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的理念与创新》.doc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1394647 上传时间:2019-02-24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6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课程标准的理念与创新》.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新课程标准的理念与创新》.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新课程标准的理念与创新》.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新课程标准的理念与创新》.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新课程标准的理念与创新》.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新课程标准的理念与创新 第一讲 新课程的基本理念 引言: 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课程创新因而是教育制度创新的重点。本次改革的宗旨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贯穿本轮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 新课程的基本理念:走出知识传授的目标取向,确立培养“整体的人”的课程目标;破除书本知识的桎梏,构筑具有生活意义的课程内容;摆脱被知识奴役的处境,恢复个体在知识生成中的合法身份;改变学校个性缺失的现实,创建富有个性的学校文化。 第一节 关注学生作为“整体的人”的发展 1、谋求学生智力与人格和协调发展 为实现这一目标,新课程首先力图通过制定国家课程

2、标准的形式代替一直沿用的教学大纲。其次,国家课程标准把“过程与方法”作为和“知识与技能” 、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同等重要的目标维度加以阐述,承认过程本身的重要价值视其本身为重要的目的,而非作为获取“知识与能力”的手段。 2、谋求个体、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新课程首先用一种整体主义的观点从三大关系上规划培养目标,即学生与自我的关系、学生与他人及社会的关系、学生与自然的关系,致力于人的自然性、社会性和自主性的和谐健康发展,以培养价格统整的人。其次,新课程突破学科疆域的束缚,强调向儿童的生活和经验回归,把自然、社会与自我作为课程开发的基本来源。 第二节 统整学生的生活世界和科学世界 1、增强课程的

3、生活化 2、凸显课程的综合化 课程体系在整体上谋求走向综合化,具体体现为:首先,从小学三年级至高中设置非学科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这一课程所坚持的基本理念之一就是恢复儿童生活的完整性,克服当前基础教育课程脱离儿童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倾向,帮助学生在生活世界中选择感兴趣的探究主题,过自己的有价值的生活。其次,新课程还对旧有的课程结构进行改造,设置许多“综合性学科” ,着意推进课程的综合化。再次,各分科课程都在尝试综合化的改革,强调科学知识同生活世界的交汇、理性认识同感性经验的融合。第三节 寻求学生主体对知识的构建 1、确立新型的知识观;2、倡导个性化的知识生成方式;3、构建发展式的评价模式 第

4、四节 创建富有个性的学校文化 1、建立民主的管理文化;2、建立合作的教师文化;3、营造丰富的环境文化。 第二讲 新课程的规划及其课题 引言:新课程的基本内容:一是新课程规划的背景,着重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课程改革的历史经验、新课程所面对的现实问题与国际走势;二是新课程在规划过程中着重考虑的因素,重点讨论新课程是如何处理国际视野与中国特色、传统与创新、统筹规划与分段设计的;三是新课程涉及的基本课题,粗略地介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所涉及的要素,旨在帮助读者构建有关新课程的全貌式图景。 第一节 新课程规划的背景 1、我国课程改革的历史回顾 2、现行课程存在的问题:(1)课程目标的理想与现实产

5、生严重的偏离;(2)课程内容偏多偏难,要求偏高与课程目标有一定偏离;(3)学生的学校生活质量不容乐观;(4)考核方式单一,结果处理不当。 3、课程改革的国际趋势:(1)全球化趋势;(2)信息化趋势;个性化趋势。第二节 新课程的规划 1、新课程规划中着重考虑的因素:(1)在国际视野中寻求中国特色;(2)在继承传统中寻求课程创新;(3)在统筹规划中进行分段设计。 2、新课程的决策方式:研究与对话 3、新课程规划的流程。 第三节 新课程规划涉及的课题 1、指导思想与培养目标; 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必须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三

6、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基础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

