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课程简答题、论述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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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ORD 格式整理 专业知识分享 简答题 40 道(考其中 5 道) 1. 简述宪法学的基本特征 1、 宪法学具有更加鲜明的现实政治性。 因其研究对象的政治性,且宪法比其他法律更集中、更全面地体现了统治阶级意志。 2、 宪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 宪法学的知识体系对于各个法学学科具有重要的基础意义:许多学科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都根源于宪法;许多部门法问题的研究同样以宪法学的相关知识为基础;各个部门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违宪问题通过宪法监督制度予以纠正。 3、 宪法学具有特殊的规范性和实践性。 宪法学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与事例。 2.简述宪法 的特征 1、 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

2、本的问题。 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 2、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3、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简述宪法的分类 1、 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2、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3、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4、 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5、 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 4. 简述宪法解释的原则 1、 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宪法解释机关在解释宪法时,应当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这是宪法解释是具有正当性和法律效 力的前提。 2、 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目的 。宪法解释的根本目的是更好

3、地实现宪法规定的根本任务和目的。 3、 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宪法规定一系列根本原则,需要综合认识不同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分析宪法不同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把握宪法的实际内涵。 4、 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 宪法解释机关通过解释宪法,最大限度地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 5.简述宪法的效力 1、 纵向效力:宪法在多层级的法律体系中所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 2、 横向效力(适用范围):宪法在何时何地对何人何事具有法律约束力。 ( 1)、 空间效力 :宪法在什么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家行使主权的全部空间,也就是一个国家的领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驻外使馆、驶离本土

4、的船舶和航空器),我国宪法的效力包括港澳台地区。 ( 2)、 时间效力 :宪法在什么时间段上发生效力,具体而言就是宪法的生效和失效问题。 ( 3)、 对人效力 :指宪法对哪些主体发生效力,具体分为: 宪法所约束的公权力主体; ( 4)、 对事效力 :指宪法对社会生活的哪些领域、哪些事项发生效力。宪法一般调整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对公共领域涉及国家权力运行的 事项发生效力,在特定条件下,以特定的方式也可以对私人领域产生效力。 5. 简述资本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 WORD 格式整理 专业知识分享 确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原则。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生产资料私有

5、制。 确立资本主义根本政治原则。 为了保证资产阶级的统治秩序,资本主义宪法以资产阶级政权内部的分权制衡、三权分立为根本政治原则。 确立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7.简述我国宪法指导思想的理论内涵 1、关于国家性质的理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 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2、关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理论: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6、它们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论: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同一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解决秘密民族问题,实行“一国两制”和特别行政区知府对港澳恢复行使主权。 4、关于政党制度的理论:我国宪法强调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5、关于民主法治的理论:必须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6、关于国家根本任务的理论: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7、。 8.简述民主集中制原则 : 在国家机构和人民的关系上,国家权力来自人民,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 在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国家权力机关居于核心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在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的原则。 国家权力机关的运行高度重视运用民主机制。制定法律和作出决策都经过广泛讨论,运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 9.简述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 1、 单一制:由若干普通的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国家结 构形式。 ( 1) 、法律体系:国家只有一部宪法

8、,由统一的中央立法机关根据先发制定法律。 ( 2) 、国家机构的组成:国家只有一个最高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一套完整的司法体系。 ( 3) 、中央与地方:地方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力。 ( 4) 、对外关系:国家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公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 5) 、又可分为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和地方分权型单一制。 2、 联邦制:由两个或多个政治实体组成复合制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 ( 1) 、法律体系:除有联邦的宪法外,各成员国还有各自的宪法。 ( 2) 、国家机构的组成:除设有联邦立法机关、政府、司法体系外,成员国都设 有立法、政府和司法体系。 ( 3) 、职权划分:由联邦宪法

9、作出具体规定,剩余职权各国规定不同,但都保证联邦行使国家的主要权力的同时又规定各成员国享有较大的自治权。 ( 4) 、对外关系:有些国家还允许其成员国享有一定的外交权,公民既有联邦的国籍,又有成员国的国籍。 WORD 格式整理 专业知识分享 10.简述行政区划的原则 1、 有利于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2、 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 3、 有利于巩固国防。 4、 有利于民族团结。 5、 尊重历史沿革和文化传统 。 11.简述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1、 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主体具有普遍性。十八岁以上具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 2、 平等性原则 :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

10、也不允许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 3、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县及县以下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 4、 无记名投票原则 :在选举中,选民不用署名,将写好的选票投入投票箱或按电子表决器自由表达意志,文盲或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 12.简述政党制度的主要类型 1、一党制,指一个国家只有一个合法政党的政党制度。 2、两党制,指两个主要政党通过竞选取得议会多数席位或赢得总统选举胜利而轮 流执掌政权的一种政党制度。 3、多党制,指一个国家中两个以上的政党单独或联合执政或几个政党联盟执政的政党制度。 4、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指一个国家由一个处于领导地

