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营改增 ” 对餐饮业及相关企业决策影响分析 摘要: “ 营改增 ” 是我国的税收制度一次重大改革,包括餐饮业也受到较大影响。餐饮行业面对 “ 营改增 ” 税制改革带来的影响,应当做好对应工作,减少 “ 营改增 ” 带来的负面影响,扩大正面积极影响,从而有效保证我国餐饮业的稳定发展。本文重点分析 “ 营改增 ” 对餐饮业及相关企业经营活动的决策影响,希望能够给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下载 关键词:营改增 餐饮业 税收制度 账务决策 中图分类号: F719.3 文献标识码: A 由于餐饮业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现已经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 部分。为了进一步推动餐饮业及相关企业的
2、稳定发展,餐饮企业应当针对 “ 营改增 ” 税制变化带来的影响,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维护企业效益。基于此,本文主要研究 “ 营改增 ” 对餐饮业及相关企业经营活动的决策影响,从而为餐饮业的合法经营,健康成长,更好地服务大众展开有益地理论探寻和交流。 1 我国餐饮业的发展概述 餐饮业中的工作人员通过制作与加工各种食材,向消费者推荐各种美食与用餐文化。从餐饮业的发展状况来看,目前餐饮业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了大量的农民工就业安置,成为改善民生推动 社会及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随着人均收入水平与消费理念的飞速发展,人们对一日三餐的要求越来越高,需求愈发多样化与个性化,推进了
3、餐饮行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我 ?传统的餐饮业只是单纯的为人们提供食物与饮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餐饮业已经发展成集婚丧寿礼、休闲娱乐、聚会交流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行业。随着餐饮行业的飞速发展,各大商家的产业规模也在逐渐扩大。 2016年,餐饮业全年收入突破 3.5万亿,同比增长 11.2%,在 2020年有望达到 5万亿元。正如 “ 美团点评 ”CEO 王兴测算的:按一 个人一顿饭 10 块钱计算,一年在餐饮上的消费至少 1 万元, 14 亿人就是 14 万亿。作为一个入口生意,人们吃到嘴里的可能比 14 万亿这个数还要多。 但是,在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4、适度扩大总需求等政策作用下,餐饮市场也在进入变革期。餐饮品类细分越来越多、分化速度越来越快,餐饮竞争加剧,消费者对餐饮的需求也逐渐成熟理性。自从国家相关部门阻止三公消费之后,我国的餐饮市场逐渐回归理性。 2 “ 营改增 ” 对餐饮业经营的影响 2.1 对餐饮企业运营模式的影响 总体来讲,在餐 饮业及相关企业经营活动中开展 “ 营改增 ” 政策,能够促进我国餐饮行业与相关企业的变革与发展。 “ 营改增 ” 能够影响餐饮企业的运营模式,其一是在餐饮企业中, “ 营改增 ” 之前餐饮企业经常采用传统的单店运营模式。 “ 营改增 ” 政策出台实施后,立志做大做强的餐饮公司会逐步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5、。旗下门店多采用分支机构连锁经营模式,其优势在于在物流采购及费用支出上可以借集团采购的整合优势找正规的食材供应商、劳务供应方进行业务合作,可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降低运营成本。其二对于存在兼营性质的餐饮企业,为了更好更有规模地开展业务,则 把除餐饮以外的业务抽取出来成立新的企业,进行专业的流程再造和控管,甚至采用 “ 中央厨房 ” 或是建立产品生产基地的方式,单独从事某一个或是某一类产品的生产、从事某一类型的经济活动。以实现批量化、规模化生产的成本优势。 2.2 对于税负的影响 在餐饮业及相关企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降低力度是最大的,就增税一项的税负下降程度一般保持在 41.75%左右,计算
6、过程为( 1005%?C100/1.033% ) /( 1005% )。 2016 年 5 月 1 日采用 “ 营改增 ”政策之后,小规模纳税人的流转税税率由之前的 5%降低到 3%。同时,餐饮企业中的营业税是直接对营业额征收,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其计征基础是销售收入,营业额除以 103%才能得到销售收入。如果餐饮行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的下降是非常明显的。 除此之外,在一般纳税人中,表面上流转税税率由 5%上升到 6%,属于上升了一个百分点。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有所不同,一般纳税人可以进项抵扣。其进项抵扣的范围涉及原材料采购、水电气费用、房租、装修费用、差旅费中的住宿费用、不动产支出等
7、等,其进项抵扣的税率也是参差不一,有 3%、 6%、 11%、 17%等,餐饮企业中的 一般纳税人的实际流转税税负取决于增值税进项抵扣获取的多与少。一般说来,餐饮企业一般纳税人的流转税税负会低于 “ 营改增 ” 之前所适用的 5%的水平。流转税税负水平究竟是多少不能一概而论,分企业的具体业务和情况而定。其流转税税负水平甚至低于同行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理论上看可能性也是有的。 2.3 对税收部门征收的影响 税收部门对个体餐饮业主按其销售收入连续 12个月是否达到 500万元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按季度征收为主;对于一般纳税人采用查账征收方式,企 业
