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分析【摘要】个人所得税是迄今为止世界范围内征收最广泛的一种税。近几年,我国个人个人所得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2011 年新个税的出台表明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正在与时俱进。科学合理的费用扣除标准能够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并且能够有效的调节人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缩小贫富差距。费用扣除标准应当兼顾效率与公平,我国现行的扣除标准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现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的局限性,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下载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费用扣除 问题 措施 一、限制费用扣除标准设定的因素 (一)经济发展状况决定费用扣除额的界定 居民的收入水平会随着经济发展的提高而提高,所以
2、在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居民的各项生活所需支出占总的收入比重会明显偏低。这种情况的费用扣除额应当控制在占总收入比重较低的水平。影响扣除额界定的另一方面是物价水平的高低,在物价水平相对较高的情况下,居民将会花费更多来维持自己一如既往的生活水平。在此种条件的限制下,为确保公平应适当提高费用扣除额的基数。 (二)扣除标准的设定要体现公平性原则 征收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通过对公民征收个人所得税来调节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制定必然要受到公平性原则的制约,且设计扣除标准时也理应将社会的公平需求加以考虑。很显然,过高或过低的费用扣除标准都不利于个人所得税公平性原则
3、的发展。如果费用扣除标准设计得很高,那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收入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导致国家的税收收入流失,个税将无法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因此,一个恰到好处的扣除标准设计要充分考虑社会公平,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收入的不同性质 对待不同性质的个人所得,实行不同标准的费用扣除可以推动个人所得税调节个人收入政策目标地实现。因此对于不同性质的收入,会有不同种类别的费用支出,制定不同的扣除标准能够有效地调节个人收入,更有利于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最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及征管部门的稽查水平 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会随着知识水平的提高而上升,当纳税人的纳税意
4、识较强烈时,他们就会主动去纳税,可以接受适合自己的费用扣除标准。在这样的前提下,区别于不同情况的复杂扣除模式可以得到推广。同样如果征管部门的稽查能力很强,就能够对纳税人的相关情况给予强有力地监控,对违反税法的行为也能给予及时的处罚和通报,为繁杂的费用扣除标准实施提供了保障。 上述几点虽然制约了我们选择何种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是我们也可以基于上述制约因素的考虑,更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费用扣除标准。二、现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局限性 新个税的颁布实施以来,必然给人们带来诸多好处,即便这样,“费用扣除标准”有待改进、存在局限性的地方仍有很多,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费用扣除范围较窄 我
5、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根据个人所得的性质进行定额或定率扣除。现行扣除标准忽略了纳税人的个体差异,对所有纳税人都适用国家统一标准显然有失偏颇。例如不同的家庭,会有不同的赡养费用、子女教育费用。对于忽略纳税人本身实际情况的费用扣除,无法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不利于个人所得税的进一步完善。(二)费用扣除未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化纳入考虑 1978 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大体上处于上升的状态。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额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的支出,就低收入人群来说,物价的上涨会花费其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对其基本生活造成影响,所以扣除标准的设定应当考虑 CPI 的
6、变化水平。由于当前 CPI 的变化与实际生活存在一些偏差,因此笔者认为通过国家统计局提供的 CPI 来研究费用扣除额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征管水平低、纳税意识薄弱 我国的每一位公民都是个税的纳税人,众多的纳税人导致税源无法得到控制的现象,也会存在一些人通过多种渠道取得收入的现象,这就加大了征管部门监测隐蔽收入的困难程度。从全国范围来看,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薄弱致使个税成为逃税最多的税种,导致税收流失,不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国家经济的发展。究其缘由是因为征管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征管方案且公民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此外,税务部门缺乏应用计算机技术对纳税人信息分析研究,致使征管工作不能据实征收,无法得到全面
7、征管。 三、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措施 (一)将家庭因素纳入考虑 一些发达国家例如美国、韩国等都将生计费用扣除与纳税单位相联系,这些国家有两种纳税申报方式,分别为个人申报及家庭联合申报,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何种缴纳方式。这种纳税方式虽然比当前税制模式复杂,但它的优点之处也有很多。它可以切实地考虑到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是一个具有人性化的费用扣除模式。我们可以适当地学习这种费用扣除标准,在我国个税改革中逐渐应用开来。可以充分了解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将费用扣除标准定为基本扣除、赡养扣除、教育扣除以及残疾扣除等等。 (二)推进税收指数化的实施 物价水平的波动必然会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
8、影响,因此很多国家采用费用扣除弹性机制,这种机制将扣除额的多少与物价水平紧密联系起来。采用此种费用扣除标准可以达到稳定人们生活必需品开支水平的目的,尽量减少物价上涨对人们的生活水平的影响。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将个人所得税扣除额与 CPI 相联系,实施个人所得税指数化,将物价水平纳入扣除额的考虑当中。最终达到费用扣除标准动态化的目的。 (三)考虑各地区的发展水平 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水平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挂钩,经济发展水品不尽相同致使人们日常开销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费用扣除标准地制定应该将地区差异纳入到考虑当中,应该根据不同的消费水平制定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改善一刀切的做法。最终
9、将税收不公平改善为公平。 (四)提高征管水平 针对目前征管质量不高的现状,加强税务部门征管工作是我们必须要做的事情。代扣代缴制度使得普通工薪阶层照章纳税,但不适用于那些收入高、收入渠道多的纳税人。针对这一问题可以加快建设公民财产实名登记制度,这样的信息化建设可以为征管部门提供便利,征管部门也可以做到有效监督每一位纳税人。 参考文献 刘明慧.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的税制改革思考,税务研究,2011 年 09 期. 陈建东,蒲明.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的研究,税务研究,2010 年 09 期. 王齐祥.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若干思考,税务与经济,2009 年 04 期. 黄洪,严红梅.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的实证研究,税务研究,2009 年 03 期. 作者简介:李晶(1990-),女,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2013 级研究生,财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