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条 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调迁、服务、给假、出差、考核、奖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第三条 本公司自董事长、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定各项制度。第二章 人力资源第五条 人事聘用管理规定1、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实行竞聘上岗。2、 集团公司各级员工均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职务或工作岗位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3、 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总经理授权人事主管部门统筹计划,上报总经理批准。4、 对竞聘管理岗位人员,由组织部门、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资格审核。5、 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心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6、 中层管理者,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三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其它按中层管理都管理暂行条例执行)7、 一般职员,其学历、年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