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阳市地名总体规划(2008-2020 年)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东阳市地名命名、更名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年),结合东阳市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适用于东阳市行政区域内,作为编制地名分区规划、开展地名管理的依据。凡在本规划区域内,各类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绿地、公园、居住区、专业市场以及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风景名胜、古迹、纪念地等名称的命名,都应执行本规划。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1.以城市规划为基础,体现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精神和要求,反映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2.以构筑科学的地名网络为目标,体
2、现东阳特色,增强地名整体性。3.从尊重历史出发,在地名更名或调整时,既要适应社会和城市发展的要求,又要顾及各方利益和市民的生活方便,把握地名的稳定性。第四条 规划范围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本次地名规划的范围为东阳市行政区域,重点是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第五条 规划期限为 20082020 年近期(2008-2012 年 ): 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市、街道、镇各级健全的地名管理工作机制;所有地名的产生,完全纳入依法申报、审批的轨道,地名工作全面进入按规划要求的有序管理之中。中期(2013-2016 年 ):完成所有符合调整条件的地名的调整工作;对以地名派生的居住区、市场、
3、企事业单位、店铺等名称进行全面的清理,纠正不规范的派生名称;所有地名标志、各种图件中的地名(包括地名的专名和通名)拼写做到国家( 国际)标准化,即 单一罗马化等。远期(2017-2020 年 ):各类地名全面实现层次化、系列化,形成地名区块结构布局有序、地名特点清晰、文化内涵丰富、与东阳城市性质相适应的地名网络。第六条 规划目标1.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市、区、镇(乡、街道)各级地名管理工作机制;所有地名的产生,完全纳入依法申报、审批的轨道,地名工作全面进入按规划要求的有序管理之中。2.完成所有符合调整条件的地名调整工作;纠正不规范的派生名称;建立地名标志的长效管理机制,地名标志拼写做到国家
4、(国 际) 标准化。3.各类地名全面实现层次化、系列化,形成地名区块结构布局有序、地名特点清晰、文化内涵丰富、与东阳城市性质相适应的地名网络。第七条 规划任务 1.确定市区地名命名原则。 2.规范市区各类地名的通名层次,以及相应的字词。 3.划分地名系列化命名的区块框架及命名采词的导向。4.规定地名系列化、条理化原则。 5.规定对地名现状进行审慎调整、优化的原则和方法。 6.制定城市主干道路名称方案。 7.对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提出原则性意见。第八条 规划对象除行政区划外的人文地理实体名称,未标准化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第九条 规划原则1.与城市规划同步,随着城市规划的调整而调整。2.历史继承与
5、时代创新相结合,注重地名可持续发展的潜质,提高地名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3.反映东阳的自然与人文特点,词义贴切,体现明显的指位功能。4.在规划期内各种地名命名采词,均须遵循本规划拟定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以保持连贯性和体现强制性原则。第十条 规划体系由地名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两个阶段,组成地名规划的完整体系。各规划阶段的主要职责: 1.总体规划阶段确定地名命名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研究、拟定城市地名网络的总体框架结构;划分地名系列区块、规定地名的层次、等级及相应的通名;确定主干道名称及其它全市性主要地名命名的原则和方案;确定地名调整基本原则等。2.分区规划阶段按总体规划的原则和客观实际需要,对划
6、定的各区块系列地名加以细化和深化。 第十一条 规划依据 1.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1986 年 1 月 23 日起施行) 。 2.关于我同外国结为友好的城市不以对方地名、人名命名街道或建筑物的通知 (国办发 198726 号) 。 3.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政部颁发,1996 年 6 月18 日施行) 。4.关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04 年 6 月 8 日)。5.关于加强城镇建筑物名称管理的通知(民政部 1999年 10 月 21 日)。6.民政部、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民发 200565 号)。7.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
7、颁发,1994年 12 月 30 日施行)。8.关于规范城镇建筑物(群)命名标准的通知(浙江省地名办 1999 年 6 月)。9.浙江省城市地名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民政厅 2006 年 4 月)。10.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年),2006 年1 月 16 日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11.东阳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1993 年)。12.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东阳市民政局,2006 年)。13.关于加强城区道路和住宅区名称命名规范的意见(东阳市民政局,2007 年)。14.其它相关政策文件。第二章 地名空间总体布局第一节 划分地名系列区块和采词的基本原则第
8、十二条 地名系列区块划分的依据1.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总体结构及其功能定位,是地名空间布局的主要依据。2.地名系列自身发展的规律性,是地名空间布局的着眼点。3.原有地名基础,是确定地名空间布局的重要基础。4.现行政区境界及主干道路、河渠的分布状况,是选择划分系列区块边界的重要因素。5.区域的功能定位,是影响地名系列区块划分和命名采词选择的内在要素。第十三条 地名系列化采词需把握的重点 1.老城区以加强新旧地名的协调和提升地名网络的条理性为重点。 2.新城区以全面层次化、系列化为目标。 3.镇、乡和村以提高地名的文化品位、反映本地特点、消除重名为主。第十四条 执行区块划分和采词导向的基
9、本要求 1.必须辅之以详细、具体的地名分区规划。 2.必须遵守总体规划确定的总的采词导向或主题要求。3.避免雷同。虽然规定了地名系列区块划分的框架和地名采词的基本导向,但对某些功能相近、相同的区域,仍要注意避免各区块间的地名系列用词可能雷同的情况发生。4.逐步淘汰、调整各区块中现存的不符合城市发展和时代要求的地名。第二节 地名系列区块框架第十五条 为与东阳市城市总体规 划确定的东阳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东阳市城市总体布局形态等相适应,东阳市地名系列区块分为中心城区、副城区、郊区。1.中心城区,指东阳市区,共由四个城市分区组成。其中主城区由老城区和江北区组成,城西区和城东区各自形成一个城市分区。2.
