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下的“资源”活化——“债转股”的利弊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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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宏观调控下的 “ 资源 ” 活化 “ 债转股 ” 的利弊分析 摘要:通过对债转股债务重组模式的利弊分析,合理利用企业资源,发挥债转股模式的积极作用,从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 关键词:债转股;股权;企业 所谓债转股是指将债权关系转变为股权关系,即将银行贷给企业的款项按一定比例折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使银行由债权人变为企业的股东,这也是一种国家宏观调制下的 “ 参与制 ” :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从而把转结在银行的一些 “ 死款 ” 变

2、活,流动起来。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债转股已被很多企业在一定范围上所采用,但从整体来看,这种资产重组方式有利也有弊,我们要辩 证地看,在进行利弊分析的基础上,尽量将弊端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一、存在即为合理 债转股带来的利益不可小觑 (一)降低企业负债率,盘活银行不良资产 债转股有许多有利之处,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可以降低企业的负债率,便于银行盘活不良资产。银行既化解金融风险,又能支持国企解困,推进其改革步伐。很典型的例子,从 1991 年开始,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便与有关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债转股框架性协议,成为我国第一批债转股企业。在国家债转股等国有企业改革脱困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熊猫集团紧紧抓住发展第

3、一要务,进行了 大刀阔斧的历史性改革,激发了内在动力,激活了诸多优势,恢复和发展了企业活力,不仅迅速扭亏,而且实现了三年翻两番的超常发展;到 2001年,熊猫集团完成营业收入 212亿元,实现利税 22亿元,利润总额 9.5亿元,出口创汇 4.5亿美元,成为江苏省首家营业收入超过 200亿元的大集团,并且仍在大步向前。而此次股东大会通过债转股及选出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标志着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债转股工作的全面完成,也标志着中国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债转股完成后,股权结构更加多元化,建立了更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企业得到了更好发展。 开题报告 (二)强化对企业的经营监督。

4、 其次,通过债转股,银行能够强化对企业的经营监督。在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使得国有企业资金严重依赖银行贷款,但银行的债权人地位却制约了银行约束企业的行为,致使企业的经营失去监管。当前,存在一个突出现象,银行的债权纠纷由于种种原因在法院很难取得胜诉,即使银行取得胜诉,也很难执行实施,银行的实际利益遭到了极大损害。实行债权转股权能够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显而易见的是,银行取得对企业的监管权,就能增加对债务企业的约束力度,从而防止 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保障银行权益。 (三)社会震动小,容易得到各方支持。 最后,作为资本层面上的运作的债务重组方案,债转股取得了现实代价最小的目标,并且兼顾到了财政、

5、银行、企业三方面的利益,能使三方都合理接受,产生的社会震动小。国家银行债权变股权,并不是简单的勾销债务,而是采取了改变偿债的方式。债转股使得银行企业间从借贷关系改变成不需还本的投资合作,既没有增加财政支出,又减轻了企业还债负担,银行也获得了管理权。可见,债转股可以在较大规模上运用,在较短时间内收到解脱国家银行和国有企业债务症结方 面的成效颇为显著。 二、新生事物必在曲折中发展壮大 债转股的弊端分析 (一)对企业来说 “ 制标不治本 ” 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可以看到,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债转股是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是将企业对银行的债务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投资。反映

6、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即在企业资产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将原来属于负债的项目转为实收资本项目。但从另一张企业会计报表 现金流量表中可以看出,债转股并没有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这表明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并没有因为债转股而有 任何实质性的改变,这似乎更象是做了一场数字游戏。当前国有企业表面最大的困难之一是资金短缺问题,通过债转股,企业没有增加任何现金流量,企业 “ 血 ” 量并没有增加。可以说,企业资金短缺、经营困难的 “ 缺血 ”现象照样存在。其次,从成本会计角度来分析,任何投入都是有成本的,都是有代价的,在这世界上没有 “ 免费的午餐 ” 。资本成本无论过去或现在、无论何种经济成份都是存在的,资本的投

7、入需要有长期的回报,资本的成本要高于负债成本(税后利润分红,股本变现性差等)。 “ 债转股 ” 实施,只是给企业一个缓冲的过程,只是将原来应向银行硬性偿付的 利息变成了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软性按股分红,原来每年的财务费用支出转为应分配利润。 作文 (二)对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来说存在潜在的危机 在债转股过程中,企业是最积极的响应者。企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利益平衡点各不相同:企业希望将所有的银行债务都转为股权,另则希望将企业最差的资产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良性债务留给银行自己;而资产管理公司则希望拿到比较好的剥离出来的企业债务,这样的股权才有可能带来真正意义上回报。所以,对债转股的各

8、方,因为具有太强烈的政策性,并不是按照市场的需要来 运作,一开始就存在不和谐的音符。 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出现,势必影响到企业对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安全性、有效性,使企业自身的利益受到现有的或潜在的侵害,银行的信用将受到挑战。同时这也将极大地阻碍商品经济社会对银行资金周转效率的要求,妨碍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将大量不良资产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的资产将大大缩水,资产少于负债,银行的支付能力将产生危机,就如“ 击鼓传花 ” 的游戏,鼓停时花该传给谁? 资产管理公司是完全的国有企业,它本身就是靠国家行政措施成立起来与对外操作管理的,它起执行国家政策的作用, 可以说它是拥有国家最大的不良资产的公司。随着