7、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改变

8、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3、课程结构的重建;4、国家课程标准;5、教学过程的改进;6、教材的开发与管理;7、发展性的课程评价;8、三级课程管理政策;9、教师的培养与培训;10、课程改革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讲 课程目标与课程结构 第一节 课程目标 1、课程目标的功能: (1)课程目标的功能;(课程编制过程的四个步骤或阶段:确定目标,选择经验,组织经验,评价结果。 ) (2)课程目标的确定;A 明确课程目标的价值取向(从历史上说,课程目

9、标基本上有三种不同的价值取向:社会本位的课程目标;学生本位的课程目标;学科本位的课程目标。 )B 考察影响课程的各种因素。 (第一,研究学生的发展状况和发展需要;第二,研究当代社会生活的主要特征和社会发展对未来人才标准的要求;第三,研究具体学科领域的专家对本学科发展现状的概括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展望。 ) 2、新课程的目标:(1)新课程目标的确定;(2)基础教育各阶段的课程目标。 (学前教育阶段儿童发展目标;义务教育课程目标;普通高中课程目标。 ) 3、新课程目标的时代意义:(1)价值取向发生了重大转变;(2)对以往学生的发展要求进行了新的界定;(3)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提出了一些新的发展目标:A

10、、创新精神;B、实践能力;C、科学与人文素养;D、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 第二节 课程结构 1、课程结构的含义:(课程结构是对构成学校课程体系中各要素及其所形成的关系形态的总称。 ) (1)课程内容;(课程内容是指体现课程目标要求的由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共同组成的旨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基本材料。 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人类在认识和改造世界过程中积累下来的间接经验以及相关的直接经验;关于开展实践活动方面的内容;旨在提高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内容;旨在形成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内容等。 ) (2)科目;(科目是指学校课程体系中以特定的逻辑线索体现某一具体科学领域或范畴的课程内容组织形式,它们具

11、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 基础教育阶段的科目主要有语言、数学、思想品德类课程、社会、科学、艺术、体育、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 ) (3)课程类型。 (课程类型是具有属性相同、组织方式相同或功能相近的课程的总称,每一种课程类型都具有其独特的教育价值。 ) 2、课程结构的呈现形式(1)体系结构:A、课程计划与课程方案;(课程计划是指国家或地方根据教育目标的要求为特定阶段学生制订的课程修习计划,该计划一方面体现了国家或地方的教育意志,是通过开发和设置课程的方式具体反映教育目标的要求;另一方面,课程计划明确了学生需要学习的课程以及每一种课程所占的比重或所拥有的课时总量。 )B 课程表。 (课程表是学校根

12、据教育目标的要求,将课程计划或课程方案进行实践转化所形成的课程实施方案。 )(课程表分为:班级课程表、年级课程表和学段课程表) (2)科目结构(科目结构是指在某一具体科目中所形成的课程内容的结构,它包括各类课程内容之间及同类课程内容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形态,即课程内容各所形成的关系形态,如学科知识之间的结构关系、知识与技能的结构关系等。 ) 3、课程结构的确定:(课程结构的确立,首先需要将国家的教育意志和教育目的转化为课程目标;其次,根据课程目标规划与设计课程体系中的所有要素,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最后,制定课程实施与评价的基本策略和方案。 ) 第三节 新课程的结构和特点 1、新课程的课程结构;

13、 2、新课程结构的特点: (1)体现了全新的课程结构原则:均衡性原则;综合性原则;选择性原则。 (2)形成了较严密的课程综合与分化的体系结构;(3)对一些传统课程进行了改造或整合;(4)普通高中新课程呈现出三级结构。 (学习领域、科目、模块) 第 4 讲 国家课程标准及其意义 第一节 国家课程标准及其框架 1、课程标准的性质(1)课程标准主要是对学生经过某一学段之后的学习结果的行为描述,而不是对教学内容特别是知识点和单项技能的具体规定(如教学大纲或内容要领等) 。 (2)课程标准主要规定某一学段或年级所有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或在自己的努力下都能达到的要求,它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共同的、统一的基本要求

