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案例 原告李某系 A村村民,一直居住在其父留下的老宅中。 2005年 6月,李某未经村委和所在地镇政府同意,便在老宅基上盖简易堂屋三间。2005年 6月 18日镇政府以李某的新建房屋影响村庄规划为由,对李某作出了行政拆除处罚决定书,限李某 3日内拆除清理完毕。在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未生效之际,镇政府便先行组织人员强行将李某的房屋拆除,诉讼中,被告镇政府未能提供 A村旧村改造规划的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其老宅基上盖房,虽未经镇政府建设行政许可,存在违法之处,但被告镇政府以李某影响新村规划为由对其进行处罚,且未能提供 A村新村规划的证据,属处罚事实证据不足;被告某
2、镇政府未等行政处罚生效即强行将李某的房屋拆除的行为违法,由此给原告造成损害,应予赔偿,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5445元。 案例点评:行政行为是各级政府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镇政府强制拆迁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行政行为,法律规定,行政行为必须以具体的法律为依据,否则这种行为将视为违法。 从本案例可以看出,行政行为非常广泛,行政法律规范对行政行为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 概念1.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活动过程中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活动。2.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行政法的 渊源 :分散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中
3、,即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法规以及法律解释与国际条约之中。(三)行政法的 分类 :1.一般行政法例如: 组织法 、 公务员法 、 行政处罚法 、 行政复议法 等。2.特别行政法例如: 治安管理处罚法 、 高等教育法 、 职业教育法 、 国旗法 等。(四) 行政行为1.行政行为的 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的一方必须是国家机关。 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 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义务都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的,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行政管理与国家行政机关管理职能有关。2.行政行为的 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应急性原则小知识:
4、行政行为体现的是国家的行为,它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的立法行为和国家公务员外部的执法行为来体现。因此,作为公民和法人的行政相对人来讲,双方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国家公务员的执法行为是执行法律所赋予的使命,有法律的依据,因而在行政执法面前,行政相对人没有选择的余地,不执行将受到更严厉的行政处罚。解释 行政行为的原则之一是 合法性原则 ,是指我们常说的:行政权力的存在和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行为的原则之二是 合理性原则 ,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可以依据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的规定,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对行政行为作出的决定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行政行为的原则之三是
5、 应急性原则 ,是指在紧急情况下,行政人员可以采取法律上没有规定行为,以保护当事人更大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在事后要达到法律的认可。例如:居民区失火达到难以控制的程度,此时政府首脑命令消防队员在没有失火的居民区内开辟隔离区,将部分没有失火的房屋拆除,使得大火没能继续蔓延,保护了更多居民的合法权益。政府首脑的行为是符合应急性原则的。3.行政行为 可分为:( 1) 抽象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的立法行为: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包含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2) 具体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用行政立法对特定的人或法人单位做出处理或处罚的行为。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
6、收、行政奖励、行政惩戒、行政裁决、行政合同等。解释 抽象的立法行为和具体的行政行为都属于行政行为。例如:地方政府在高考前作出规定:高考期间的晚上 10: 00早晨 6:00建筑工地不得施工就属于抽象的行政行为。 对违反此规定的单位作出处罚就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案例 我校进行危房改造,少数职工就是不搬迁,由于我校的危改不属于商业开发,学校请求南开区人民政府以行政行为进行干预,南开区政府拆迁办公室首先张贴拆迁的公告,宣布了对被拆迁人员的安置办法,然后逐户进行商谈,商谈未果由我校将拆迁户诉讼致南开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我校胜诉,被拆迁户必须搬迁,这一切都未奏效后,南开区拆迁办向南开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裁决,人民法院下达裁决令,以公告形式通知拒绝搬迁的当事人,责令他们在一定的期限内搬迁,否则强制拆迁。法定期限到的达当日,执法人员进入强制拆迁现场,向当事人宣读人民法院的裁决令,给当事人最后一次机会,但当事人仍然拒绝搬迁,法官立即下达执行令,执法人员首先将阻拦搬迁的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强制带离现场,其他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将被执行人的财物登记造册,搬运到指定地点,然后拆迁公司人员将被执行人的房屋推倒。这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