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行为 社会变迁与现代化 集体行为, 。在现代社会中,在某种特殊场合下会发生 、以当时的场景为基础的互动现象。比如,恐慌的人群所表现出的行为;狂热的歌迷、影迷、球迷所表现出的行为;一时的风尚、时髦或潮流;谣言与舆论的起伏流传,还有群众的歇底斯及骚乱等。 上海外滩踩踏事件 2014年 12月 31日 23时 35分 , 市民聚集在上海外滩迎接新年 , 因黄浦江观景平台的人行通道阶梯处底部有人失衡跌倒 , 继而引发多人摔倒 、 叠压 , 致使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 造成 36人死亡 , 49人受伤 。 德国音乐节踩踏事故 2010年 7月 24日 , 德国西部鲁尔区杜伊斯堡市在举行 “ 爱的大游行
2、 ”电子音乐狂欢节时发生踩踏事件 。 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 , 踩踏事件已造成19人死亡 、 342人受伤 , 其中 1名遇难者是中国公民 。 发生踩踏事件时 , 乐迷们奋力向小山上攀爬 巴格达踩踏事件 2005年 8月 31日 , 来自巴格达及外省的约 100万名穆斯林前往巴格达北部的一座清真寺 , 参加一项重要的宗教庆祝活动 。 途径底格里斯河上的一座桥时 , 忽然听到有自杀式袭击的传闻 , 人群一片混乱 , 有人慌张逃散 、 也有人干脆直接从桥上跳入河中 ,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 这是自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以来 , 伊拉克发生的最惨重的单起事件 。 集体行为通常是无组织的和自发的,不受社会范
3、围控制的。 一、集体行为的性质: 1.集群性 由某一集合体共同表现出来的行为。仅有单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的行为难以构成集体行为。必须要有较多的人数才足以构成集群。比如,火车上的乘客、公园里的游客、剧院里的观众等。 2.自发性 没有组织、没有领导,是人们自愿、自发地加入并产生的行为。人们加入集体行为时通常是盲目和非理性的,易受周围环境中突发事件的刺激或他人情绪的感染和带动,自发地表现出某种共同的行为。例如,突然失火的剧院现场观众的恐慌、足球赛场情绪激动的球迷的骚乱、明星歌友会现场歌迷的狂热、年轻人赶时髦,还有谣言、传闻等。 3.暂时性 集体行为常常发生在现场临时聚集的集合体中,起因一般是突发性事件或某一因素的刺激。人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并自发产生类似的行为,只是因为受现场气氛的感染或有一个共同的关注点。但这种现场气氛或突发事件不可能持续长久的时间,所以集体行为也会很快宣告结束。例如,在热闹的集市上,一名顾客与小摊贩老板发生激烈争执,很快的,他们的周围就会聚集起许多围观的人群。这些人群对争执评头论足,一起指责无理的一方。可当顾客与小贩的争执结束,人群就慢慢算开,集体行为也就随之结束。 4.非组织性 非组织性在恐慌的人群中表现的最为显著。比如, “踩人事件 ”的悲剧。 5.反常性 比如,在气氛热烈的球赛现场,狂热的球迷常常因情绪激动而发生骚动,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出现群殴等越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