8、按实际收入自行申报,按季度收入为主。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税务部门征收相对简单,且税源征收保障程度高,风险较低。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税务部门征管难度增大,税源保障程度相对不高,风险较高。 2.4 对餐饮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餐饮行业中的增值税发票是重要的核实纳税人收入的凭据,是监督纳税人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有力佐证。餐饮企业的增值税发票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从发票的领购、开具、作废以及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还要注意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的验证工作。包括普票的鉴别和专用发票的验证两项。特别是增值税专票的验证 ,存在一个验证的时效问题。如不在规定的时效内验证还涉及进项税转出,影响企业损益情况,并会对企业来年的所得税
9、汇算会产生不良影响。 3 “ 营改增 ” 下餐饮业财务决策方式 3.1 合理筹划纳税人身份 餐饮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连续12 个月销售收入满 500 万元的企业均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餐饮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因其原材料供应链中的粮食、肉禽、蔬菜等占进货比例过半的品种为免税农产品,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因为农副产品采购的品种呈多样性,专业性,也很难通过向农 户收购农产品的方式完全取得生产所需的种类如此繁多的原材料,所以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获取也就失去了意义。这就导致了餐饮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在产品进项税的获取上有很大的缺失,增值税实际税负甚至会高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
10、享受税改红利。所以目前餐饮行业中企业纷纷向小规模纳税人方向进行筹划,而作为一般纳税人方向则进行规避。比如将业务量大的企业化解为一些小的个体工商户,对其经营业务进行转移。这不利于扩大一般纳税人的范围,更无法促进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善,进而阻碍了增值税的继续扩围,同时也阻碍了服务业在大方向上的发展。但国家税务 部门已经开始认识到这个问题,正在收集相关的数据,对餐饮企业供应链中的农产品进行研究。相信随着“ 营改增 ” 的不断深入,将会对餐饮企业生产采购的农副产品部分拿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打通供应链抵扣链条,引导餐饮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逐步向一般纳税人靠拢。餐饮企业筹划好纳税人身份是 “ 营改增 ” 后
11、带来的一个焦点问题。 3.2 制定发票管理制度 防范相关风险 餐饮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在使用增值税时,常常忽略了两个问题。餐饮企业中的开票人员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制度,例如所开 ?l 票的单位信息有误 、所开发票应税项目跨越经营范围、所开税率与经营项目不相匹配等问题,这些都会导致开具的发票不能正常报销。同时,餐饮企业中的财务管理人员没有完全掌握有关于增值税的法律法规,企业本应取得合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由于工作人员掌握的发票知识不够全面,导致取得的发票不合要求,甚至是非法发票,导致无法进行进项抵扣。获取假的增值税发票甚至会涉嫌触犯刑法。 为了提高餐饮企业中的发票管理水平,财
12、务管理人员可以根据餐饮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合理制定发票管理制度,防范发票风险发生。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可以加大增值税发票的控管力度 ,避免虚开专用发票。企业中的相关人员在获得增值税发票时,应该根据发票上的各种票据信息,辨别发票的真假。当对增值税发票存有怀疑时,可以将该发票扣留,然后将情况上报给有关部门,及时辨别出发票的真伪,防止假发票带来的风险。 3.3 实时跟进形式 全面掌握 “ 营改增 ” 税收制度 由于 “ 营改增 ” 能够给餐饮业及相关企业带来很大的改变,因此,餐饮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应该不断跟进形势,全面掌握 “ 营改增 ” 税收制度,保证各项资源合理分配和利用。我国的餐饮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
