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论婚姻家庭法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若 干 思 考 专业名称: 法 学 本 科 姓 名: 张 延 冲 考点名称: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 准考证号: 001909400009 联系电话: 18212463145 2 【摘要】 . 3 前 言 . 4 一、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其概念 . 5 二、 我国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 5 (一)家庭暴力产生的社会原因 . 6 1.传统文化的根源 . 6 2.社会救助的缺失 . 6 3.社会经济根源 . 7 (二)妇女(受害者)自身的原因 . 7 1.妇女自身的素质低下 . 7 2.妇女维权意识低下且得不到提升 . 7 3.女性经济的不独立也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一
2、个原因 . 7 4.心理因素是家庭暴力加剧的最重要原因 . 8 三、家庭暴力的特点 . 8 1.行为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 8 2.行为的隐蔽性和长期性 . 8 3.行为的循环性和延伸性 . 9 4.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 9 四、受暴农村妇女的社会环境分析 . 9 1.婆家的态度 . 9 2.娘家的态度 . 9 3.村民的态度 . 10 4.基层政府及执法部门的态度 . 10 五、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 . 11 1.完善立法,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 . 11 2.加强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及女性抗暴能力 . 11 3.整合资源,发挥妇联组织推进反对家庭暴力的作 用 . 12 4.开拓
3、创新,完善司法部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 . 14 参考书目 . 14 3 【 摘要 】 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全球性的法律论文提纲范文 社会 现象,不论是在 发达国家还是在 发展 中国 家,这种现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这是与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的。本文针对我国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现状 分析 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以促进对家庭暴力的制止。 【 关键词 】 家庭暴力;现状;原因;对策 4 前 言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当这个本应饱含温馨和谐的空间被内部暴力侵蚀时,不论是主动施暴的一方,还是在恐惧中承
4、受暴力的一方,在家庭维护失控的同时都成 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但从受害的程度来比较,其中妇女是最主要的受害者。家庭暴力往往是掩盖下的虐待,它严重破坏了妇女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并且不利于社会利益。而我国家庭暴力有日趋严重之势,家庭暴力犯罪率日益上升。有多少触目惊心的家庭恶性刑事案件的起因是丈夫对妻子施暴或是妻子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而实施的极端报复行为! 2005 年 1 月 10 日 “ 今日说法 ” 节目播出的 “ 幸福从未走近过 ” 就是典型一例。中国家庭暴力现状如何?原因何在?该如何解决?这一系列 问题 都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和探讨。 5 一、 我 国家庭 暴力的现状及其概念 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是
5、在家庭内出现的以武力侵犯他人人身或对其精神折磨的强暴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 “ 家庭暴力 ” 的概念解释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 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 家庭 暴力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暴力是 指发生在家庭成员的,成员一方对一方所进行的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以及性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狭义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丈夫对妻子所进行的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以及性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本文主要论述的家庭暴力是最常见最普遍和最难治理的暴力行为,主要是指夫妻之间也即 婚姻主体之间对广大妇
6、女所实施的暴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作为主要受害者的家庭暴力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 “ 冷暴力 ” 、 “ 精神虐待 ” 、 “ 高知识阶层 ” 等逐渐成为谈论家庭暴力问题时频繁出现的关键词。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全国调查发现,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 30%,据国 务院中国妇女状况的白皮书统计,我国每年解体的 40 万个家庭中,四分之一缘于家庭暴力。根据中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门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90% 95%是女性。在我国农村,家庭暴力可谓司空见惯,丈夫虐待、殴打妻子的事时有发生,一些人对其可谓近乎麻木。 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