11、位的政党作为执政党,其他合法存在的政党作为参政党参与国家政权的新型政党制度。 13.简述基本权利的性质 1、 基本权利既是固有权利,也是法定权利。 2、 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但在特定条件下也受到限制和制约。 3、 基本权利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 14.简述基本权利的主体 1.一般主体:指最具普遍性的,可以享受最为 广泛的基本权利的主体。(公民) 2、特殊主体:指具有特殊性质和地位,只能享有一部分基本权利而不能享有一般主题所享有的所有基本权利的权利主体。(法人和外国人) 3、特定主题:指一般主题或特殊主体的转化形态,是既享有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又基于其特别的身份或处境而享有某些特

12、定基本权利的主体。(妇女、老人、儿童) 15. 简述平等权的概念及内容。 概念 :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 在我国,依据宪法规定,平等权既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也是获得利益的具体性权 利。 内容 : 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平等权首先体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WORD 格式整理 专业知识分享 2、 禁止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平等只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而非绝对性的概念。不同个体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一定差异,宪法保护的平等权承认并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的合理差别。 16.简述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概念 :所谓选举权

13、,是指选民依法选举代议机关代表的权利。所谓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的权利。 基本特征 : 1、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即宪法和法律具体规定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 要件。 1、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行使对象主要是选举或被选举的代议机关代表。 2、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行使原则、方式和程序是法定的,具体由选举法规定。 17.简述言论自由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概念 :是指公民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传播自己思想和观点的自由。 主要内容 :既包括政治经济方面,又包括对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公共政策的看法和见解。 18. 简述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具体限制性规定 1、集会游行示威应当

14、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 2、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3、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法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同时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19.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界限。 2、 政教分离原则 :任何强迫他人信教或不信教的行为都侵犯别人的信仰自由;不允许宗教干预行政、司法和教育。 3、 各宗教一律平等 :我国各宗教一律平等,法律对各种宗教的保护一视同仁。国家平等保护个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 4、 独立办教原则 :我国实行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反对外来势力支配与干涉中国宗教的内部事务

15、,以维护中国公民真正享有宗 教信仰自由权利。 20.简述社会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 1、财产权:指公民个人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和占有、使用、处分财产的权利。 2、劳动权: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拥有劳动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权:指劳动者在付出一定的劳动以后消除疲劳、恢复劳动能力的权利,是劳动权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4、社会保障权:指一般公民为了维持有尊严的生活而向国家要求给付的请求权。 WORD 格式整理 专业知识分享 21.简述公民受教育权的基本内容 1、 按照能力受教育的权利 :公民按照自己所具有的能力,接受相应的教育。 2、 享受教育机会的平 等 :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所规定

16、的范围内,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22.简述监督权的具体内容 1、 批评、建议权。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2、控告、检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控告。 3、申诉权。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申诉。 23.简述公民的基本义务 1、 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依法服兵役。 5、 依法纳税。 6、 其他:劳动、受教育、赡养扶助父母、抚养未成年人等。 24. 简述国 家机构的概念及特征 概念: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者为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

17、起来的全部国家机关的总称。 特征: 1、国家机构与国家性质相适应,国家机构的性质取决于国家性质。 2、国家机构是统治者为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称,是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 3、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审判权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 4、如今世界各国的国家机构尽管有不同的类型,但在形式上存在某些相似性。 25.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 修改宪法和监督先发实施的权力 。 2、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权力。 3、 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组成人员选举、决定人选和罢免的权力。 4、 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的权力。 5、 监督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权力。 6、 应当由

18、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2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职权 27.简述国家主席的职权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规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2、任免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3、外事权。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或召回代表,批准或废除同外国签订的条约协议。 WORD 格式整理 专业知识分享 4、授予荣誉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规定,收于国家的勋章

19、和荣誉称号。 28. 简述国务院的职权 1、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律,发布决定和命令。 2、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3、 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4、 领导和管理经济、城乡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 体育、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5、 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6、 改变或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决定和命令。

20、7、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国务院的其他职权。 29.简述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 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根据 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和其他军区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依照法律、军事法规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武装力量成员;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会同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30.简述

2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1.简述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权 32.简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权 33.简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主要原则 1、 审判权独立原则 。不排除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但不得干涉审判工作依法进行。 2、 平等使用法律原则。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3、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4、 公开审判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5、 当事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34.简述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原则 1、检察权独立原则。不排除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但不得干涉监察工作

22、依法进行。 2、平等使用法律原则。对当事人平等适用法律,不允许任何人享有任何特权。 3、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 WORD 格式整理 专业知识分享 5、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35. 简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相互关系 1、分工负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 2、互相配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相互配合。 3、互相制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应该相互制衡,以防发生错误。 36. 简

23、述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内容 1、 坚持国家的统一。 2、 实行“一国 两制”的基本方针。 3、 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 4、 特别行政区原有的社会和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 5、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当地人组成。 37. 简述宪法实施的概念及主体 宪法实施的概念 : 所谓的宪法实施,是指宪法在国家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使宪法规范的内容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 宪法实施的主体 : 广义上讲,宪法实施的主体非常广泛,包括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等;狭义上讲,宪法实施主要通过国家机关已作出宪法行为的方式得以实现。 38. 简述宪法监督的含义

