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正常运行,对可能产生职业安全健康危险的相关方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关的、涉及相关方的所有公司管理部门。3、职责3.1生产部、销售部、办公室负责对与之有业务关系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3.2办公室负责临时工、民工等外协人员的管理工作。3.3各相关部门负责对进入本部门工作现场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3.4安全员负责检查各相关部门对相关方的管理工作。4、工作程序4.1生产部等部门对引进的外协人员进行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知识的教育工作并负责贯彻执行安全检修制度,防止事故的发生。4.2办公室对临时工、民工等进行安全标准化知识的培训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4.3生产部、办公室对外包工、外来基建队伍进行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知识的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其对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在合同中应尽可能包括劳动保护品的配备;发生事故的处理条款等内容。4.4接受外协的各部门对外协人员进行本部门的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