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路径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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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路径研究 摘要:区域协同创新是以创新型企业为引领和主体,以载体平台、创新部门和结构调整为主要方式,实现区域创新发展的过程。以这一过程的内在机理为指引,发现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创新存在创新型企业的支撑和核心引领作用不突出、创新载体整合力度不足、创新部门分割、结构调整的内在动力不足等制约问题。未来应该通过培育明星企业和企业家、建设创新生态系统、吸引创新资源、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等方式,从企业、载体、部门、结构等对协同创新路径进行优化。 下载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创新;路径提升 2014 年习总书记的 2.26 讲话后,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标志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到实

2、质性推动阶段。 2014年 7至 8月间,京津冀三地先后签署了 13 个合作发展协议及备忘录;大量的知识密集型企业外迁至天津、河北等地,使京津冀三地协同创新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由于河北长期以来与京津存在较大差距,创新层面统一市场尚未形成,如何汇聚三地创新资源的合力,切实提高京津冀协同创新水平已成为理论与现实的热点问题。 一、 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内在机理 协同创新是国家、区域、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不同创新主体,基于目标利益 驱动,通过创新要素的有机配合与相互作用,产生单要素所无法实现的整体效应的过程(杨耀武、张仁开, 2009),因此,建立以大学、研究机构及企业为核心要素的网络创新模式,并辅

3、助以政府、金融机构、中介创新平台等其它要素,形成多元主体的协同互动是协同创新的关键(陈劲、阳银娟, 2012)。对区域协同创新的评价主要包括创新主体协作形式和数量、创新机制保障、创新组织协调程度和知识技术流动程度(李林、杨泽寰,2013);知识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产业创新能力、服务创新能力与创新环境能力(范斐、杜德斌等, 2015)。在创新系 统中,创新要素流动是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形成的根本力量,如创新者的流动、创新成果的市场交易与知识流动等(高丽娜、蒋伏心、熊季霞, 2014);而非线性机制则是都市圈协同创新系统中要素耦合的根本机制(解学梅, 2011),这种非线性机制既体现在 “ 科研机

4、构 产业 政府 ” 等通过螺旋式推进实现协同演化过程(王松, 2013;康健、胡祖光, 2014),又体现在协同创新动力机制、竞争与协作机制以及协同管理机制等综合推动机制上(贺灵, 2013)。 京津冀区域的协同创新如何从松散型合作向机制化和长效化的协同转变,首先需要以 三大区域所存在的不完全共同利益为现实起点,寻找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内在机理,有三方面需要把握:( 1)谁来协同。虽然面临 “ 政、产、学、研、用 ” 等多种环节,在我国政府发挥的作用也很大,然而要使区域协同创新能够达到高效率,最重要的微观主体是企业,尤其是具有持续创新动力的企业。( 2)通过何种方式协同。协同的模式与方式很多,比

5、如资源提供模式、知识复用模式和产学研对接模式(张琼妮, 2014),但最重要的是要依托一系列载体平台的有效整合、部门的调整以及结构的调整,实现从研发到应用等多个部分的合作。( 3)往哪个方向协同。协同 是方式,发展是目的。协同创新最终大方向是发展。以协同的三方面需要为核心,形成区域协同发展的内在机理,如图 1 所示。 1. 创新型企业。创新活动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累积性与集体学习性,需要创新型企业通过战略控制、财务优化及组织变革加以应对,因此,要实现京津冀协同创新,活跃的市场主体并不是一般的微观企业,而是创新型企业,其与微观经济学中最优化企业的本质区别在于创新型企业将对技术边界与市场边界不断突破

6、。当前中国的创新型企业正在崛起,如阿里巴巴、腾讯、百度、小米等,企业家精神与企业家群体正在形成。对科技部550 家创新企业的调研显示,我国创新型企业是国家创新和区域创新的重要力量,在区域协同中应该使创新型企业成为协同的主导力量。 2. 创新载体的整合。载体是形成区域系统创新参与主体联系的物质基础与信息交互基础,这些载体包括园区和基地等。通过不同载体的整合,能够实现不同区域创新活动的有效协同。以园区的整合为例,科技创新园区内聚集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当地政府、企业、民间机构等各大科研主体,科技园区加速了各大科研主体的资源融合与整合,有利于各大科研主体的交流互动与协作,有助于形成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