13、企业,企业中的原材料成本高、用人费用高、房产租 赁费用高、实际纯利润低的情况,也即是 “ 三高一低 ” 的现象普遍存在。当前情况下应结合 “ 营改增 ” 的情况,将不能获得进项抵扣的相关费用进行压缩,降低运营成本和税收压力,同时加速固定资产及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淘汰低端产能,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比如利用科技进步引进设备减少用人、加快设备设施的更新换代以提高用餐硬软件环境、运用新材质的照明灯具或新能源厨具减少能耗等等,都可以减少固定费用、增大进项抵扣,加速行业整合与更新换代,提高餐饮行业和相关企业的经济效益。 3.4 注意混合销售的核算 餐饮企业销售业务中 包含有多种收入,有菜品、酒水、香烟、包房
14、费、茶位费、婚庆入场费用、餐具赔偿、外卖收入等等项目,按其经济性质都属于餐饮消费项目,按 “ 营改增 ” 政策进行归类均属于混合销售范围。餐饮企业在努力拓宽经营品类的同时要注意区分混合销售与兼营这两种模式,并将各收费项目分别核算清楚。 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区别在于:第一,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销售货款及劳务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第二,兼营强调的是在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但是这两类经营项目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发 生,即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 4 “ 营改增 ” 后餐饮业企业经营决策 4.1 合理选择原材料供应商
15、“ 营改增 ” 对餐饮业及其相关企业选择原材料供应商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由于个体商贩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无法抵扣进项税。这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是难以接受的,这就倒逼作为一般纳税人的餐饮企业就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分类分级,促使其与有实力的公司体制的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合作,以打通供应链的抵扣链条,加速餐饮行业的上游企业整合与规范。 4.2 合理选择企业经营业态和发展方向 餐饮企业的经营业态有多种,比如快餐、正餐、火锅、面馆、烧烤等,五花八门。而每一种业态的消费人群、材料供应、毛利水平、用工强度都不尽相同,所面对的增值税涉税问题也是存在差异的,获得进项抵扣的份额与难易程度也
16、是有差异的。采用哪种业态形式、单一或混搭模式将会影响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同时企业是采用单店发展模式还是采用连锁发展模式;是开门店的发展方向还是做行业标准的发展方向;特色产品是依托门店外卖形式还是抽离出来扩大规模办厂发展;门店是鲜货加工还是建成“ 中央厨房 ” 先将食材 半成品化等等都与 “ 营改增 ” 政策息息相关。 4.3 合理用工与员工薪酬激励相配套 餐饮行业及其相关企业的竞争达到 “ 白热化 ” 状态时,就是成本的竞争。而成本竞争达到极致就是食材成本、人力成本的竞争。作为人力成本的核心内容就是用工与薪酬。精减员工是每一个成功的餐饮企业成本管理的一大重要课题。 “ 营改增 ” 后,人员薪酬
17、一项无法获得进项抵扣,为了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企业能存活下去,人尽其用并能提供薪酬激励是餐饮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必须要面对的一项工作。 4.4 新形势下的营收拓展 21 世纪的 餐饮业及相关企业面对信息化、网络化的愈演愈烈,网络经济对线下消费的破坏,网络无序竞争和高手续费用对正常利润的侵蚀,如何做好营收拓展越发重要。拓宽经营思维,提高顾客满意度与忠诚度,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不失为一个好方法。比如增加顾客现场参与的交互式体验、线上 APP端预订优惠、精选菜品种类夯实菜品质量、大力发展会员积分营销、做好节日促销活动、异业联盟扩大销售、消费卡预充值奖励、现场消费顾客幸运大轮盘等等都能扩大营收,提高顾客满
18、意度,最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 总结 综上所述, “ 营改增 ” 对餐饮业 及其相关企业财务决策和经营决策影响深远,同时也是为了保证餐饮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餐饮业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会遇到涉及 “ 营改增 ” 的诸多问题,学习和研究国家 “ 营改增 ” 税收政策,向国家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多交流沟通,指导经营工作合规、合法开展,为保证国家税制改革的全面落实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参考文献: 惠临薇 .浅议 “ 营改增 ” 对企业经营活动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J.财会学习, 2017( 6): 159. 柴小莺 .营改增对服务企业经营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 J.会计之友,2016( 20): 117-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