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公平性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来源:经济学院 财政学专业 梨少芬 指导老师 金立 发布时间:2007-06-21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不断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经历了“以乡镇为主以县为主以省为主统筹”的发展道路,财政负担重心逐步提高,财政投入比重不断加大。农村税费改革中关于教育方面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和教育费附加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税费改革使得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以前积累下来的矛盾集中表现出来:一方面,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其他税费,实际上取消了县、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投入来源。农村税费改革前,维持农村义务教育运行的经费,除政府财政预算内拨款外,还有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这两项收费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占相当的比重。税费改革后两项费被取消,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总量减少。另一方面,由此引起的缺口需要由政府财政承担,使本来经费就紧张的县、乡财政压力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