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1 目的 为规范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 降低本公司事故风险, 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 3 职责范围 3.1 工程部负责工伤认定、工伤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 3.2 工程部负责下列资料的收集汇编: 保险评估、 年费及返还、 员工工伤保 险的登记资料及劳动合同管理; 索赔事件资料及已发出赔偿资料; 并对下列费用进行调查评价:保险费用;有保险时的损失费用及无保险时的损失费用。 3.3 财务部负责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和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结算, 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 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而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的相关事宜。 3.4 各部门协助工程部负责办理本部门员工的工伤保险工作。 4 管理内容 4.1 工伤的界定 4.1.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