7、,当通过园区 复制、园中园等方式实现空间整合时,协同创新活动在不同区域内形成。 3. 创新部门的整合。与创新相关的部门主要包括四类:科学部门、工程部门、产品型部门和应用型部门(帕维特, 2009)。科学部门拥有大量的有组织的 R&D活动并且与科学有紧密联系;工程部门与用户保持着频繁的互动关系,以雄厚的工程能力为基础,被称为设备仪器的专业供应者;产品型部门相对具有创新性,但与其他部门的互动非常少;应用型部门的大部分技术均要从其他部门获取,技术支持赶不上技术需求。一方面,科技创新直接对产品型部门和应用型部门产生促进作用 ;另一方面,科技创新可以通过间接作用来影响产品型部门和应用型部门,最终实现部门

8、调整。 4. 多种结构的调整。区域协同创新,需要一系列的结构变动来实现。( 1)需求结构调整。经过 30 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的人均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收入的变化将带来需求的变化,引导市场供给的变化,因此,通过与正在改变的需求结构相契合,将引导市场实现创新的协同。( 2)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不仅需要不同地区对工艺、工具、技术的升级,也需要产业链之间的契合。这就带来了不同区域之间对技术革新、装备改良与工艺创新 的协同要求。( 3)促进产业间结构变化和关联效应。如产业链的某一环节生产效率与工艺的改进与提高,必将要求上下游产业满足自己的生产与加工需求,从而通过产业间的前向和后向

9、关联效应共同推动区域协同创新。( 4)就业结构优化。人才的充分流动、合理就业以及科学培训是必不可少的,需要教育与产业协同进行,而这本身就构成了协同创新的重要基础。 二、 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主要问题 以上述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理论逻辑为指导,反观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发现目前仍存在较大问题。 1. 创新型企业对区域协同创 新的支撑和核心引领作用不突出。京津冀的区域协同创新各类企业开始逐渐活跃,然而以政府的大力推动为主,各类创新型企业的主体作用还未真正体现,表现在:( 1)津冀的创新型企业总体发展水平滞后。 2010 年采集的全国 351 家创新型企业中,天津有 12 家入选,河北入选的企业为

10、 8家,北京以 54家遥遥领先。超过 15家创新型企业的地区占 51.6%,但是津冀都不在其中。由于创新型企业参与度不高,因此,从科技到产业的转化渠道不畅,成果转化率低。如 2012 年科技部提供2 万多项 863 科技成果,在滨海新区 863 成果转化示范区内签订合同的比 率仅为 0.15%。( 2)中小企业创新意愿不强。虽然中小企业纳税量和吸纳就业量分别高达 65%和 80%,但创新平台建设参与度低,在天津市级和国家级技术中心中分别仅占 38%和 25%。( 3)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经纪人群体不活跃,缺乏具有领导力和影响力的企业家群体。( 4)产业技术自主创新比例低,原创性创新少。比如天津主

11、导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主要依赖进口。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国外技术引进金额居全国第 3位,但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较弱,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 52%。 2. 创新载体较为分散,整合的力度不足。京津冀地区的园区发 展差异较大。高新技术开发区共有 7个,占到 6.14%。到 2013年底,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拥有的企业数量为 15 455 个,总收入达到了 31 万亿元左右,远远高于天津及河北的其他技术开发区。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数分别是天津、河北的 4.86 倍和 13.96 倍;其总收入分别是天津、河北的 5.37 倍和 9.80倍。以京津冀协同创新中的功能疏解为例,就出现了分蛋糕现象严重的局面,河北等地

