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摘要: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有人提出当今社会的三大公害是环境污染、吸毒贩毒、未成年人犯罪 ,可见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笔者现就结合实际,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趋势,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预防加以粗浅的论述。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原因;预防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是否能够健康成长是关系到社会持续发展的第一要素。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十分突出,总体来讲,呈趋重态势,犯罪人数增多,案件数量增大,犯罪手段成人化,多样化,犯罪后果愈加严重。
2、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 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 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 二)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 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残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
3、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等。三是未成年人反侦察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 总 结大全 (三)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方向发展。 (四)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
4、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 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由于未成年人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与成年人有较大的不同。未成年人的经历十分短暂,活动的空间主要在家庭、学校之间,所以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主要在于家庭、学校、社会和未成年人自身这几方面: (一)家庭教育的缺陷。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环境对个体人格产生原发性影响,既包括对健全人格产生的良好影响,也包括对不良人格,甚至是犯罪人格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涉嫌犯罪的未成 年人,其家庭环境大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 作文 (二)学校教育的误区。 现行的教育
5、体制片面强调升学率,忽视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对健全人格的塑造。在学校里,学生会因其不良行为或仅仅因为学习成绩不好而受到老师的区别对待、排斥讥讽,久而久之,自卑心理自然引发厌学情绪,最终导致提前结束学业,流入社会。而处于这种年龄段的青少年,性格、思维、行为可塑性大,性格叛逆、辨别能力、控制能力差,一旦过早地走向社会,极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引诱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社会环境影响不容忽视。 我国正处于社 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潮以及分配不公、贫富悬殊、贪污腐化等社会丑恶现象,对处于成长阶段的心理不成熟、承受能力差的青少年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青少年认识能力低下、富于易感性与冲动性,意
6、志力薄弱,对成长的社会环境有很强的依赖性,在不良环境因素的影响下易于产生反社会心理而最终导致违法犯罪。 (四)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错位是导致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主要原因 人生观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人生意义和价值的看法,只有形成了高尚的人生观,才会对社会有所贡献。有些未成年人以 “ 享乐主义 ” 作为自己生活的宗 旨,把吃喝玩乐、寻求剌激当成人生的最终目的。由于错误的人生观形成了离轨的行为模式,在一定的外部条件作用下,便会实施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型犯罪。价值观是对人生价值的看法,对生活意义的评价,有些人以自我为标准,凡是能满足 “我 “的需要的,都是有价值的,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不惜铤而走险,违反
7、法律,侵害他人利益。道德是一种社会行为的准则,不同的道德观,导致不同的行为表现方式。实践中很多未成年人就是在错误的道德观的支配下,美丑不分,荣辱颠倒,为了一时的快乐和自身的利益而实施了恶性犯罪。 三、采取多种措施,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要认真检查、监督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法律和政策的落实,坚决打击制造、销售和经营各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商品的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加强对特殊服务行业的管理,严格执行此类场所 “禁止未成年人进入 “的规定,与此同时逐步
8、增加未成年人活动中心、科技场馆等公共设施,为未成年人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活动场所。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对无业的 未成年人实施就业帮助,在有条件的社区逐步开设社区心理咨询服务,由社区和家庭一起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管教、帮助。 (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 家庭、学校和全社会要切实抓好预防犯罪的教育,在广大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 “四有 “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帮助未成年人增强依法自我保护能力和辨别真伪、抵制诱惑的能力,掌握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技巧。要注重培养孩子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以崇高的理想信念、健全的人格情操、良好的
9、道德品质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思想的腐蚀。 总结大全 (三)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帮助工作。 要本着治病救人的宗旨,用真诚的爱心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帮教工作,针对迷途犯罪的未成年人心理特点、身心发育特征、教育改造难点开展多形式 作文 的教育帮助,对经过教育、改造回归社会和家庭的失足未成年人,要从学习、工作、生活等多方面关心、帮助,是他们痛改前非,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对他人有益、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贡献的有志、有为青年。 四、实施对 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刑事政策 (一) 慎用强制措施。慎用强制措施是我国一项基本的刑事政策。虽然刑事诉讼法对未成
10、年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并没有特殊规定,但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案件的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弥补了法律的不足,明确规定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该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 (二) 探索试行暂缓起诉制度。暂缓起诉,就是检察机关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暂时不予起诉,并依据未成年人犯罪情节的轻重和主观恶性的大小确定一定的考验期,最后,再根据未成年人 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情况决定对其是否起诉的一种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在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审慎地探索实施暂缓起诉制度,可以在教育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2 年 1 月 1 日实施。 开题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 年 11 月 1 日实施。 中央政法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预防闲散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报告( R),中国档案出版社,北京, 2002 年出版。 王秉中主编,罪犯教育学( M),群众 出版社,北京, 2003 年出版。 青少年犯罪预防、控制问题研究,青少年犯罪研究, 康惠农、王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