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市发改委信息:我市印发2018年节能低碳发展工作要点 6月3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洛阳市2018年节能低碳发展工作要点。现向全社会公布,欢迎监督执行。洛阳市2018年节能低碳发展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加快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管理, 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完成年度节能降碳工作目标任务,为实
2、现“十三五” 我市节能低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主要目标2018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左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349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2 -2392万吨以内。全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4.5%左右。三、重点任务(一)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绿色产业1.淘汰落后产能。坚持以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予以淘汰,为产业升级腾出空间。继续推动煤炭、煤电、电解铝等过剩产能和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按照2018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计划,推动列入计划矿井10月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开展煤电
3、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全年关停44万千瓦落后煤电机组。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煤炭局、质监局、安监局等)2.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坚持绿色低碳的能源战略方向,加快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持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开展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天然气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2018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0%,中心城区集中供热面积增加5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78%。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等)3.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以提升节能环保装备供给能力为主线,优先发展
4、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潜力大的节能环保装备- 3 -技术,重点发展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气体有害物控制及收集回用、高效节能换热装置、余压余热利用等技术和装备。加快培育节能环保服务新业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市场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水务局、质监局等)4.加快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深入实施洛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工程,培育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开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农业绿色科技等领域关键技术创新攻关。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组织开展科技成果现场推广活动,推广一批节能减排效
5、果显著、产业化前景好的重大技术成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等)(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全民节能行动5.推进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对化工、有色、钢铁等行业实施工业绿色化改造,推进工业企业节能低碳发展,培育创建2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组织发布年度行业能效水效标杆数据,遴选洛阳市能效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争取2家企业(产品)进入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名单和节能技术装备、 “能效之星 ”产品目录。2018 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水务局等)- 4 -6.实施绿色建筑提升行动。
6、提高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公共建筑执行“65%”、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开展绿色低能耗被动式建筑试点示范,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培育建设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和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2018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7.开展绿色交通推进行动。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持续推进“公交都市”和“ 公交 优 先” 示范城市 创建活动,推进 城市轨道交
7、通、城市公交专用道等快速通勤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体系建设。2018年全市营运客车、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降低0.4%、1.4%。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城乡规划局等)8.推进公共机构率先行动。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推动公共机构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提高节能管理能力。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 5 -施可再生能源应用、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大型设备系统节能改造、管理能力提升等节能
8、重点工程。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下降2%和1.6%。 (责任单位:市事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等)9.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 行动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对市级“万家” 重点用能单 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智能化升级。严格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等)(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再生循环利用10.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落实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优化空间布局,谋划建设偃师、
9、伊川、新安、宜阳静脉产园区,力争开工建设2个以上静脉产业园,加快推进城乡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引导骨干企业、社会资本参与静脉产业园建设。向金融机构推介静脉产业园重点项目,争取绿色信贷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城乡规划局等)11.规范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鼓励各县(市、区)将符合产业政策的“五废” 回收利用企业 且入驻静脉产业园,- 6 -环保部门应优先给于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环保局等)12
10、.推进大宗废弃物规模化利用。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示范县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制定实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行动计划,提升尾矿、脱硫石膏、赤泥、煤矸石等固废利用水平。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对不能利用的,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合法的堆存、填埋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农业局等)(四)强化能源消费“双控”管理,严格落实目标责任13.加强能源消费“双控” 目标评价考核。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约束性指 标考核,纳入市 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全市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分解落实
11、到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地方及贡献突出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地方,按照市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质监局、统计局、事管局等)14.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对未完成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进- 7 -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严格控制新增煤炭消费,落实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新上耗煤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
12、替代,从源头控制新建高耗煤项目。削减煤炭消费需求,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快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推进工业燃煤设施拆改,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深入取缔燃煤散烧设施,大力发展光伏、风力、地热及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实施高耗煤行业节能改造,提升煤炭利用效率;持续加强对民用散煤使用的管控力度,有序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做好洁净型煤生产供应工作,加强运输、销售、使用环节煤质监管工作,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和远距离运输未达到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商品煤。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煤炭局等)15.强化指标监控和预测预警分析。推进建立全市重
13、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实时监测。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目标及煤炭消费总量目标监测预警,组织有关部门监测分析本地区能源统计月报、工业生产统计快报、用电量统计月报等数据,按季度做好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定期发布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和预警信息,确保完成“十三五” 和年度任务目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统计局等)- 8 -(五)健全绿色发展新机制,推进市场化建设16.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动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常态化,启动2015、2016年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林业生态工程,2018年完成造林16万亩,森
14、林抚育77万亩,持续增加林业碳汇。探索适合不同地方特点的低碳发展模式,开展低碳社区、碳普惠制、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试点示范。推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公开和披露。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统计局等)17.扎实推进碳交易市场基础工作。动态更新纳入全国碳市场企业名单,健全纳入企业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推动重点企业年度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常态化,开展重点企业上一年度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加快建立专业技术支撑机构,加大基础能力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碳交易各方参与能力和意识。继续做好对重点排放企业、第三方核查机构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
15、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六)倡导全民参与,营造节能降碳良好氛围18.开展形式多样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开展主题节能条例普法宣贯工作。持续开展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深入推进全民节约行动和“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 9 -社区、进农村”等节 能“ 十进”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16、、环保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事管局等)附件1:各县(市、区)2018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规上工业煤炭总量指标计划附件2:重点耗煤企业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指标计划附件1:县(市、区) 单位 GDP 能耗降低率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万吨标准煤以内)规上工业煤炭总量控制目标(万吨以内)- 10 -各县(市、区)2018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规上工业煤炭总量指标计划说明:1、高新区、伊滨区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2、由于统计上没有各县区全社会煤炭消费数据,本次仅下达各县区规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附件2:重点耗煤企业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指标计划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县区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万吨以内)孟津县 -6 124 311新安县 -6.1 566 445栾川县 -6 70 6嵩 县 -6.3 59 0.1汝阳县 -6 93 26宜阳县 -6.2 148 80洛宁县 -6.1 59 0.3伊川县 -6.2 443 561.7偃师市 -6.2 210 486老城区 -6.1 18 0西工区 -6.2 57 0瀍河区 -6.3 25 0涧西区 -6 113 229吉利区 -6.3 132 45洛龙区 -6.4 92 145高新区 -8 29 3.4伊滨区 -8 62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