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相关性探析摘 要:在我国,财政问题可以导致金融风险;同样地,金融问题也可以导致财政风险。本文从财政风险中隐含的金融问题与金融风险中隐含的财政问题出发,探析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相关性,以求对规避财政、金融风险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下载 关键词:财政风险;金融风险;关系 作者单位:贺虹(1974-),女,湖南衡阳人,怀化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与金融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12-116-02 一、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界定及相互关系 财政风险既可能是政府不适当的财政活动或不完
2、善的财政体制,给政府本身和进一步的财政活动以及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各种潜在危害的可能性;也有可能是受宏观经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原有的财政政策和措施在执行中的实际效果与预计效果发生偏差,甚至完全产生背离,由此导致了财政风险;还有可能是除财政制度外经济制度的其他方面不完善带来的。财政在经济活动领域中产生的风险,可能导致经济秩序紊乱甚至危及社会安定,曾经发生的阿根廷国家债务危机、冰岛国家债务危机和正在发生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就是例证。 金融风险是支付链条遭到破坏或因故中断导致的危险现象。金融风险不管由什么原因引起,最终都表现为支付危机。表现为无法清偿到期的国外债务,或是银行系统不能满足国内存款者的普遍
3、提存要求,继而进一步导致挤提甚至是银行破产。由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市场是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动脉。因而金融风险具有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从全局来看,它表现为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甚至是一种货币制度的解体和货币秩序的崩溃;随之而来的是经济总量出现大规模的损失,经济增长受到打击下滑甚至负增长,整个社会呈现经济萧条局面,严重时还会伴随着社会动荡或政局的动荡。2008 年爆发的美国金融危机就是很好的例子。 作为社会资金配置的两大渠道,财政与金融相互配合、共同成长,两者互相影响、彼此推进发展,这两个领域产生的风险也不是孤立存在的。大量的事实表明,金融风
4、险和财政风险之间的相关性很高。在完善的市场经济运行下,金融行业保持运行的独立性,不受政府的干预,当财政发生赤字需弥补时,在各种可能采用的弥补途径中,各国禁止财政向银行透支,所以财政风险转化为金融风险的概率很低,而财政本身也不会承担金融业运行带来的风险。所以,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金融风险与财政风险的相关性较低,二者之间没有直接转化的可能。但是在我国情况却不是这样,其原因是财政负责政府资金的运营,银行负责市场资金的运营,虽然资金在两个不同的领域运行,但双方联系紧密。当银行贷款不当收不回形成不良资产,累积到一定规模引发金融风险时,这时光靠银行自身的力量已难收拾局面,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介入遏制风险扩
5、散;反之,当财政出现收支矛盾激化而形成风险时,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它也会通过加强对金融行业的干预来弥补财政能力的不足。从我国经济运行来看,财政与金融两个领域风险的发生,都有对方存在的问题干预本领域起了一定诱导作用。因此,探索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关系,即要分析财政问题导致的金融风险,也要分析金融问题导致的财政风险。 二、财政问题导致的金融风险 (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不完善导致的金融风险 1994 年实行的分税制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大转变,新的财政体制在促进我国税收收入的增加、加强中央政府财权和经济的发展的同时,由于转移支付制度没有完善,使得地方政府的的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下降,地方财政呈现
6、普遍困难的局面。大多数地方政府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只好找寻其他收入来源以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与地方财政能力弱化形成对比的是,多年来我国金融业的规模不断扩张,金融机构贷款量的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持续增长。一方面是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不断下降,另一方面是金融能力的飞速上升,二者对比形成了我国特有的“财政弱小,金融强盛”的现象。政府作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社会组织,财政收入的不足,必然会降低其履行这些职责的能力,财政从金融业入手寻求收入替代以缓解财政压力也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了。地方政府靠金融功能的财政化来替代弱化的财政功能,依靠汲取金融能力来弥补汲取财政能力的不足,,形成了财政对金融部门信贷的干预。在财
7、政触角伸向金融领域时,在金融功能财政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就埋下了金融风险的隐患。因此,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中未能及时完善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所带来的地方财政困难已不仅仅是一个财政问题,它已延伸到金融领域,产生的负面影响成为诱发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财政与银行间法律责任不明确导致金融风险 作为社会资金配置的两大渠道,财政、银行本应各司其职,界定各自的运行领域,不会出现二者之间职能的“越位”与“缺位”问题。但实际经济生活中,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责任,两大部门更多的是站在本部门的角度,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来从事相关经济活动,这样做虽然增加了本部门利益,却不可避免给对方部门带来了风险。突出表现为以下两点
8、: 1、政府对银行行政干预诱发金融风险。我国国有银行一直受政府的行政干预。财政实行分税制后,地方政府有了属于自己的税收收入,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财权,企业效益好坏直接影响着地方财政收入。为了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地方政府凭借行政手段扶持地方企业发展,最常见的就是干预银行信贷,不管企业效益景气与否,项目可行与否,均指令银行对其贷款挂账或减免利息;此外一些地方企业在改制与重组过程中,由于政府的不当介入也使债权难以落实,造成银行不良资产发生,给金融风险埋下隐患。2、政策性贷款运作欠规范诱发金融风险。政策性贷款为贯彻国家政策而发放的贷款,它不以盈利为目的。2000 年以来,三家政策性银行每年近5000 亿的信
