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响西藏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因素分析摘 要:生态旅游具有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发展于一体的特点,是目前西藏发展旅游业的最佳选择。但是由于西藏生态旅游起步较晚、人才和发展资金短缺等原因,在生态旅游的开发与规划、经营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成为影响西藏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结合西藏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 下载 关键词:西藏;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因素;分析 作者简介:闫红瑛(1977-),女,陕西咸阳人,西藏民族学院财经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族经济、区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
2、j.i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3-19-02 自从上个世纪 80 年代以来,西藏旅游业经过了 30 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成为西藏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但是,传统大众旅游业在促进西藏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这对西藏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十分不利。西藏虽然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但是生态非常脆弱,一旦遭到破坏很难恢复。生态旅游具有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特点,已成为西藏发展旅游业的最佳选择。目前,西藏生态旅游只是在传统观光旅游的基础上进行了初步的开发和尝试,由于起步较晚、发展资金匮乏、人才短缺等原因,在生态旅游的开发与
3、规划、经营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 一、旅游资源破坏现象严重、生态旅游景区规划不合理、生态旅游产品组合单一 开发前期科学合理的规划是生态旅游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生态旅游不同于传统大众旅游,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在考虑到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还要实现促进社区经济发展、促进当地居民就业等多重目标,所以,生态旅游的发展不仅需要旅游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区域经济发展研究等多方面的专家,还要吸纳当地居民参与。西藏生态旅游是在传统大众旅游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开展起来的,对于科学合理的规划是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认识还不到位,加之西藏生态旅游人才短缺,生态旅游规划人员队伍落后,生态旅游开发必要的保护
4、手段和技术不到位,过度开发、盲目建设等问题突出,生态旅游景区缺乏合理的、科学的规划。 在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许多旅游从业者在开发和管理中回避了环境保护、资源承载力及物种多样性等问题,大量低层次、低水平、没有经过科学规划的生态旅游景点应运而生。同时在规划上还缺少对景区可持续发展的考虑, 决策时也没有对生态旅游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行合理地评价与论证,投资主要集中在能较快产生经济效益的环节,而对景区资源、环境进行保护就成了次要问题,导致生态旅游资源破坏现象严重。 众所周知,西藏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在景区开发之前进行实地调研和评估,并对开展生态旅游对当地资源和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科学地论证,是实现西藏生
5、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然而,由于技术落后、资金匮乏、人才短缺等原因,目前西藏对全区的生态旅游资源仍然没有彻底全面地进行评估和定位,生态旅游产品组合单一,没有形成鲜明的、有特色的生态旅游形象。西藏生态旅游发展刚刚起步,尚未对传统大众旅游客源和高层次的生态旅游客源进行区分,大批观光游客的进入,对生态旅游区的环境造成了破坏。 目前,西藏开发的生态旅游景点大多仍以单一的观光产品为主,不但旅游附加值低,而且缺乏对资源内涵的深层次挖掘,旅游形象和旅游品牌知名度不高,极大地制约了西藏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西藏旅游业起步晚,许多旅游资源尚“待字闺中”,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独特的冰雪、森林、山脉、湖泊
6、等资源是开发登山、探险、漂流、滑雪、科考、文化观光、森林等生态旅游产品的最佳选择。因此,西藏应在对旅游资源进行全面、系统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适时地开发出更多的符合生态旅游标准的生态旅游产品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游客的需求。 二、西藏生态旅游经营管理人才匮乏、管理权限划分不清,难以进行有效的经营和管理 人才是西藏经济与社会各行业发展的“短板”,人才短缺问题在西藏生态旅游的发展过程中体现的更加明显。西藏旅游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尤其是生态旅游从业人员,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很难满足生态旅游发展的需要。其主要原因不仅仅是西藏薄弱的基础设施、落后的文化教育水平,更重要的是西藏人才管理体制存在的问
7、题。一方面,人才管理、使用的竞争激励机制尚未形成,极大地影响了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另一方面,人才市场发育迟缓,市场化配置人才的功能未充分发挥,造成人才流动不畅。由于西藏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才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只有改变现有的人才管理模式,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新的留人和用人机制,西藏生态旅游才能大发展。 西藏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旅游管理体制不合理,各个管理部门相互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往往造成各自为政的局面;由于旅游管理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之间权限交叉、权限划分不清等问题,造成行业管理方面的冲突时有发生。有些风景名胜区既归建设部门管理,又归林业部门管理,有时还归文物部门管理。如
