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认识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农村卫生各项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农卫处 谢 平2010年 11月按照国务院和的部署,从 2009年起,自治区医改办和各有关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按照本次培训班的部署,现就医改中与大家较为密切的有关工作进展向大家进行通报,并就做好相关农村卫生工作谈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一)多措并举,新农合成为农民群众享受医改成果的直接体现。1.新农合参合率、筹资水平和农民受益程度不断提升。全区参合农民达 3810.71万人,参合率为91.96%;筹资水平由人均 100元
2、提升到 150元。在 53.2%的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工作,最高补偿额度由 3万元提高到 3.5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61.88%,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6倍以上,均达到了医改工作要求。截止 10月,全区共有 1594.04万人次受益,支出医药补偿金 36.91亿元。人均实际住院补偿比为 44.52%,人均住院补偿金额达1060.32元,人均门诊补偿金额达 30.76元。2.积极探索,新农合大病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出台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确定鹿寨县、平果县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对两县患
3、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并具备适应症的新农合参合儿童实施医疗救助。启动仪式将于 2010年 11月 23日上午在南宁市自治区人民医院举办,届时卫生部刘谦副部长将出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 3.加强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监管能力。一是贯彻 关于市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指导意见 ,在全国较早的明确了经办机构的性质,核定了人员配备标准,进一步充实了人员。目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正在开展将全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纳入参照 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调研工作,以争取将新农合经办机构纳入参公管理队伍,保障经办人员待遇,稳定经办管理人员队伍。二是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全区已有 72个(
4、 64.86%)县(市、区)基本完成新农合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工作, 20多个县县级新农合信息系统实行了与省级平台的对接,有84个县(市、区)实现了医疗费用出院即时结算(结报)工作。(二)以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工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1.制定政策,构建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政策体系。先后制定了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 、 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暂行管理办法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试行办法 、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运行经费保障暂行办法 、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保障试行办法 、 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等 30多个配套文件,从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补偿经费保障,编制使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等 6个方面指导开展改革试点。