9、债转股工作的进行,资产管理公司将成为涉及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综合性股权投资公司。在我国股权比债权的约束力更小,由于自身的原因,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实质性生产经营管理的可能性很小,它不能有效介入并融合到企业中去。如何处置大量的不良股权也是个要十分关注的问题,资产管理公司不能成为经营不善企业处理不良债务的中转站,谁都 思想汇报 把债务往里扔。企业以盈利为目标,大量银行不良资产如何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的动作转化成为优良资产甚至达到分红或转让获利的 结果,这是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真正意图与目的。在企业内、外经营机制没有根本性改变以前,国有企业的优良资产也变成了不良资产了,不良资产能自个起死回生?

10、(三)债转股与现行法律之间存在冲突 债转股在中国乃新生事物,牵涉很多制度创新,而创新必破旧,现行法律体系,在很多方面都与之相抵触。债转股遇到现行法律障碍很多,其中最明显的莫过于我国公司法确立的资本三大原则,即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债权做为一种期待请求权,实现与否本无定数,且债转股中之债权乃不良债权,以不良债权占公司绝大多数股份,不能不说 是与资本确定原则相违背。我国目前实行的债转股革新,实是对实收资本制和资本三大原则的极大挑战,以难以回收之不良债权作为主要投资手段,资本确定根本无从谈起,资本维持与资本不变则更不值一提。若严格按公司法之规定,则债转股的公司制改革根本无法推行,冲突再所难免

11、。 三、 趋利避害,扬长避短 减少损失的解决措施 严抓入口,把好关,使更多的良性资源从债转向股,才能更好地活化企业市场,这必然要求强调债转股的条件与准入措施,建立完善的债转股相关制度,把根基打好,使上层建筑更加良性运行,使得国家的资源不会 白白流失,把损失降到最低。 (一)化被动为平等制定企业债转股的条件和方案。 在债转股的过程中,虽然对债务人的选择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似很难看出债务人的自由意愿,但是债务人一旦被确定为债转股之对象,它就需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充分自由商议债转股的条件和方案。要有如确认债权、论证债转股的可行性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如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评估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产权和债

12、转股的法律意见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债转股协议书等。 (二)审核批准是 “ 债转股 ” 的必要条件。 由于 政策性的 “ 债转股 ” 意在支持国有重点企业,优化企业的负债结构,促进国有企业三年脱困。许多人认为 “ 债转股 ” 是 “ 最后一次免费的晚餐 ” ,于是都一哄而上,债务人的财产、财务、经营等方面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都可能存有疑点。因此,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确认了企业债转股的条件、方案后,应当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企业共同制作包括债务人(企业)基本情况、拟转股额、转股后股权结构及效益预测、关于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剥离经营性资产等方面

13、的实施债转股方案;连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相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与实施债转股企业共同签订的意向书等附属文件,于 “ 债转股 ” 意向书签订后向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申报。上述机关在收到债转股方案后提出审核意见,并由国家经贸委汇总。对债转股金额巨大或涉及重大原则政策的,由国家经贸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国家经贸委根据会审结果报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的 “ 债转股 ” 方案才可以实施。 作文 (三)债转股企业应尽快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 债转股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既是必要的又是紧迫的,时不我待,但由于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影响使这项原本顺理成章的事至今仍无 法落到实处。那么有无办法既能兼顾

14、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又能解决不同利益主体的后顾之忧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考虑: 1、从债转股企业方面,国家制定相应的政策,彻底解决债转股企业的历史包袱和遗留问题。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影响债转股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建议有关部门对债转股企业进行一次资产重估,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企业财务状况的整体评估,将潜在的损失进行合理地会计估计,暂由企业作附表说明,由企业今后的留存收益逐年消化。夯实企业资产,卸下历史包袱,利于分清经营责任,调动和发挥债转股后企业的积极性,合理评价考核债转股企业经营领导班子,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同时,加快企业改制步伐,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投资主

15、体多元化。 2、从资产管理公司方面,国家尽快出台锁定资产管理公司已剥离资产的损失率,明确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和方向,实现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经营和管理,允许资产管理公司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再投资等。将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的政策性持股转变为经营性持股,允许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股权长期持有,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实际履行出资人义务。从根本上解决了资产管理公司的短期经营 行为,同时完善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机制,将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成真正的投资银行,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总之,通过以上债转股的利弊分析,希望更多的企业在进行债转股的过程中,发挥这种模式的长处,将弊端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让这种债务重组方式在中国的经济改革中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靳轲 .“ 债转股 ” 的博弈分析 J. 市场周刊 (理论研究 ) , 2009,(06). 丁芸璐 . “ 债转股 ” 制度与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 J. 法制与社会 , 2009,(05). 刘周 辉 . 论债转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 法制与社会 , 2009,(15). 李张珍 . 债转股的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 J. 商业经济 , 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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