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随着环境问题以灾害的形式逼近大众生活,公众对环保的注意力与日俱增,各种主题的环保活动也不失时机地掀起高潮,不仅有针对中小学生的手拉手共建地球村、清洁地球妈妈等活动,还有针对成人的环境责任区落户,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达标等政府行为,媒体上“环保”二字已经成了出镜明星,似乎全民环保的时代已经来临。不过,真要问问别人如何参与环保事业,大部分只是认为不乱扔垃圾、打扫自己周围的环境、少用塑料袋、植树造林等等。应该说,这只是很简单的参与方式,光靠老百姓做些具体的小事,只能起到装饰门脸的作用。笔者以为,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才能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一、环境权是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公民环境权作为一种新的正在发展的环境法理论和法律权利,其产生绝非偶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口的膨胀,清洁的水、空气、安宁、阳光等环境要素作为稀缺性资源的特性逐渐显露出来,人类的生存利益和生产利益在对环境的需求上构成矛盾。为此,社会就有必要对人类的利益作出制度性安排,赋予主体一定的权利,平衡与制约各微观主体之间因利用稀缺性环境资源而发生的关系。这种权利是一种公用资源的共有支配权,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