10、副城区,指市域中心镇横店镇、巍山镇。3.郊区,指除“中心城区、副城区 ”以外的 镇、乡。第三节 中心城区地名规划导引第十六条 中心城区地名采词导向1.反映东阳建置历史。2.反映东阳市名雅义。3.反映东阳是著名的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教育之乡、恐龙之乡及我国重要的影视基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浙中地区工业城市和旅游城市等特色。4.反映东阳书院文化。5.反映东阳文化名人。6.反映东阳城区秀丽山水景观。7.反映东阳木雕古建筑成就,可用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点的著名木雕古建筑的堂名、雅称,来命名城区或木雕古建筑所在地的道路名称等。8.中心城区地处东阳江两岸,大盘山脉与会稽山脉之间,风
11、景优美,地名命名可从历代歌咏东阳山水的名诗佳句中采词。 9.慎重选择东阳著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等作为道路名称,以反映当代经济特色。第十七条 老城区该区块即东阳老城区域。老城区原地名网络已经相当完备,基本以有丰富历史内涵的地名为主要特点。该区块地名命名:1.该区块范围内的新生地名或调整地名,应延续原有的古城地名特色,可选取与古城门、古坊巷、古建筑、古遗址、重点文保单位等相关的语词作为地名采词的词源,适当保留、沿用老地段名和消失的老地名。2.反映双岘峰景区秀丽风光。3.反映东阳书院文化。4.反映东阳古建筑成就。此外,卢宅旧有“卢 宅十景”, 这也是该区 块地名采词的资源。第十八条 江北区该区块即东
12、阳新城区域。该区块地名命名:1.反映东阳建置历史。2.该区块地处东阳江与会稽山脉之间,风景优美,地名命名可从古代名人歌咏东阳的名诗佳句中采词。 3.慎重选择东阳著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等作为道路名称,以反映当代经济特色。4.从当地的自然景观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5.从当地的人文景观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第十九条 城西新区该区块位于八华路以西,东阳江南岸,义乌市以东。该区块地名命名:1.反映西甑山风景区秀丽景观。也可从古代名人歌咏西甑山的名诗佳句中采词。 2.从当地的历史名称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3.从当地人文景观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4.慎重选择东阳知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等作为道路名称。第二十条 城东新
13、区该区块位于迎宾大道以东,东阳江两岸。该区块地名命名:1.反映东阳文化名人。2.反映东阳市名雅义。3.反映东阳是著名的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恐龙之乡等特色。4.反映三都胜景、落鹤山、社姆山景区秀丽景观。5.从当地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6.从当地的历史名称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第四节 副城区地名规划导引第二十一条 副城区地名命名原则:1.在副城区内的道路基本上称“街” 、“路”、 “巷”、 “弄” 等,严格控制以“ 大道” 作通名。副城区 应遵守与中心城区相一致的通名等级划分、使用规定。2.逐步消除重名现象。对副城区中、副城区与副城区之间、副城区与中心城区之间的重名现象,须在建
14、设发展中有计划的逐步调整消除,并避免产生新的重名。3.淘汰不适宜的地名。对副城区中原来存在的过分土俗的地名等,如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可逐步予以调整、淘汰。4.新的地名命名要求体现地域特点,提高文化内涵和品位。应反映当地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特色等。5.可从当地有较高知名度的山峰、溪塘、瀑布等自然景观名称,书院、义塾、寺观、庙宇、祠堂、塔亭、楼厅、牌坊、园苑名称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人造水库等人文景观名称,历史名人的字号、文集名称及诗词文联中的佳辞妙句,镇、乡、村的历史名称、雅称、别称、始祖迁建时的年号及古代的“八景” 、“十景” 名称等地名 资 源中采词命名道路等。6.慎重选择当地的知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作道路名称等。第二十二条 横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