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生态城区评价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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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T-XXX-2015村镇节能住宅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t rural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Chongqing(征求意见稿)2015-XX-XX 发布 2015-XX-XX 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前 言为有效转变村镇建设发展模式,缓解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约束,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进新农村建设,响应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推进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20142015 年节能减排

2、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4 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渝建发2014109 号)的要求,由重庆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与设计、围护结构、能源利用和室内环境。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重庆大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重庆大学B区)第三教学楼3楼3304室,邮编:400045,电话:023-65122700,传真:023-65127815) ,以供修

3、编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员:主编单位:重庆大学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审查人员: (按姓氏笔画排列)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3.1 基本要求 .3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4 规划与设计 .44.1 控制项 .44.2 引导项 .45 围护结构 .55.1 控制项 .55.2 引导项 .56 能源利用 .76.1 控制项 .76.2 引导项 .77 室内环境 .87.1 控制项 .87.2 引导项 .8引用标准目录 .9本标准用词说明 .11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Gen

4、eral requirements.33.1 Basic requirement .33.2 Evaluaing and grading .34 Planing and Design .44.1 Control items.44.2 Guidance items.45 Building envelope.55.1 Control items.55.2 Guidance items.56 Energy utilization.76.1 Control items.76.2 Guidance items.77 Indoor environment.87.1 Control items.87.2 G

5、uidance items.8List of quoted standards.9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111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规和政策,引导采用新型适用的建筑节能技术,改善重庆市村镇住宅建筑室内热湿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在重庆市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乡和行政村(中心村或基层村)的集体土地或宅基地上,以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方式建造的用于居住的分散独立式、集中分户独立式(包括双拼式和联排式)低层建筑以及村规划集中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的多层单元式住宅

6、,不包括窑洞等特殊居住建筑。1.0.3 村镇住宅建筑的节能评价结合气候条件、村镇地区特有的生活模式、经济条件,采用适合的建筑形式、节能技术措施以及能源利用方式,有效改善室内居住环境,降低常规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的排放。1.0.4 重庆市村镇住宅建筑的节能评价,除符合本标准外,尚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语2.0.1 节能住宅 energy efficient residential building遵循当地的地理环境和节能的基本方法,设计和建造的达到或优于国家有关节能标准的住宅建筑。2.0.2 统规统建 unified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由地方政府规划建

7、设管理部门提供统一服务和指导,项目所属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对规划确定的农村新型社区和集中居住点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2.0.3 统规自建 unified planning and self-construction对规划确定的农村新型社区和集中居住点实行统一规划和设计,由农户按照规划设计委托或自行建设住房。2.0.4 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 mean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考虑了围护结构存在的热桥影响后得到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2.0.5 自保温墙体 self-insulated wall墙体主体两侧不需附加保温系统,主体材料自

8、身除具有结构材料必要的强度外,还具有较好的保温隔热性能的外墙保温形式。2.0.6 沼气灶 biogas stove专门用来燃烧沼气的炊事用具,它由灶架本体、火盘、进气三通管、沼气阀体总成、电子打火器等构成。2.0.7 附加阳光间 attached sunspaces在建筑的南侧采用玻璃等透光材料建造的封闭空间,空间内的温度会因温室效应而升高。该空间既可以为房间供暖,又可以作为一个缓冲区,减少房间的热损失。33 基本规定3.1 基本要求3.1.1 村镇节能住宅的评价应以单体住宅建筑为主,以村民住宅一户一栋型和一栋多户型为对象。凡涉及室外部分的指标应以该栋住宅所处的室外条件的评价结果为准。3.1.