7、,是社会公害,其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范围。家庭暴力被认为是现代化 生活 中的一颗 “ 毒瘤 ” 。因此,不管是构成 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减少和消除。惩治家庭暴力,实现男女平等,有利于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 二、 我国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家庭暴力直接影响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导致家庭破裂,更有甚者,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自杀,故意伤害或杀人等犯罪行为,严6 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导致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不乏有受害者自身的原因,但更多的是社会原因。 (一) 家庭暴力产生的社会原因 1.传统文化的根源
8、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文化,独特的文 化体系,作为封建文化的指导思想, “ 三纲五常 ” 理论不仅成为封建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经过统治者的大肆宣传,还成为了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观念,而且这些观念在政治生活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在人们的思想中,父权和夫权的思想仍大有市场,因此在家庭中丈夫摆布、欺凌、役使自己的妻子便成了很自然的事情。这一落后观念的另一负面影响是受害人对于家庭暴力的容忍和麻木,从而强化了被害人的角色。在这样的传统观念影响下,很多妇女在受暴之后选择逃避,在当时或者事后回娘家,或自寻清静,除此之外,不自救、也不寻自救之路。笔者认为,正是因为存 在这样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传统观念和意识,
9、所以才会有很多的受暴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的侵害后一直忍受,不去也没想到要去寻找别的方式自救,结果可想而知,对于这样的情形,社会难道不应该负责吗? 2.社会救助的缺失 社会救助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主要包括其家人、亲戚、朋友、同事。它与受害着贴近,对其生活有较大的影响。一般来说,这些是受害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疗伤的好去处,但是实际上这些救助者普遍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私事,保护妇女权益观念淡薄,缺乏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更有甚者劝导妇女看开点、相信命等,当妇女遭受暴力之后,消 极劝导妇女,对妇女的负面影响很大,根本未起到良好的作用。第二部分主要包括警察、法院、医疗、社会及专业服务机构等。但是这些机构之
10、间缺乏合作的主动性,司法保护无力。在反家庭暴力中,这些机构的作用非常重要。实践中如果家庭暴力达不到重伤程度,检察院一般不会提起公诉,如果受害人不告发,司法机关也认为是家庭私事。受害人多数得不到有效地司法保护,反而招致施暴者更加残酷地进行虐待。因此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女性向这些机构求助意愿不大。 7 3.社会经济根源 妇女的经济收入不高,经济地位较低,这是诱发家庭暴力的危险因素 , 农村妇女, 特别是农村贫困妇女大部分没有独立的经济根源和家庭经济支配权,妻子在经济上必须依靠丈夫生活,这种依附关系致使丈夫施暴时更加有恃无恐、理直气壮,而妻子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能一忍再忍,除此别无他法。因此,我们可
11、以得出结论,在经济收入方面的巨大差异是导致家庭暴力的实质原因。 (二) 妇女( 受害者 ) 自身的原因 1.妇女自身的素质低下 中国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存在 文化弱项 , 不少妇女在处理社会事务方面往往表现得很脆弱,很容易放弃自我,在处理问题时缺少应有的主见;第三个方面就是心理素质弱项,不少妇女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家 庭暴力面前,既自卑又自弱,逆来顺受,有理胆不壮。另外对丈夫的精神及经济的依附,也致使其在遭受到侵害时,选择了沉默和忍耐。 2.妇女维权意识低下 且得不到提升 很多受到虐待的妇女不敢甚至也不懂得向妇联和当地的公安机关、村委会求助,在这样的一些情形下就使得更多的被害人,特别是女性
12、,在受到侵害时,宁可在家忍气吞声也不愿声张,因此致使很多家庭暴力不能及时得到解决。直到这些暴力行为导致恶性事件发生时,才大白于天下。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只有 13.4%的妇女,经历 10次以下的暴力侵害,她们才会向法院或社会求救,而绝大多数 调查者平均要经历 24.3次 次暴力侵害后,她们才会向法律或社会求助 。 3.女性经济的不独立也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一个原因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男性仍然占主导地位,并且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女性下岗的问题也十分严重,这样使越来越多的女性困在家中,她们无经济收入也无经济地位,只能依附于丈夫,这样很可能成为丈夫随心所欲施暴的对象。丈夫对妻子施暴,有很大的原因是觉得自
13、己对妻子有足够的控制力。如果妻子有相应的社会地位,经济来源,那莫丈夫就不会轻易对妻子施加暴力,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比较大的负面影响。 8 除了上述原因,此外还有社会压力 的因素,个人的道德品质,思想修养,教育水准,法律意识,性格脾气,居住条件及生活环境等因素,总之,家庭暴力有其存在及爆发的必然性。 4.心理因素是家庭暴力加剧的最重要原因 千年的封建思想意识使一些女性心甘情愿的受制于丈夫之下, “ 女子天生不如男 ” 、 “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 、 “ 命中注定 ” 等封建思想观念仍有阵地。女性心理上没有独立的人格,在发生家庭暴力时仅仅是逆来顺受,由此更助长了丈夫的嚣张气焰。有部分女性在经济上