8、巴松湖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就有西藏旅游总公司、西藏团委、西藏民政厅、林芝地区工布江达县政府等单位对其进行管理,各自进行开发经营。由于主管部门多,缺乏统一的领导和协调,不但不利于景区的统一规划和建设,而且由于各部门利益冲突相当部分旅游资源得不到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开发,甚至造成部分景点的破坏和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西藏生态旅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西藏生态旅游促销投入力度不足,缺乏对促销进行科学合理的策划 虽然近几年西藏开始重视旅游宣传促销,政府也加大了宣传投入力度,但与“井喷式”增长的游客人数相比,西藏旅游宣传促销力度还不大。西藏旅游宣传促销是以大众旅游消费者为主要宣传
9、对象,而单独针对生态旅游产品的宣传几乎没有。从总体上来讲西藏生态旅游宣传力度不够,宣传促销渠道不畅,在旅游宣传促销上难以创新。另外,目前西藏各景点之间的宣传都是“各自为政”,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各个景点基本上是以宣传本景区的旅游项目为主,没有将西藏旅游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这样不仅削弱了西藏旅游业的竞争力,而且对外没有树立起西藏独具特色的旅游形象。由于西藏旅游整体宣传促销力度不够,已经严重影响了西藏生态旅游的形象和知名度。 西藏大多数生态旅游促销是依靠政府和旅行社来完成的。政府主要是一些活动的组织者,如文化艺术节、传统节庆等,在此基础上进行宣传促销;旅行社则主要是通过宣传册、图
10、片和导游进行促销,效果十分有限;在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时,主要是针对整个生态旅游区的宣传。通过宣传促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节西藏旅游季节性失衡的现状,但这些宣传促销手段在促销前没有对促销对象进行实际调查和了解,宣传促销带有很大的盲目性。从目前来看,这种手段一直没能被很好地利用,旅游淡旺季明显的状况没能从根本上改变。 四、西藏生态旅游法律体系、执法体制不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落实不力,严重影响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生态旅游规划开发和经营管理有序进行的保障。目前,我国与旅游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文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但却没有对旅游资源的开发
11、利用和经营管理进行制度约束的相关法律,专门针对生态旅游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这就使得生态旅游开发规划及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可以适用的法律依据。 从立法环节来看,自 1982-1994 年间,西藏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已颁布实施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0 余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既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例如,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也有涉及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专项法规,例如,西藏自治区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等专项法规。但是,“西藏地区特殊的生态状况、民族法制背景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又产生了
12、诸多的特殊问题。”这些法规不但没有对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出比较明确的规范和规定,法规政策之间相互独立,缺乏衔接。在西藏生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保护、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法律法规盲区,迫切需要建立生态旅游开发规划和监督管理的专项法律法规来规范生态旅游开发和经营管理各项工作。 由于西藏的特殊性,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已有的关于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未得到有效的实施,现有法律法规落实不力。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部分管理部门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致使某些破坏旅游资源和环境的行为没有得到严惩,严重影响到西藏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加强对旅游资源方面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敢于
13、铤而走险的人必将大为减少。缺乏法律的规范与制约,生态旅游会失去本来面目,最终发展成为传统大众旅游,必然会引发一系列问题,也就偏离了生态旅游发展的初衷。生态旅游是以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在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可持续发展观要贯穿始终。西藏生态旅游发展伊始,生态旅游需要结合西藏实际在传统大众旅游发展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和完善,在发展过程中杜绝对生态资源的破坏,逐步解决人才和发展资金短缺、宣传促销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制约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因素。 参考文献: 闫红瑛.西藏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D.咸阳:西藏民族学院,2008. 班洪光.西藏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研究D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6. 杨骁、赖力静.西藏环境保护法律研究J .红河学院学报J .2005,(02). 兀晶.论生态旅游与中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D .成都:成都理工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