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央行依法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摘要:随着经济金融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发生变化,基层人民银行依法行政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政策环境。本文深入分析基层央行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下载 关键词:依法履职;问题;政策建议 Abstract: Significant changes with the financial situation and macro-control policies, basic organ of central bank of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is facing new situation a
2、nd policy environmf central bank in the performance of their dutie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policy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overall level of basic organ of central blicy recommendation 中图分类号: F830.3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2265( 2012)02-0042-02 一、基层央行依法履职面临的新形势 (一)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大环境的影响 金融风暴带动全球金
3、融市场动荡,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不断呈现。特别是2010 年以来,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不断蔓延和扩大,金融动荡直接作用到实体经济,各项风险系数不断加大和上升。受国际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我国经济金融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挑战更加严峻。这促使基层人民银行必须具有经济转型的敏感性,创新思路,及时准确贯彻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加快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金融组织多元化的挑战 人民银行新 “ 三定 ” 方案强化了中央银行在金融业的统领地位和金融宏观调控责任,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近年来,各地市县区金融组织发展迅猛,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以及政府融 资平台、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准金融机构纷纷成立,
4、发展势头强劲。准金融机构的成立,对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解决地方经济发展资金瓶颈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缺少相应法律法规约束,其经营不规范问题逐渐显现,加剧了风险隐患。 (三)人民银行新职责的要求 人民银行除承担制定和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外,还承担着经理国库、支付清算、反洗钱、信贷征信等职责,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同时,社会发展带来中央银行履职条件的发展变化,作为区域金融调控的承担者,面临着新 情况新问题。就金融服务而言,随着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日益多样化,公众对金融服务标准、质量、范围、方式要求越来越高;反洗钱、征信等新职能新业务,还有许多领域需要探
5、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法律失位 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是基层人民银行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的神圣职责。然而如何维护金融稳定,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如何问责,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保障,中国人民银行法仅在 33 条规定了一项向银监部门的建议监督检查权,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和威慑力。同 时,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提出 “ 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但由于受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均未建立健全跨行业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致使基层央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联系协调难、信息共享难、数据收集难等突出问题。 (二)货币政策执行缺乏行之有效
6、的管理手段 货币政策作为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金融稳定。当前基层央行执行和传导货币政策的手段缺乏,操作手段和工具有限。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层央行执行存款准备金政策和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时缺乏弹性, 无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差别调整、因势利导。二是基层央行对金融机构的再贴现和再贷款范围窄、比重低,对货币政策的影响非常有限。三是缺少惩罚性强制手段,对金融机构单靠道义劝告、窗口指导、诫免谈话等进行 “ 软约束 ” ,效果不理想。 (三)民间融资风险处于监管真空 随着经济的加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变为稳健,民间融资在各地越来越活跃。民间融资虽然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
7、和个人创业的资金紧缺问题,但是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机制,隐藏着较大的法律风险。民间融资中的担保、抵押借款方式虽呈增多趋 势,但信用方式仍占绝大部分。据初步统计, 2010年信用借贷方式占民间融资总额的 80%以上,容易发生资金风险。另一方面,民间融资中的高息入股、高息贷款现象不仅削弱了货币政策效果,而且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加大了资金使用者的融资成本,同时成为威胁金融稳定的一个重大风险点。由于民间融资在缺失监管主体及相应法制制度的情况下,融资行为的法律约束力差,容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给金融市场带来不稳定因素。 (四)小额贷款公司亟待法律规范 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小额贷款公司作为
8、一般的工商企业却可 以经营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业务,特殊的经营范围决定了特殊的主体定位,暴露了小额贷款公司定位模糊、监管不明确等问题,隐藏着较大的法律风险。目前,各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存在管理部门不统一、不专业和多头管理的现象。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法律的缺失,导致监管上的混乱,科学的法律监管框架有待形成。 (五)依法履职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监管职能分离后,中央银行工作的重心更多地转向了宏观领域,基层央行履职 “ 重服务、轻监管 ” 倾向突出,多定位在调查研究、监测分析和当好地方政府参谋 助手上,过于注重金融服务,履职的权威和效能下降。二是部分人员素质不能较好适应新
9、形势下依法履职的需要。基层央行队伍中既懂金融理论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缺乏,部分基层央行员工对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不积极、不深入,看不懂专业报表和资料,制约了执法质量,难以有效依法履职。 三、政策建议 (一)加快金融稳定立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 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上位法的基础上,建议尽快制定相应的行政规章,如出台金融稳定工作条例,明确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的具 体工作要求,对职能进一步细化。赋予基层央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必要手段,明确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基层央行作为维护金融稳定的牵头部门,对涉及金融稳定的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个人均有义务配合,并明确其相关
10、职责。特别是当前各地纷纷成立了金融办,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地方金融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推动地方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配合协调驻地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但这些职能中很多与央行的现行工作相交叉,容易对地方金融机构造成多头指导、多头监管,发生风险后责任划分不清,提高了行政成本,浪费了行政资源,造成重复 劳动。因此,要推动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协调地方金融办和基层央行的角色,明确划分双方的职责界限,为央行依法维护金融稳定提供法律依据。 (二)加强法律保障,强化央行货币政策传导手段的强制性 一是赋予基层央行信贷窗口指导的法律效力。推动出台中国人民银行法实施细则,在细则中明确基层央行信贷规模
11、和信贷投向的窗口指导的法律效力,并在罚则中明确相关的惩罚性措施,对金融机构形成有效约束。二是以规章的形式赋予基层央行货币政策传导手段的自主权。 (三)推动民间融资合法化的法律约束 政府部门尽快出台民间融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民间金融的合法化地位,对民间融资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契约条件、期限利率、税务征收、违约责任和权益保护等方面加以明确,为参与民间融资者提供法律保障。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管理和引导,将其纳入金融统一监管领导,有效防范通过民间渠道从事非法融资等违法活动,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四)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法律规范 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弱势群体开展贷款服务,具有很强的社会
12、效益和经济作用。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社会 为其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加大贷款公司立法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法律措施,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确立独立的监管部门,明确相关的监管职责和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大信息披露,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依法处置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小额贷款公司规范运作,为其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五)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基层央行有效履行各项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规范行政行为、树立良好形象的基础和前提。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 平。采取多种措施,敞开出口,提高人员素质,改善央行员工的人员结构和知识结构。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创新金融管理模式,积极开展 “ 两管理、两综合 ” 工作,探索管理范围、增加管理手段,构建完善的 “ 两管理、两综合 ” 工作体系、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央行依法履职效能。 (责任编辑 耿 欣;校对 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