9、贷投入,成为我国 GDP 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政策性贷款由于有政府引导和政策倾斜要求,必然带有财政色彩,但同时它又是金融。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应严格区分政策性贷款与商业性贷款的投放领域。而在政策性贷款的运营过程中,由于对它与商业性贷款界定模糊,致使二者的投放领域出现交叉,而它应与公共财政相互扶持协调的宗旨却没能得到贯彻,政策导向未能得到应有发挥。地方政府争相获取这一块资金来源,却不注重使用效率。另外,政策性银行的后续资金来源缺乏诸如利润返还、财政贴息和发行特种债券等多形式的支持,资金运用蕴含风险。 (三)财政赤字与债务政策成为引发金融风险的诱因 2008 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面对净出口下滑的局面
10、,我国政府启动了 4万亿的投资计划以扩大国内需求。连续几年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形成一定规模的赤字和债务,这对于启动内需和拉动经济增长有较好的效果。但是长期持续使用,会增加财政风险,同时就会成为诱发通货膨胀乃至金融风险的因素。因为 4 万亿的投资里除 1.18 万亿元中央投资外,其余 2.82万亿元资金由地方财政、中央代发地方债、政策性贷款、企业债和中期票据、银行贷款等组成。国债资金的使用计划性很强,并且它的下拨需要地方配套资金共同使用。而在争取国债建设资金的时候,相当多的地方政府没有转变思路,还是沿袭过去的做法,急于上报项目获取资金,而忽略地方本身财政能力的可能性。由于配套资金未到位等原因,
11、有些项目不能按计划及时开工;有的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 “半截子”、“豆腐渣”工程屡屡出现,浪费了大量的国债资金。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本身是以巨大的政府债务为代价。若投入的资金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使用效率低下,那么政府日后偿还债务就是一个现实难题,最终使政府陷入赤字借债赤字的恶性循环中。在这个基本建设扩张的过程中,不仅仅是财政,银行也会由于对相关项目贷款而不可避免陷入,形成新的不良资产。导致了金融风险与财政风险同时存在。 三、金融问题导致的财政风险 金融问题导致财政风险往往是用财政手段解决金融问题带来的。金融机构一旦发生风险,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就是及时发现和处置有问题的金融机构,切断连锁反应,防止多米诺
12、骨牌效应发生。这时如果单靠金融机构自身的能力不够,就需要政府发挥“守夜人”的作用,用财政资金介入遏制风险扩散。从我国对金融问题处理的实践情况来看,金融问题导致财政风险的发生存在两条途径: (一)直接途径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产生财政风险。从 1999 年起国务院设立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需资本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投入,管理公司运行风险的累积将直接导致财政风险。运行中的风险来自三个方面:(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成本高,不良贷款回收率低。目前,4 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回收资金仅能支付商业银行
13、金融债券利息,处置后期资产变现能力降低,还本付息能力不足,致使财政每年对之的投入不断增加,加大了财政风险;(2)国有商业银行缺乏控制不良贷款的机制。由于背后有处置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在其划拨不良贷款存量同时,又产生新的不良贷款,积累的风险不断增加,增加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风险,最终累及财政。(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道德风险”。例如在处理不良资产过程中有可能与债务企业合谋套取财政补贴。(4)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因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财政给予补贴,因此国有企业自然而然产生不还银行贷款的心理,贷款债务约束弱化,致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最终加重财政负担。 2
14、、金融机构重组导致财政风险。金融机构重组的负担会直接或间接地转移给财政。(1)中央银行用损失部分老贷款或增加新贷款来化解金融机构重组的支付危机,这些贷款损失名义上是中央银行承担,实际买单人却是中央财政;(2)用财政资金对金融机构追加注资和冲销呆账;(3)在处理金融机构的重组问题时,财政出资解决支付、退出过程中存在的资金问题。当金融机构自有资本金不足,或在金融机构分立或合并时,财政投入一部分资本金予以资助;当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时,政府往往给予它们以税收减免,帮助其渡过支付难关,以避免爆发进一步的金融风险;在金融机构破产时,为了保证存款人的利益,避免社会骚乱,维持稳定局面,政府会想尽办法去偿还存
15、款债务,包括动用本地单位的存款,甚至财政性存款,拖累了财政。从我国以往的不良资产处置情况来看,同样都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参与,特别是在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过程中,地方财政更是发挥了显著作用。 (二)间接途径 除了金融机构在处理不良资产和重组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引发财政风险外,还有一些间接途径也能引发财政风险。主要包括:1、间接减征营业税。通过缩短国有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的计收年限,减小国有商业银行营业税税基,这样节约了金融业资金,却减少了财政收入。2、债权转股权。将经营困难金融机构的债权转化为股权,可以减轻这些金融机构拿资金还债的负担,使其得以继续经营下去,但却增加了财政风
16、险。3、中央财政对金融机构的各种直接明补和暗补。某些被关闭金融机构的外债,由中央财政负责偿还,这些外债多为应付国际金融机构的主权债务;对接手关闭金融机构相关资产和债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期限内,可减免上交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利息。所有这些税收、利息方面的优惠以及相应的补贴,都是由财政来兜底。 总之,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作为我国宏观经济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二者之间存在着高度的相关性,二者的爆发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要合理化解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避免这两个领域产生的问题引发对方领域的风险,切实做好规避好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的工作。 参考文献: 李胜.地方财政风险的制度性成因J.财政研究, 2009,(03). 孙开. 财政体制改革问题研究J.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7,(05).刘尚希.宏观金融风险与政府财政责任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2006. 彭琳.金融风险财政化的弊端与对策J. 财经界, 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