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村普法队伍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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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形势下农村普法队伍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 要】农村普法队伍的建设对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有着重大意义。我国国情特殊,百分之七十的人口还是农民,农民仍是国民主体,广大农村地区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区域,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建设和社会长治久安。 下载 【关键词】农村;普法队伍;建设;对策分析 一、新形势下农村普法队伍建设现状 (一)农村普法队伍建设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结构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有更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家不再单纯的以经济建设为目标,而是更加注重法制建设。具有完善的法律体系,

2、严格的执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具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形势需要,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因此普法工作也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中宣部和司法部 联合发布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第一个发展规划,自此,中国农村普法建设以部委规划的方式正式拉开了序幕,而且在这一过程中,经过了多个“ 五年规划 ” ,农村的普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农民在这一过程中是最大受益者。 (二)农村普法队伍建设的现实状况 我国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村一级的普法队伍经过多个 “ 五年普法教育 ” 的有效实施和多年以来的实践探索,让农民的法制思维

3、和法制观念等诸方面得到了有效增强,法律意识、法制思维得到有效提高,农民的法治观念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都大大提高了。我国农村的法 制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取得了很好的成就。 农村普法队伍建设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是农村普法工作者能力有限、农村普法机构设置普遍不合理、普法活动经费严重不足和司法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其次是在老百姓没有充分信仰法律、农民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不高,此外,个稽核部门领导对普法建设工作普遍重视,普遍存在能力不足、队伍结构不佳、素质参差不齐、队伍不稳定、普法工作人员工作任务重、缺乏担当精神等。 ( 1)普法队伍普遍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目前农村普法队伍的建设存在着群众对村

4、干部抓生产、搞建设、惠民生 的期待,一些驻村干部和尤其村干部思想上准备不足、能力上严重欠缺,不能胜任当前农村发展变化带来的各种变化的新要求。尤其是村干部,大多因年龄结构和文化程度不够高,因此对使用电脑不熟悉,不会熟练使用智能手机,更别提什么平板电脑了,不能适应信息时代条件下的工作需求,在普法建设中不能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和当代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普及,这从根本上说,就是能力不足的问题。( 2)农村普法队伍在结构上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总体素质不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过走访和调查发现,在当前的村干部队伍中,管理能手、脱贫致富带头人、 转业军人,尤其是大学生,回乡发展的非常少,只占了村干部队

5、伍的小部分。而且没有人专门负责农村普法宣传,无论从普法人员的年龄结构上还是从文化水平上,普法队伍的结构都存在很大的问题,而且这一问题在短期内难以解决。( 3)普法队伍不稳,是农村普法队伍建设发展难以为继的重要原因。一是村干部换届调整频繁,导致新任村干部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熟悉新的工作内容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当把基本业务和工作基本熟悉的时候,又可能被调整了,这样对包括农村普法工作在内的所有工作都受换届调整的严重影响。此外,派驻村的驻村干部也存在不稳定的情况,驻 村干部驻在一个村通常是一到两年,在这一过程中,这个驻村干部刚摸熟情况,驻村工作就结束,人也就离开了。二是因村干部的待遇非常低而工作量又特别大

6、,村干部没有工作积极性,很多村干部都是把村干部这一职务当作副业来干,能过得来过的去就行了,更不用说能干出什么成绩甚至是特色来了,因此存在普法队伍不稳定。 二、新形势下农村普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 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农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确实不高,在农村,还有“ 王法 ” 这一说法。对与生活、人身权利息息相关的法律知之甚少 ,以致在实际中陷入认识的误区和行动的困境。同时,农民对法律职能认识还不到位,认为法律是高高在上的、遥不可及的,盲目地认为权力就是法律,把 “ 被告 ” 等同于罪犯,对 “ 民告官 ” 望而却步。再有就是,农民维权意识不强,遇事不走法律途径或者 “ 投

7、诉无门 ”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依然存在。农民对领导的盲目崇拜,对权力的绝对服从,造成了领导干部的 “ 一言堂 ” 。 (二)基层政府不重视农村普法队伍建设 在农村普法队伍建设过程中,还存在领导重视程度不高的现象,部分领导对农村普法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存在误解,对普法 工作任务的艰巨性认识不足。不少基层干部对农村普法工作是 “ 讲起来头头是道,行动起来都是次要,忙起来不管不要 ” 。他 ?平时注重抓经济、安全生产等工作,忽视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这虽与领导的认识有关,但也暗示着是普法宣传队伍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是严峻的,他们没有把普法宣传工作做好,没有把普法工作作为硬性指标确定下来,没有把

8、普法工作成绩纳入硬性考核,领导干部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老百姓没有很好的监督村干部的工作,他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尤其是有些领导干部自身的法制观念就很差,加上没有重视,从而导致普法宣传工作难以为继,普 法宣传领导的不重视让普法宣传队伍有心无力,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新形势下农村普法队伍建设的对策分析 (一)强化农民对法律权利义务教育 法律,是保障农民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广大农村地区受传统规矩的影响,遇到事情习惯于用传统规矩,传统道德等来解决问题,同时,还受到周围一些不公正案件的影响,农民在很大程度上对法律失去了信任。一是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知识,为农民学习法律提供思想保障

9、,在巩固农村教育质量的同时,还要将其与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结核起来。二是要大力发展农 村经济,为全面提高农民法治意识奠定物质基础。完善与农村,农民,农业有关的法律制度,为全面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提供理论保障。健全法制环境,为广大农民学法,守法,用法提供良好环境。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 通过各种法制文艺演出,建立法律图书角,组织群众观看法制栏目剧,如果普法阵地都建立不好,那普法工作也就无从谈起。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得力有效的阵地主要有三处:一是街头,二是学校,三是村委会,他们分别针对不同的群体。在街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法制文艺汇演,以老百 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律交给大家;二是设立法律咨询台,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及时地为老百姓答疑解惑;三是通过悬挂一些通俗易懂的标语横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学校主要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制讲座和组织学生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参考文献: 张梅龙,周庆峰 .试论农村普法教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J.农业考古,2009( 3): 223-225. 【作者简介】方天宇( 1994 ),男,汉族,安徽舒城人,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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