108 3 36 体育与健康 180 2 2 2 2 27必修艺术(美术、音乐) 188文化课限选 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等 3672公共基础课程小 计 12601314101112专业技能课 14专业平台课程7小 计1516181920222324专业方向课程顶岗实习 540 30程小 计 16801626 3027 人文类、专业技能类及社会实践活动任选(综合课程) 29 小 计 300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其他教育类活动 合计 3240 30 30 30 30 30 30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课时数比例任选(综合课程)8注:1、 “心理健康、职业健康与安全、环保教育
11、等”采用专题讲座、现场参观、社会实践等形式。2、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对于非计算机专业的总课时数为 108 课时;计算机专业为 144 课时。3、对于未实行学分制的专业, “学分”栏可不填。9附件 2:“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格式一、专业与专业(技能)方向二、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1、招生对象2、学制三、培养目标四、职业(岗位)面向、继续学习专业五、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1、职业素养2、知识结构及要求3、能力结构及要求六、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简明描述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标明所选用教材的名称、版本、出版社等。七、表格1、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按周分配)2、技能训练项目安排表3、考证安排表4、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八、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可另附)九、专业教师任职资格十、学校所具备的本专业的实训(实验)设备及数量。十一、编制说明注:“中职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封面上的“年级” 、 “专业名称” 、 “专业(技能)方向”等项目须注明,并加盖学校公章。10附件 3: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审 批 表年 级 2014 级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技 能 )方 向 招 生 对 象 学 校(盖章) 填报日期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