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1、经济诉讼种类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种类,经济诉讼争论的解决方式(1)经济诉讼证据的种类。诉讼证据:是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或者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真实材料。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据有七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种类:物证: 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分类: 固、液、汽;巨体、常体、微体;形象、成分、习惯、气味特征物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一份书证材料可能既有书证又有物证两种属性。书面形式,可以是纸张,也可以是其他物体,以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