14、没有独立性,致使其过分依赖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丈夫,经济地位不平等,内在地决定了家庭暴力的实施,女性成为 丈夫随心所欲施暴的对象。一些受害妇女往往顾及面子,不愿求助于社会,即使希望有关部门干预,也只想通过教育来制止丈夫的施暴行为,不愿丈夫受法律制裁,这反而导致家庭暴力的逐步升级。 三 、 家庭暴力的特点 1.行为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现实情况看,家庭暴力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妇女、儿童和老人,这其中尤以女性居多,女性中突 出地表现为妻子。从总体上看,受害者是妇女的占 90 ?95。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全国调查发现,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 30%,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在 2.7 亿个中国家庭中, 30
15、%存在家庭暴力,每年约 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 1/4 是因为家庭暴力,且施暴者 90%是男性。在东海县 07、 08 年离婚案件中, 30%左右是由于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引起的。近三年来,我们妇联系统接待的 300 多件来信来访中,家庭暴力类问题 100 多件。 2.行为的隐蔽性和长期性 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家中,除了当事人外,常常不为人所知。受害人常因缺乏多 次累积的伤情原始记录和法医鉴定依据,致使调解和诉讼困难,受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同时,施暴者对家庭成员往往连续加害,受害者多长期遭受侵害,有的则长达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到9 我们妇联来访妇女反映家庭暴力问题的案件逐年上升,虽然长期遭
16、受家庭暴力,但 95%以上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 3.行为的循环性和延伸性 家庭暴力的发生一般呈循环性,其过程大致为:紧张状态阶段,即双方出现言语攻击和敌对状态;暴力阶段,即紧张压抑爆发为对受害者的攻击;亲密阶段,即施暴者表示悔恨,使受害人满怀希望,但绝大多数情况是这一循环再次简单 重复。另外,家庭暴力呈延伸性,一方往往将对方的亲属作为泄愤对象,有的将插足家庭的第三者作为报复目标,把家庭纠纷的矛头延伸到他人 。 4.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目前的家庭暴力形式多样,既有肉体的暴力,又有精神暴力,还包括性虐待等。家庭暴力情节日趋严重,通过到我们妇联来访情况看,受害者多为妇女,施暴形式多样,手段残忍,在
17、当今社会,拳脚相加的身体暴力已不再是家庭暴力的唯一形式,精神暴力正在悄悄蔓延。轻者语言伤害,拳打脚踢,重者则用棍棒、匕首、铁器、剪刀等残害妇女,有时以威胁、咒骂、讥讽、凌辱人格等方式,造成对方精神 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压抑,使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人身权利遭到严重侵害。在全国热播的电视连续剧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一度引起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关注:男主人公因为多疑,不停地虐待和殴打自己的妻子,为了掩饰自己的行为,还杀害了两个知情人。 四、 受暴农村妇女的社会环境分析 1.婆家的态度 农村妇女出嫁后是到另一个陌生的环境去生活,心理上很孤独,家庭中夫妻双方存在很明显的强势和弱势之分,家是
18、以男人为主的家,女人为客居身份,很多受暴妇女都被赶出过家门,有的婆婆知道儿媳挨打后,甚至感到高兴,认为自己 的儿子有能耐,还有的夫家人也帮着对其施暴。 2.娘家的态度 10 在农村,传统文化影响深远, “ 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 ” ,女儿婚后属于丈夫的家庭,与娘家只有感情上的联系,没有实质性的权利和责任,娘家不能成为其后盾和庇护地。为老人提供经济这样根本性支持的是儿子,而女儿则更多地为父母提供感情沟通和日常生活照料等辅助性的帮助。这就使有强烈的养儿防老需要的农民偏好儿子,婚后女儿与娘家联系较少、依靠儿子而不是女儿养老,以及其他的传统习俗使得女儿在家庭中的效用较低。而且农村中把离婚视为一种很丢
19、脸的事,很多家庭会对女儿进行呵斥, 还有施暴者控制妇女的常见方法就是对妇女的娘家人进行威胁,上述多种原因造成妇女得不到家庭中太多的保护。部分妇女离婚后,回到娘家,居然被娘家兄嫂嫌弃,甚至不让其居住;其父母尽管主张去报案,但也只是提 建议。 3.村民的态度 在农村中,由于妇女是从别的地方远嫁而来的,周围都是男方的社会关系,妇女是个外来者,一旦发生暴力关系,更显孤独。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打老婆甚至被村民们默许,认为打老婆并不犯法,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这种观念导 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 4.基层政府及执法部门的态度 在农村,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家庭暴力不过是家务纠纷,夫妻打架稀松平常,是属于家庭内部矛盾,一般村委会、派出所不便也不该插手,而且 “ 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 ” , “ 清官难断家务事 ” ,认为是自己家的事,觉得插手干预会有一种出力不讨好的结果。在调查的家庭暴力女性受害者中,有一半感到 “ 求助无门 ” 、 “ 束手无策 ” ,不少人到妇联大声哭诉: “ 难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 ” 一些公安人员缺乏社会性别观念,立案不 及时,导致鉴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