12、超前规划了大量园区,仅保定就 34 个,面积上千平方公里。 3. 创新部门分割,科研转化环节断裂。优质创新部门集中于北京,津冀两地明显 较少。如依托大学成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有 44 个,天津有 4 个,河北 1 个,山东 3 个,辽宁 5 个;依托科研院所成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 95%以上为中国科学院所辖各研究所,北京有 47个,天津 1个,辽宁3 个;位于北京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 65 个,占总数的 19.87%,要远远领先于天津的 10 个和河北的 4 个。 三地创新部门之间的联系较少。京津冀地区的工程中心规模已超过了美国全国数量,由于特色领域并不突出,且这些中心多依托相关企业或

13、科研机构成立,与产业对接不足,所获成果与技术多在依托单位内部转移与转化,很少对外 进行扩散。 产学研联盟发展水平低。以创新部门整合所形成的产学研联盟发展来看,津冀参与各级产学研联盟的主动性差。在 43 家科技部挂牌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主要成员来自天津高校、企业与科研院所的比例仅为1.47%,这与北京的 35%以上形成鲜明对比。北京科委公布的 23 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只有 3家联盟的主要成员中包括天津的企业或高校,包括河北成员的只有 4 家。 4. 结构调整的内在动力不足,区域内的虹吸效应较大。北京处于绝对核心位置,对周边技术输出呈蛙跳状。 2010 年 2014 年间,北京 输

14、出到上海和深圳的专利技术总量分别达到了 500件和 375件,远远超过了天津和石家庄的 185 件和 40 件。从北京对外的技术输出来看,向长三角和珠三角转移明显增加,而向环渤海地区转移有所弱化。 2012 年,北京输出到环渤海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 329.9 亿元,比上年下降 15.9%;而输出到长三角和珠三角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分别达到 280.5亿元和 173.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6 倍和 4 倍。在输出到环渤海地区的 8933 项技术合同中,辽宁省有 1477项,成交额 77.9亿元,稳居第一位;天津仅有 1295项,成交额 19.9亿元,位居环渤海的末位。 北京对周边的技术吸纳大于扩

15、散,产生虹吸效应。根据 2012年北京技术市场统计年报,北京吸纳天津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为 27.1 亿元,在北京吸纳外省市合同额中位居第 5 位。 三、 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的路径 在区域协同创新的内在机理指导下,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制约问题,京津冀协同创新的路径应立足在如下四个方面。 1. 培育有影响力企业家和明星企业,提升创新型企业协同路径。着重培育有影响力企业家,加快创新型企业的引领作用。创新型企业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和先进的科学技术 ,引领市场发展方向。企业家拥有对市场超前预期判断,是企业壮大发展的方向标和掌舵人,也是创新型企业的精神核心和决策者。京津冀地区应通过实施创新人才建设工程,建立项目

16、支持与创新人群支持相结合的支持模式,并加大各类园区、社区对创新型人才和明星企业家的培养。引导上市创新型企业、品牌影响力强的创新型企业通过分支机构设立等方式在津冀拓展市场,从而以企业的分支机构协作促进地区之间的协同发展。 打造明星企业,促进创新型企业间协同发展。以明星企业为龙头,以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战略研究和基础研究合作框架协议为指导, 连接和开放三地的创新平台,按照市场方式,有效运用 10 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创新联盟的实质性进展,将联盟纳入国家资金的支持体系,率先在京津冀试行。 2. 建设以精准服务能力为主的创新生态系统,提升创新载体协同路径。打造与完善创新生态系统多层次服务体系,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咨询评鉴型服务机构、中试科研型服务机构、技术交易平台型服务机构、企业孵化型服务机构、生产力促进型服务机构等机构之间的互动与联系。在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区域政府应更加重视以下政策引导与实施:一是,需要打造一支高效 率的招商部门。招商部门可以通过使馆招商、企业俱乐部招商、定期定点服务招商等多种方式完善精准招商服务体系;二是,以园区对接、园区复制、成熟园区及新兴园区的协作等载体合作为基础,完善园区创新生态系统的配套设施,引导培养具有尊重创新、宽容失败、开放互动的创新文化与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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