14、,而不是最高要求;(3)课程标准主要服务于评价,是对国家或地方的课程质量、学校教育质量、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价的依据。 (4)课程标准隐含着教师的行为动词应该是可理解的、可达到的、可评估的,而不是模糊不清的、可望不可及的。 (5)课程标准是国家基础教育课程质量的主要标志,它统领课程的管理,评价、督导与指导,具有一定的严肃性与正统性。 ) 2、我国现阶段课程标准的框架; 3、学段与水平的划分。 第二节 课程标准的陈述 1、教育目标的层级性 2、课程标准陈述的基本方式:(1)结果性目标的陈述方式;(2)体验性目标的陈述方式;(3)表现性目标的陈述方式。 3、目标陈述的基本要素:(1)行

15、为主体;(2)行为动词;(3)行为条件;(4)表现程度。 第三节 国家课程标准的意义 1、它标志着全面推进与具体落实素质教育成为现实;2、它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有了明确的质量标准;3、它标志着教材真正走向多元化有了可能;4、它标志着教学方式的革新有了标准;5、它标志着教师专业自主权的确立有了保障;6、它标志着减轻学生心理负担有了希望。 第 5 讲 新教材的设计与呈现 第一节 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教材转型 1、教材概述(教师和学生据以进行教学活动的材料,教学的主要媒体。通常按照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规定,分学科门类和年级顺序编辑,包括文字教材(含教科书、讲义、教授提纲、图表和教学参考书)和视听

16、教材。 ) 2、新课标的理念指导下的教材转型;(新教材的设计和呈现方式发生了根本转变,就是走向以学习为中心,促进新的学习方式的产生。) 3、教材和教师的关系。 (在新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教材通过预先设定内容来决定教学活动和教学进程的状况将发生改变,教材将由教学中教师和学生直接面对的对象这一中心地位转向为达到课程标准的要求而选择的学习资源之一的工具性地位。 ) 第二节 以学习为中心教材设计与呈现 1、充分考虑学生已有的经验和知识;2、按照认知螺旋上升的规律,不断拓展和深化学习内容;3、重视学科大观念和方法;4、将知识与问题、任务与活动相结合;5、给学生的思维和探索留下充分的空间;6、促进师生之间和

17、生生之间的合作;7、体现时代的精神与最新研究成果。 第 6 讲 学习方式及其转变 第一节 学习方式及其意义 1、学习方式的含义 学习方式的三个特征:第一,它具有差异性,亦即有“质”的“优劣” 、 “量”的“是否充分” 、 “形式”的必要性。如果学习方式东具备差异性,也就失去了“转变”的必要性。第二,它具有可变性,亦即它可以随着学习情境的变化而改变。如果学习方式无法改变,也就失去了“转变”的可行性。第三,它具有多样性,亦即有多种表现形态。如果学习方式只有一种或为数极少的几种表现形态,也就失去了“转变”的可能性。 学习方式的定义:学习方式泛指学习者在各种不同的学习情境中所采取的具有不同动机取向、心

18、智加工水平和学习效果的一切学习方法和形式。 这一定义有两层含义:其一,学习方式既包括学习方法,也包括学习形式。其二,学习方式具有情境依赖性。其三,评判学习方式的主要依据是学习者的动机取向、心智加工水平和学习效果。 2、学习方式的类型及其关系 (1)学习方式的分类:发现学习与接受学习;机械学习与有意义演习;维持性学习与创新性学习;体验式学习与学术学习;情境学习与抽象学习;合作学习与独立学习;自主学习与他主学习;研究性学习、基于问题的学习与探究学习。 (2)学习方式之间的关系:首先,某些学习方式在内涵上有一定交叉,其次,它们之间是互为补充的关系,再次,尽管研究者所划分的某些学习方式是成对出现的,但是它们之间不是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关系,最后,由于学习方式的划分维度存在交叉的可能,从而使得各种学习形式可能出现某种组合。 3、转变学习方式的意义:(1)转变学习方式是提升教学质量的要求;(2)转变学习方式是回归学习本质的要求:自主性、建构性、社会性;(3)转变学习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