24、及意义 含义:是指 由国家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对国家机关作出的宪法行为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制度。 意义: 1、宪法监督为先发实施提供保障。宪法监督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宪法实施的具体形式。 2、 宪法监督制度已经成为维护法治国家宪法秩序的重要机制。 3、 宪法监督是协调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关系的重要机制。 39.简述违宪与违法的区别 1、性质:违宪是违反宪法,违法是违反法律。 2、行为主体:违宪的主体是作为国家权力行使者的国家机关;违法的主体既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 3、审查主体:实施宪法监督的主体是宪法规定的特定宪法 监督机关;实施违法审查的主体通常是法院。 4、责任形式:

25、违宪行为的责任形式包括撤销违宪的法律文件、拒绝适用违宪的法律文件、取缔违宪政党组织、罢免国家领导人、确认违宪行为无效等;违法行为的责任形式主要是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39. 简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 WORD 格式整理 专业知识分享 1.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宪法监督主体。统一行使宪法监督权。 2.注重事前审查。 3.对于违宪的法律文件,采用制定机关自我纠正与撤销并重的原则。 论述题 8 道(考其中 1 道) 1. 论述宪法的渊源 1、 宪法典 :宪法典是宪法的主要表现 形式,绝大多数国家以法典的形式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宪法修正案是宪法典的组成部分。 (宪法

26、典是我国宪法的主要渊源, 1988、 1993、 1999、 2004,通过 4 次 修正案后,我国现行宪法包括 1982 年宪法本文及 31 条修正案 。) 2、 宪法性法律 :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关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法律调整的对象所做的一种学理分类。一是指不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二是指在成文宪法国家有关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我国奉行根本意义上的宪法,宪法性法律不是我国宪法的 渊源。 3、 宪法惯例 :宪法惯例是指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并被反复运用,为国家机关政党及人民所普遍遵循而实际上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4、 宪法判例

27、:宪法判例是指法院在宪法争议案件中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判决。 5、 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通常包括宪法解释机关所作的独立的宪法解释决议和在违宪审查过程中为了判断法律是否合宪而对宪法所做的解释。 6、 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就某一事项中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缔结的书面协议。 7、 我国奉行根本意义上的宪法,宪法性法律不是我国宪法的渊源。宪法解释是我国宪法的渊源。 2. 论述宪法的作 用 1、 确认和规范国家权力 :规定国家权力的职责分工、权力行使的方式和程序,使国家权力的运行受到严格的监督和约束。 2、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

28、民主权利、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3、 维护国家统一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核心地位,是这一法律体系统一性的基础与保障。 4、 确认经济制度、促进经济发展 :我国宪法对于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在法律制度上予以确定和认可,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5、 维护国家统一和世界和平 :我国宪 法规定了国家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论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特色社

29、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执政党,领导地位和政治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2、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 力来自人民并且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服务人民的利益;国家权力的形式和WORD 格式整理 专业知识分享 运用,必须符合宪法。 3、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 4、 民主集中制原则 : 基本含义 : 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我国的民众集中制离不开广泛的人民民主,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运行的前提。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社会主

30、义民众离不开集中,民主集中制的集中不是少数人的独断,而是用民主方式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为人民服务。 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有机结合辩证统一 。民主 和集中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不能强调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主要内容 : 在国家机构和人民的关系上,国家权力来自人民,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 在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国家权力机关居于核心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在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的原则。 国 家权力机关的运行高度重视运用民

31、主机制。制定法律和作出决策都经过广泛讨论,运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 5、 权力监督与制约原则 :权力监督与制约原则是为确保人民的权力属于人民、避免权力滥用而设计各种制度和方法以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范围及其行使方式的原则。 6、 法治原则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治国理政的价值、原则和方式。 3. 论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 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和基本原则。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和基本原则。 2. 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与制度。宪法规定: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

32、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 3. 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我国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4. 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5.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责和相互关系。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央和 地方两个积极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全国性的重大事项,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对全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

33、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 WORD 格式整理 专业知识分享 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7.特别行政区制度。 5. 论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概念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际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自治地方,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 地方的建立原则: 1、 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 2、 尊重历史传统。 3、 各民族共同协商。 民族自治地方的类型: 1、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以一个少数民族聚

34、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 2、 建立以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 3、 在一个民族自治地方之内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 4、 一个民族有多处规模不等的聚居区的,可以建立多个不同行政地位的自治地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 1、 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的权利。 2、 促进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 3、 维护国家统一。 4、 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政 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6.论述宪法监督制度的类型 1、 普通法院监督制 :是指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过程中附带对作为案件审理依据的法律的合宪性进行的审查。 2、 专门机关监督 :是指在国家机构中设立专门的保障宪法实施

35、的机关,以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审查法律文件是否符合宪法。 3、 代议机关监督制 :是指由作为民意代表机关的国家权力机关或者立法机关审查宪法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的制度。 我国宪法监督的主体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是宪法监督的主体。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所以是经常性的宪法监督机关。 7.论述如何树立宪法至上的法治理念 8.论述如何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有计划地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对企业中员工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评价、激励、调整等一系列过程,调动员工地积极性,发挥员工地潜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 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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