9、2 村镇节能住宅的评价应包括节能住宅设计评价和节能住宅工程评价。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应在住宅建设申请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并批准后进行;工程评价应在住宅建筑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3.1.3 申请评价方应选用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集或标准设计图集,或出具设计单位的相应设计资质证书,应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并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工程评价的建筑,还应由评价机构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考察。3.2 评价与等级划分3.2.1 村镇节能住宅的评价指标体系由规划与设计、围护结构、能源利用、室内环境四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应包括控制项、引导项。3.2.2 参评的村镇节能住宅,应满足本标准的所有控制

10、项要求,以及各部分引导项最低合格项数要求和引导项最低总合格项数要求。表 3.2.2-1 村镇节能住宅设计评价要求引导项等级规划与设计 围护结构 能源利用 室内环境 总项数控制项项数 共 5 项 共 4 项 共 6 项 共 5 项 共 20 项 共 9 项达标要求合格项数 3 2 4 3 16 9表 3.2.2-2 村镇节能住宅工程评价要求引导项等级规划与设计 围护结构 能源利用 室内环境 总项数控制项项数 共 5 项 共 4 项 共 6 项 共 5 项 共 26 项 共 9 项达标要求合格项数 3 2 4 3 16 944 规划与设计4.1 控制项4.1.1 村镇住宅选址避开地震、洪水、泥石流

11、等自然灾害多发区域,不应建在铁路、重要公路和高压输电线路控制范围内或有污染源的地段。4.1.2 村镇住宅宜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应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合理保留原有植被和水面。建筑建造在山坡上时,根据地形依山势而建,未进行过多的挖土填方。4.2 引导项4.2.1 建筑的主要朝向采用南北或接近南北向,应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冬季避风和自然采光,使主要居住空间朝向南偏东 15至南偏西 15,未超出南偏东45至南偏西 30范围。4.2.2 建筑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1. 当单套住宅建筑中居住空间总数大于等于 4 个时,至少有 2 个房间能获得

12、冬季日照。2. 建筑的南立面未受到过多遮挡,乔木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 3-5m。4.2.3 建筑体形宜错落、丰富,并宜有利于夏季遮阳及自然通风。建筑体形系数不宜小于 0.55,以减少冬季热损失和夏季得热。重庆村镇住宅建筑物的体形系数符合表 4.2.3 的规定。表 4.2.3 重庆村镇住宅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制建筑层数 3 层 46 层 7 层建筑的体形系数 0.55 0.45 0.404.2.4 村镇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等主要房间设在通风好、不潮湿的房间,布置在南侧或内墙侧,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辅助房间布置在北侧或外墙侧。4.2.5 村镇住宅应远离固定的设备噪声源,并避免临近交通干线;应合理规划

13、供排水系统、垃圾集中堆放点等公用卫生设施,住宅周围的牲畜圈、厕所等不应5与居住空间串味,影响居民的居住卫生环境。65 围护结构5.1 控制项5.1.1 对于分散独立式、集中分户独立式(包括双拼式和联排式)低层住宅,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满足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 50824-2013 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村规划集中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的多层单元式住宅,其热工参数、外窗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窗墙面积比、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指标符合现行标准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 50%设计标准DBJ50-071 -2010 的有关规定。不满足以上规定性指标的规定时,根据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来判定

14、建筑是否满足节能要求。5.2 引导项5.2.1 建筑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宜采用自保温墙体,当采用其他保温构造形式时,保温材料宜采用适于村镇应用条件的当地产品。2. 外墙夹心保温构造中的保温材料吸水性大时,设置空气层,保温层和内叶墙体之间设置连续的隔汽层。3. 热桥部分必须采取保温或“断桥”措施。4. 外墙饰面材料宜采用浅色系。5.2.2 建筑应选用保温性能和密闭性能好的门窗。1. 不应采用推拉窗,宜采用双层玻璃。2. 外门、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7106 规定的 4 级。3. 建筑不同朝向窗墙比应满足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 50%设计标准 DBJ50 -102-2010 中 4.2.2 条的要求。4. 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面积的 35%。5.2.3 建筑向阳面(南向、西向、东向)的外窗及透明玻璃门,应采取遮阳措施,遮阳系数应小于或等于 0.65。1. 东向、西向窗宜采用综合式固定遮阳或活动外遮阳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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