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 Adverse Event,SAE)处理流程1 收集时间范围 1.1 试验开始并且获得知情同意时,无论是否给予试验药物,直到观察期结束。1.2 随机或给药当日发生的 SAE 需记录发生的具体时间。 (判断是否与药物有关)1.3 研究结束后,根据方案要求的规定时限收集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2 事件识别2.1 严重不良事件定义为任何剂量下发生的下列任何不良事件:导致死亡;危及生命;导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导致患者住院治疗或延长目前的住院时间导致先天性畸形/出生缺陷(发生在服用研究药物的受试者/ 患者的后代中) ;2.2 下列事件按严
2、重不良事件处理:妊娠或哺乳;癌症;过量用药(无论意外或故意) ;计划住院(但以往医疗史中未报告) ;其他重要的医学事件(根据医学判断可能威胁受试者)2.3 下列事件不是 SAE已计划好的住院(例如,在开始研究前已计划好的择期手术,必须记录在原始病历和 CRF 中) 。住院与 SAE 无关(例如,以疗养为目的的住院) 。疾病进展不记录为 AE 或 SAE;但如果符合 SAE 的定义,要报告疾病进展/缺乏疗效导致的临床后遗症的体征和症状。3 事件处理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研究者应作出医学判断,保证受试者得到适当的治疗和处理(如,对症治疗、停药、终止受试者的研究等) 。及时告知主要研究者,必要时联系专业
3、的急救小组。 (依据应急预案)4 事件报告报告类型:首次、随访、总结报告时限:研究者获知事件后 24 小时之内报告部门:国家药品注册司药品监督处传真:010 8836 3228,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26 号院 2 号楼天津药监局注册处传真:2312 1039,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 98 号 B 座 药品注册处本院机构办公室传真:8832 9416,节假日期间接收邮箱:ey_本院伦理委员会传真:8832 8183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传真:_申办方监查员联系方式:_5 事件记录 5.1 严重不良事件的所有临床资料(如:住院病历、化验单、合并用药情况等)均要记录在原始文件中。受试者在外院的病历也尽量收集复印件,如确有困难应在原始病历中详述。5.2 报告 SAE 应保存相关的传真发送成功记录,如遇接收方线路故障,应保存未能发送成功的传真记录,尽快再次报告,直至报告成功。确有困难需邮寄时,应保留快递存根。6 事件随访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后必须随访受试者至恢复或稳定(试验过程中发生 SAE,但试验结束时尚未完全恢复的受试者应继续随访) 。随访终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事件完全好转;事件保持稳定;事件恢复至基线水平;事件归因于试验药物以外,与试验无关的因素;无法再获得任何其他信息(受试者拒绝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在证实做出尽职的随访努力后仍然失访,此过程需有详细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